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株洲消费纠纷)

转眼又到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权”迅速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为此,官微君特推出“315消费者维权特别报道”,关注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聚焦职能部门维权的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2015年株洲市工商局十大消费投诉商品(服务)热点  据了解,2015年,株洲市工商局12315机构受理总量27613个,同比上年增加7.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1万元。消费投诉按受理类型分,商品类投诉1835件,占投诉总量53.73%;服务类投诉1580件,占投诉总量46.27%。按受理量排名,在商品类投诉中,交通工具、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食品和装修建材7类入选前十,共有投诉1316件,占投诉总量38.54%;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公共事业服务3类是服务类中入选前十的热点,共有投诉758件,占投诉总量22.2%。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一、互联网服务类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连续八年稳居前三。本年度互联网服务类投诉352件,较上年同期增加46.67%,位居榜首。其中,网络接入服务小项占互联网服务类投诉98.58%,主要反映宽带网络不稳定、网速慢、故障维修不及时、宽带套餐业务纠纷、网络接入活动虚假宣传等问题。

案例

2015年1月7日,黄先生来电反映2014年10月20日某网络公司株洲分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办理宽带接入服务,当时上门服务人员没有明示是开通4兆宽带业务,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拨打该网络公司服务电话要求升级到8兆宽带,被告知必须续费一年才可以升级到8兆,消费者要求补差价升级8兆。

维权结果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立即转办该公司12315维权服务站。经该站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最终按消费者要求立即补差价升级到8兆网络。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二、电信服务类

电信服务类是上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冠军,本年度投诉320件,较上年同期增长7.38%。问题集中反映在GPRS流量计费不明晰、资费纠纷、未获得消费者确认开通收费项目、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案例

2015年2月3日,刘女士来电反映使用的某通信公司株洲分公司移动电话号码,原有套餐流量700M/月,2015年1月28日在该通信公司网上营业厅办理了1G流量包。2月2日拨打该公司客服得知自己1月份使用流量1G多一点,尚在1G700M之内,消费者认为未超出额度,但却被收取了36元的流量费。

维权结果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当即转办该公司12315维权服务站。经调查,该通信公司办理流量套餐均是办理生效之后才能享受,办理前产生的流量不能优惠,已于公司网站首页有告知。消费者办理的1G流量包业务是于 2026-03-17T21:40:23+00:00后生效,在此之前有产生124.1M流量,因此会收取36.01 元上网费用。但消费者表示告知位置不明显,没有看到。经调解,该通信公司赠送消费者36.01元话费。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三、交通工具类

本年度交通工具类投诉277件,较上年同期增加37.81%,排名上升了三位。其中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小项投诉233件占该类投诉84.12%。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逐渐增长,有关汽车方面的购车合同陷阱、质量迷雾、售后猫腻、定金纠纷等消费问题纷至沓来,随之汽车类投诉大幅攀升。

案例

2015年2月11日,李先生来电称2月10日在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该品牌汽车新车一台,价值120000元,第二日该车出现报警指示灯全开、转速表不动,还发现有维修过的痕迹,消费者要求换新车。

维权结果

石峰工商分局响石岭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诉属实,经调解,商家为消费更换全新同款汽车一辆。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四、家用电器类

本年度家用电器类投诉246件,较上年同期增加5.13%,排名上升一位。家用电器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小项分别是电视机类66件、空调类64件、热水器类28件,三小项共占该类投诉64.23%。主要反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履行三包义务;送货、安装延迟或货源组织不到位;销售过程存在虚假宣传等。

案例

2015年2月15日,李女士来电反映2月11日在某百货店一品牌空调专柜购买空调一台,价值5000元,2月13日安装师傅上门安装,由于家里只有老人只试了空调是否可以使用,消费者回家之后发现了空调出口的蒸馏片变形,使用长久会导致散热有问题,与商家协商换机无果。

维权结果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诉后,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诉属实,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新机一台。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五、通讯产品类

本年度通讯产品类投诉223件,较上年同期下降7.08%,排名下降两位。其中移动电话及配件小项投诉217件,占该类投诉97.31%。集中反映移动电话三包售后问题、移动电话质量问题、销售中虚假宣传等问题,其中随着远程购物成为消费新常态,网购移动电话投诉也呈上升趋势。

案例

2015年1月4日,吴先生来电反映于2014年6月15日(购机发票上日期为2014年7月10日,收据单上日期为2014年6月15日)在某通讯商店购买了一台苹果iPhone5S正品国行手机,价格4800元。2015年1月3日到苹果售后查询发现:1.该机于2014年2月份已提前4个月被激活,并非全新机,售后称保修日期现只剩余36天;2.消费者称商家承诺是正品国行,她也是以国行的价格购买的,但售后查到该机器购买点为香港。消费者要求维权。

维权结果

芦淞工商分局建设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诉属实,经多次调解,1月12日双方达成一致,商家赔偿2500元,并送保修一年(从调解之日起)。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六、服装鞋帽类

