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回顾:被判35年的*狼色**局长孙玉民,色史达15年,细节不堪入目

1989年9月12日,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玉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5年。

作为一名知法、执法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最后竟堕落成一个“六毒俱全”的罪犯,一下子被判了35年。

他到底犯了多少事?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了解他的“六毒”都是什么,只列出来一项,就够震惊的了。

他的色史竟然长达15年!

而其中的细节更是让人不堪入目……

纪实回顾:被判35年的*狼色**局长孙玉民,色史达15年,细节不堪入目

八九十年代的法庭 非本案

一、15年色史养成记

孙玉民出生在1952年,身材“五短”,头发稀疏,皮肤黝黑,被抓时刚37岁。

说起他的色史,还要从1975年说起。

那一年,不满23岁的孙玉民从部队*员复**回到老家通化,后在通化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当通讯员。

那时候,他已订婚,姑娘是长春市人,既漂亮又善良。

可是,即使这样,孙玉民然不满足,竟然背着未婚妻又与一位幼儿园老师谈起了“对象”,且在他的花言巧语下,二人多次发生越轨行为。

后来,这名老师调走了,两人也各自完婚,但她仍然与孙玉民保持着不正当联系。

1979年,孙玉民被调到地区公安处户政科做内勤工作,手中握有管户口的实权,这为他物色“猎物”创造了极佳的条件。

1979年9月的一天,他的“猎物”终于来了。

年轻漂亮的女青年刘红(化名)专程来到公安处,求孙玉民把还是农村户口的丈夫转到城里来。

孙玉民与刘红相识于当年搞基本路线教育的一个小山村,那时,刘红是一位年轻漂亮的知青户长。

那个时候孙玉民就对刘红有非分之想,但自己的长相让他太自卑,就没敢轻举妄动。

如今,刘红已经返城,但是她的丈夫因为是农村人,没法在城里安排工作,刘红听说孙玉民正好在公安处管户口,于是想请老熟人帮个忙。

孙玉民满口答应,可是,之后不管刘红送多少礼,孙玉民每次都是答应得好好的,但就是拖着不办,这一拖就是一年多。

1981年5月,刘红来到孙玉民,质问他一直拖着不办到底是什么意思。

孙玉民直接把话挑明,要想快点把户口的事解决掉,刘红必须跟他。

刘红断然拒绝,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可是,两个月后,孙玉民拿着一张公安处便笺主动来到了刘红家,说户口的事有希望了,还说让刘红晚上去公安处办个手续就可以了,刘红夫妻自是千恩万谢。

刘红夫妇哪里知道,这是孙玉民早就安排好的。

之后,刘红高兴地便随孙玉民来到了公安处,心想丈夫的户口问题终于有着落了。

可令她没想到的是,进屋之后,孙玉民不但没有开灯,还将门反锁了。

刘红问他锁门干什么,孙玉民则直接将话挑明:依了他,户口好办,不依他,办不了。

最终,在艰难的思想斗争后,为了丈夫的户口,刘红依了。

孙玉民得手以后,也并没有直接给她办,而是又拖了两年才给刘红的丈夫办了城市户口。

但是,刘红的噩梦并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从1981年7月到1988年12月的8年间,孙玉民以随时都可以注销她丈夫的户口为要挟,将刘红牢牢地握在手心。

刘红身心俱疲,可为了丈夫,她只能默默含泪忍受着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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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案图片

1985年初,孙玉民在骗取领导的信任后,成功升任县级梅河口市公安局副局长。

之后,他到处走动,仅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1986年又直接连升两级,成为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

职务越来越高,权力也越来越大,欲望也迅速膨胀,色胆也越来越大。

此时,在他手中牢牢控制着的刘红和先前与他暧昧的那位幼儿园老师,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了,他开始寻找新的“猎物”。

