多人凌晨打砸烧烤店后续 (警方通报多人打砸烧烤店后续)

7月18日,网曝浙江宁波鄞州区姜山镇一家烧烤摊,多人吃完饭要求打折遭拒后直接掀桌砸店。当日凌晨2时54分左右,鄞州区姜山镇一家烧烤店发生打砸事件。老板表示,对方吃完饭要求打折,告知没有折扣后,几人称“不打折就砸了店嘛”,将桌子掀翻,砸了桌椅。随后,老板报警时,一名白衣男子不断大喊“有20多个人,不要跟我吵,叫派出所来”。

打砸烧烤店后续,打砸烧烤店事件后续

新闻截图

20日,警方通报称,当日凌晨6人在流动夜宵摊就餐,因要求餐费打折遭拒,余某购等4人掀翻桌子、砸椅子发泄不满后离开,现场无人员受伤。目前,余某购等4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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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恶意恐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恶意恐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恐吓内容、次数和造成的后果来定。一般的恐吓是构不成犯罪的,但可能违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亲近**属进行威胁、*辱侮**、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辱侮**、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窥偷**、*拍偷**、*听窃**、散布他人隐私的。

恐吓他人什么罪

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威胁他人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恐吓他人的行为是否为犯罪需要根据情节轻重判断。当恐吓情节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则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并且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恐吓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恶劣的影响,同样构成违法,可能被公安机关拘留、罚款,拘留时间在5-10天,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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