本年度服装鞋帽类投诉170件,较上年同期增加11.11%,第一次跻身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就位居第六。主要反映鞋类三包问题、服装质量问题等。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以网络购物、电视购物为代表的远程购物也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多发领域,在远程购物中,消费者主要投诉的对象涉及电商平台上的零售网络商家、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和电视购物等方面。如售后问题难追责;拒不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虚假宣传,实物与宣传不符;微商“积赞”等活动难以兑现承诺等。

案例

1月23日,深圳闵先生来电反映2015年12月12日通过天猫网站购买了株洲市某鞋业公司鞋子一双,价格205元,收到的鞋子左右脚不一样大,将鞋子邮寄回商家,被以鞋子穿过为由拒绝退货。

维权结果

天元工商分局长江南路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经调查,该纠纷已由天猫网站客服进行调解,因鞋子有穿着过痕迹,天猫网站客服未启用强制退货退款。考虑到鞋子确实存在左右脚尺码不同的问题,严重影响穿着使用,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1月30日,该公司在网上将鞋款205元退还消费者。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七、家居用品类

本年度日用百货类投诉168件。较为突出的是家具类85件、厨房用品类23件、日杂用品类16件、钟表类14件,分别占该类投诉50.6%、13.69%、9.52%、8.33%。家居用品消费往往数量不多但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很多小项都没有全国统一的三包规定,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常出现取证难、质检难等问题。在投诉中集中反映家具有异味、厨房用品合同纠纷、商品购买中虚假宣传、售后纠纷等问题。

案例

2015年12月11日,吴女士来电反映2015年11月21日在某品牌家居店订购了该品牌子母床一张,价格3800元,12月7日收到货后发现商品上没有任何关于该品牌的商标标识,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 维权结果

天元工商分局黄河北路所接诉后,立即联系双方,确认消费者所诉属实,商家称造成商品上无商标标识是因该产品为订制产品,厂家出厂工作失误未打上商标标识。经调解,12月21日商家予以全款退货。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八、食品类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的不断加强完善,监管职能的调整,本年度食品类投诉122件,下降率最高,比上年同期下降55.31%,在十大消费投诉热点中排名也由去年的第二名跌至第八名。其中位居前三位的小项分别是其他食品32件、烘焙食品16件、肉及肉制品和禽及禽类制品都是13件。主要反映虚假宣传、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案例

2015年4月16日,张女士到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反映4月初参加株洲九铭科技有限公司召集的健康讲座,因其工作人员宣传产品“米荞”具有治疗和预防高血压、高血脂、高尿酸、高血糖等功效,购买了该产品2800元。回家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标明“食字”,应不具备其所宣传的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能,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货。

维权结果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立即转办市局消保科。消保科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商品包装上确实标明“食字”,属于食品类,但对商家进行调查中未发现有“治疗”、“预防”等涉及违法的宣传资料。经调解,商家全额退货,当日下午退还2800元。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九、装修建材类

本年度装修建材投诉114件,较上年同期增加0.88%,投诉量和排名都较稳定。其中小项排名前三的是门窗45件、地面材料24件、板材和辅助材料都是10件,四小项共占该类投诉78.07%。集中反映购买的建材实物与定货不符、质量不过关、售后服务跟不上、虚假宣传等。

案例

2015年4月4日,陈先生来电反映,某建材市场内的一品牌木门专卖店选购产品,被商家告知该品牌木门在微信平台做“微信砍价”活动,邀请60位好友“砍价”就能以980元的价格购买到原价3180元的木门,TATA 厂家规定“如只定一张门需要加收260元服务费”,活动时间是2015年1月1日至3月21日,消费者“砍价”成功于3月7日在商家交纳1000元订金订购木门一张,在与商家接洽时被告知,必须在商家以原价购买一张木门后在购买第二扇门时才能享受980元优惠价,消费者认为商家未尽告知义务,要求以980元优惠价购门或退订金1000元。

维权结果

12315指挥中心转办该建材市场12315维权服务站,经服务站工作人员调查,消费者所述属实,但其参加的“微信砍价”活动已结束,消费者投诉时也已超过“七天无理由”退单期,且活动结束后厂家已与各零售商结算,无法退单。经调解,商家同意按照“微信砍价”活动的优惠价格980元为消费者定制木门一张,消费者按活动规定支付260元定制服务费。

株洲市十大消费投诉,株洲消费侵权典型案例

十、公共事业服务类

本年度公共事业服务类投诉86件,较上年度同期增加50.88%,增长率高居第一。公共事业服务类投诉主要涉及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企业,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供水供电供气表数与实际不符、计费纠纷、安装合同纠纷、故障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案例

2015年4月17日,家住茶陵县的谭先生来电反映从2015年3月至今,在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其家中所在村镇已陆续停电13次,给村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多次致电当地电业部门都没有答复,请求帮助。

维权结果

茶陵县工商局12315中心接诉后,立即联系当地电业部门,经调查,消费者所诉属实,停电原因是由于当地电线线路老化以致变压器跳闸停电,在消费者打电话询问电力局期间,电力局就已派出工作人员对该路段进行了抢修,但由于年代太久远,线路老化严重,仍可能出现跳闸停电现象。茶陵县电力局表示已申请对该路段电线线路提质升级。4月27日,茶陵县电力局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解释致歉。

1012记者:周萃 通讯员:许辉英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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