很快,“猎物”出现了。

那是1987年5月,孙玉民的一个好朋友的妹妹李玲(化名)来找他,求他办一个汽车驾驶实习证。

20岁的李玲还没有工作,人长得虽然不太漂亮,但架不住她会打扮,再加上她身材好,也能列入美女行列了。

孙玉民一见倾心,为了抓住“猎物”,他不惜利用主管交通的职权,免费为李玲办了实习证,并亲自出面找地方、借汽车,手把手地教她驾车技术。

在他的帮助下,李玲很快通过考试,当上了出租汽车司机。

在二人交往的过程中,感情逐渐升温,6月的一天晚上,孙玉民成功捕获“猎物”。

年纪轻轻光彩照人的李玲,真的和又老又丑的中年油腻男孙玉民处出感情了吗?

对于孙玉民的长相,李玲是没有一点兴趣的,她感兴趣的是孙玉民手中的权力。

然而,李玲毕竟不能一辈子做孙玉民的玩物,青春是有限的,因此,她决定结婚了。

可当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孙玉民的时候,他酷意顿生,继而百般阻拦,可是他知道李玲的脾气,如果把她逼急了,她会把他的丑事全公布出去的。

最后,孙玉民妥协了,他同意李玲结婚,但条件是必须和他继续保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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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案图片

二、为情人做事不惜以权压人

过度的纵欲,使孙玉民的灵魂扭曲,心灵变态。

他分管治安工作,常以“审查”之名,观赏淫秽物品,并开始煞费苦心地寻求“更高层次”的刺激和享乐。

孙玉民彻底沦落,在美色面前,他彻底迷失了自我。

情人让他办事,他总是全力以赴,尽心尽力,哪怕践踏*党**纪国法也在所不辞。

孙玉民在局里主管治安、交通、户政、经济、消防等要害部门,权力大的很,因此,在他主管的领域,他说的话就是圣旨。

李玲驾照到手后想让孙玉民为她买辆车跑出租,孙玉民得知本市某交警大队,有一辆微型面包车,购进时间不长,正用得好端端的,孙玉民依仗职权,硬要他们把车卖掉。

他对这个大队负责人说: “这种车对你们不适用,马上把它处理了,我再给你们换辆好的。”

这位负责人虽然心里不同意,但考虑到顶头上司的面子,不好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将车按原价卖给了李玲。

像这样的事不胜枚举。

孙玉民贪婪地进行权钱交易,自1987年以来,他利用办户口、处理交通事故、帮助买车、落籍、办驾驶员培训证等手段,先后收受贿赂6笔,金额达6467.60元。

此外,他还乘机构改革之机,将局里一台价值上千元的照像机隐匿起来,偷偷卖掉,将钱装入自己的腰包。

1988年秋,孙玉民擅自动用局里经费1万元,假借为弟弟买车之名,将消防大队的一辆正在服役的“拉达”牌轿车用4万元买下,转手7万元卖出,非法获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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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非本案

三、为了情人,充当黑社会势力保护伞

随着孙玉民的逐步堕落,其胆量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护“*妇情**”的利益,他开始充当流氓团伙的保护伞。

1988年秋,孙玉民的一个“*妇情**”,在集安市因打架曾被当地公安机关拘留。

对此,她怀恨在心,反复向孙玉民哭诉。

事也凑巧,一天,集安公安局的某局长来通化开会,顺便到通化百货大楼办事。

为替“*妇情**”*仇报**雪恨,孙玉民立即通知*妇情**前去“会一会”,并亲自驾车把她送到百货大楼。

这个女人在大街上掀住那位局长,又吵又骂,造成上百人围观。

然后,又扯着这位局长的衣领打到公安局,在社会上和机关内都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1988年秋末冬初,通化市出现一个流氓抢劫团伙,一伙不法之徒出没于车站,利用女流氓的姿色,以谈“生意”、介绍“住宿”为名,*引勾**男客误入窝点,然后要扶行抢。

这伙歹徒先后作案几十起,祸及全国数省市,公安局盯他们很久了。

这期间,歹徒们经常乘坐孙玉民的情人李玲的面包出租车作案。

这时,孙玉民与李玲正是难解难分的时候,在明知李玲和歹徒搅到一起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李玲,这位市公安局副局长竟然亲自驾驶面包车接送她和歹徒,给他们压车。

