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1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全民游泳等级标准》达标活动,推动少年儿童游泳运动普及发展,养成从小参加游泳健身习惯,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经研究,定于2020年7月26日上午举办泰顺县2020年泰顺县第三届红新联盟“中梁杯”少年儿童游泳比赛活动,在泰顺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活动规程发给你们,请县内少年儿童游泳爱好者、俱乐部队员积极参加游泳比赛,共享全*运民**动乐趣。

第三届红新联盟“中梁杯”少年儿童游泳比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共中**泰顺县委两新工委 共青团泰顺县委 泰顺县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泰顺县体育总会
二
承办单位
泰顺县体育中心 泰顺县游泳协会
三
协办单位
泰顺县乔木广告设计工作室
四
赞助单位
浙江中梁建设有限公司
五
友情支持单位
泰顺县朝阳旅游有限公司 泰顺门户网
六 时间与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
(二)活动地点:县体育中心游泳馆
七
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创建幸福生活,体育让生活更美好
八
竞赛分组及比赛项目:
(一)年龄规定男女分组
竞赛分组及比赛项目(男、女年龄组):
1、6岁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2、7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3、8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4、9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5、10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6、11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至12月31日出生者):
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
7、12-13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至12月31日出生者):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
8、14-15岁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者):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
九
参加人员、单位:
本县少年游泳爱好者、俱乐部队员
十
竞赛办法:
(一)凡身体状况符合参赛项目的规定,具备一定游泳运动能力(深水区可游100米以上的)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二)每人可报2项。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游泳比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健身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项目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在比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在比赛中,因为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报名运动员必须递交本人或家长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六)由大会统一办理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
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少儿年龄组游泳比赛相关规定。
(二)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以计时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所有运动员均在水中蹬壁出发。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比赛泳装和泳帽。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计时裁判员出示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无证者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比赛项目成绩并取消明年参赛资格。
(五)各项比赛成绩计入泰顺县游泳协会年度少儿游泳成绩榜排名;
十二
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前三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 参加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青少年游泳运动技能等级标准》者,可申请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三)如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不予立项。该项报名者允许改项调整。
十三
仲裁、裁判员和救生员:
(一)仲裁、裁判长由由主办单位聘请。
(二)裁判员、救生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
报名和报到:
(一)竞赛联系人:胡海胜13868393131、报名联系人电话:15706846581 林慧贞(截至时间2020年7月18下午17时)。
(二)领队、教练、裁判员会议于2020年7月19日在县体育中心会议室举行,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运动员请于2020年7月26日上午8点20分前到泰顺县体育馆大厅报到,全体人员参加开幕式(8点30分)。比赛8点40开始检录,检录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无有效身份证明者一律不得参赛,8点50分比赛开始。
十五
参赛费用:
(一)报名联系工作人员:林慧贞(15706846581)报名收取参赛费用20元(购买保险、证书等)。
(二)工作人员支付宝账户:15706846581 林慧贞,打款时注明姓名、性别、组别身份证号码和参赛项目。
(三)各运动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比赛结束,现场颁奖,请各运动员组织参加。
十六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
请及时关注:泰顺县游泳协会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相关信息。
参赛安全承诺书
签 名:
郑重承诺,参赛运动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为了使比赛顺利进行,严格按照活动的各项规定参加比赛,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安全承诺书。
1、作为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高血压、心脏病、血糖过高或者过低及传染病等疾病患者不能参赛,不能隐瞒。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2、作为参赛队员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服从裁判,尊重对方。
3、作为参赛队员自己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丢失,其参赛期间的安全由本队负责。
2020年7月26日
泰顺门户网新媒体中心综合编辑
来源丨县游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