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凯莱英医药集团最新消息 (凯莱英制药天津有限公司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HAO HONG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达先生、肖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0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1,310,912股。同意公司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应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五日

附件:

张达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学历。2006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至2018年5月担任北京友缘在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今担任广州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加入公司,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青松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学历。2011年4月至2015年4月担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保德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贝壳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

王青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青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青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青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毅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曾任美国默沙东公司(Merck & Co.,Inc.)和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的工艺部门,有超过20年的制药工艺研发经验,并为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创建了催化剂研究实验室,导入高通量筛选技术和以数据库为基础的工作流程。2018年9月加入凯莱英,主管项目工艺开发中心部门,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肖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肖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