在车上,他和歹徒们无话不谈,简直成为了好朋友,这些歹徒被抓后,曾这样说他们和孙玉民的关系:

我们虽然没有直说自己的身份,但是彼此心照不宣,互相递烟,自由交谈。我们看到他经常在胸前戴着警号,他也听到了我们议论抢劫情况的谈话:再说,我们经常在夜间从车站跟踪前面车上‘上钩’的男客,在车灯的照射下,前面车里的一男一女,看得十分清楚。我们是干什么的他哪能不知道……

1989年10月下旬,市长批给市公安局一封举报信,指示立即坚决打掉这个抢劫团伙。

局长给了孙玉民办理,他却将信悄悄扣押,随后,他对李玲说: “我接到市长批示的一封举报信,反映新站一个胡同里有一个20多人的抢劫团伙,可能指的是你拉的这帮人。”

李玲随即将这个消息转告了犯罪团伙的头头。

这伙人觉察情况不妙,立即将窝点秘密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由于这伙歹徒连续作案,十分嚣张,在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行动时,孙玉民立即与李玲开车找到他们的新窝点,李玲告诉他们: “我哥(孙玉民)叫你们出去躲躲。现在派出所要抓你们了。”

几天后,孙玉民在街上碰到流氓头头,立即下车对他说: “那个事儿,我妹妹(李玲)已跟你说了,我的身份你们知道,不便多说,要注意点儿。”

由于孙玉民及时准确的通风报信,致使这个作恶多端的流氓抢劫团伙的大部分成员得以潜逃,很多都没能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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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法庭 非本案

四、被情人举报,判刑35年

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孙玉民的那一天终于来了。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举报她的竟然是自己“深爱”着的情人。

1989年春节前的一天,长期被孙玉民压制的情人刘红,由于受不了内心的谴责,在强烈的思想斗争后,她给通化市公安局刘局长打了电话,举报了孙玉民。

刘红举报了他5个问题: 利用职权乱搞两性关系;收看、录制淫秽录像和拍摄裸体照片;倒卖5辆汽车,从中渔利;利用职权收礼受贿;运用手中枪支威胁他人安全。

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非常重视,因为事关重大,市局刘局长立即责成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向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做了汇报。

市委领导当机立断,于3月25日决定,由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三机关成立专案组联合办案。

为了防止打草惊蛇,市委指示公安局对孙玉民采取措施,派他到外地公出,以利于此案的调查。

然而,狡猾的孙玉民心中有鬼,在接受外出任务的当天,便谎称下楼跌伤了腰而住进医院。

4月18日晚,专案组同孙玉民正面交锋,当即宣布他停职反省,接受组织审查,接着,依法对孙玉民的办公室进行搜查。

搜查共发现七七式手枪、*四六**式手枪各1支,录像带15本,录音带3盒,微型收录机1台,淫秽扑克3副,女裸体照片18张,淫秽画刊1册,现金2.75万元,储蓄券1万元及若干名烟、名酒。

经法定机关审查鉴定,有淫秽录像带12本,其中1本是孙玉民同几个女人进行淫乱活动的自拍镜头,1盒录音带则是孙玉民与女人淫乱时的现场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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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 非本案

证据确凿,孙玉民当即被收审。

专案组查实了孙玉民违法犯罪的全部事实:徇私舞弊,放纵、包庇抢劫团伙;利用职权倒卖汽车1辆,非法获利3万元,并为他人倒卖汽车4辆;收受贿赂6467.60元;出卖公物贪污1000元;挪用公款1万元,从事投机倒把活动;私藏*四六**式手枪1支;玩弄女性,观看、制作淫秽录像……

1989年9月12日,孙玉民因犯有徇私枉法罪、流氓罪、投机倒把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藏枪支罪,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5年,依照刑法规定,执行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