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迪庆州
楚雄州
普洱市
西双版纳州
德宏州
红河州
临沧市
7地先后发布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招聘岗位全部有事业单位编制
共招聘3429人
迪庆
2020年迪庆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
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3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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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2020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迪庆州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2020年迪庆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
(二)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1、经批准招聘的全州事业单位;
2、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单位。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填写《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3)
(二)对象:
1、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2020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次招聘岗位,不含村官。
3、年龄在16-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4年9月21日-1985年9月21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20年10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2日9:00 至 26日18:00;
2、审核时间:
2020年9月23日9:00 至27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0年9月24日9:00 至 28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10月20日9:00 至24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的方式。
2、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3、报名咨询电话:0887—8881977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费。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4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栏目公布。
3、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只设综合管理类(A类)1个类别,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
(二)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应试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
6、面试(或实作)考察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操作为主,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7、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三)笔试加分
1、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时间10月2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体检执行相关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
1、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2、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只递补一次。
十、聘用
(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维西县及香格里拉市部分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按照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十一、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密失**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三年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岗位表会有细微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载下**最新的招聘计划岗位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四)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岗位表
楚雄
2020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7人,其中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5人。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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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为加强楚雄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7人,其中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5人(岗位信息9月22日发布),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xz.gov.cn/)查询。
9月11日发布的《岗位信息表》在9月22日9:00报名前将作调整,职位代码届时一并发布,请报考人员报名前重新*载下**《岗位信息表》查看。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纪5年以内的;
4.截止2020年9月22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6.现役军人;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0岁及以下指1990年9月22日(含9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5年9月22日(含9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次届定。
2.专业认定。要求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限制专业名称一致。
(1)专业一致的认定。专业一致指招聘岗位限制的最低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学位证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均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及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2)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3)专业方向认定。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为**专业**方向或**(**)专业的,**方向或括号以内内容视作专业方向,专业方向不作专业名称认定依据,报考时不需填写专业方向。
(4)报考人员专业未收录在《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中的,仅可报考一级目录、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均不限的岗位。
3.学历类型认定。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普通高校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全日制,最典型的特征是持有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全日制国民教育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成人高校脱产教育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查询到相应学历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全日制、成人脱产、脱产;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不限的包括以上几类毕业生及其他。
4.户籍认定。①报考人员身份证地址码与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划代码相同,如要求楚雄州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即可报考;②报考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③报考人员父母或父母一方、配偶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且本人持有户籍迁入证的。
5.毕业年份认定。2018年6月1日以后毕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毕业生可视为应届毕业生。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毕业年份可按最高学历毕业年份认定。
四、报名程序
楚雄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http://hrss.yn.gov.cn/ynrsksw/)进行网络报名。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26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27日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核,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报名后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报考人员务必真实准确提交相关报名信息。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一公司两市场2幢一楼101室)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可重新报名。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8日24:00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由省人事考试院收取。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建档立卡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实行先缴费后退费。2020年9月30日17:00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报考岗位县市人社局或州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建档立卡户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考免**试费用。
2.准考证打印。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8:30,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
2.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成绩受最低控制成绩的限制。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考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面试。仅《岗位信息表》中“是否另行组织面试”栏标注“是”的岗位进行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并须在最低控制成绩以上。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公告将于9月22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进行考核。
(三)成绩计算。不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考核军人成绩(100分制)×50%
(四)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起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最低控制成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定向招聘岗位除外),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最低控制成绩由组织面试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退役军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考生户籍地离工作单位近的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责任和时间。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写出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凡学信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岗的须在选岗前写出书面放弃申请和承诺,若选岗后放弃或不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定岗位后,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七、考察、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失信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二)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除卫健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考察合格因处于孕期的人员可先公示,在公示中注明如无其他影响聘用问题,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县乡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州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递补
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要求
(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若有在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人员递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5年内不得参加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对有下列情形的,由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十二、重要提示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指定时间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楚雄州县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3年服务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5年服务期。
(三)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招聘条件、岗位取消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四)报考人员要真实填写信息,准确操作报名系统。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仅为提示性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认定结果为准。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具体条件,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报名系统操作准确、照片清晰,因本人填写虚假信息和不按要求操作报名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六)本次笔试考试所有岗位均为综合类试卷考试,请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对照招聘条件,慎重选择报考,报名缴费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公告和岗位要求。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三、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岗位表
普洱
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7名。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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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经*共中**普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普洱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职位信息表》内容以2020年9月22日9:00职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 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9月1日;部分岗位年龄条件以《职位信息表》为准;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1. 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20年9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 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 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4. 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特设岗位教师”四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区)户籍,可报考所在县(区)符合条件的和其他不受县(区)户籍限制的岗位;在报名时,报名表中“户籍或生源地”一栏请选择填写所服务县(区)的名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产党共***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2020年9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 2020年9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 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 现役军人。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0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统一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注册成功后,请各位考生记住自己的用户名、报名序号、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的信息修改、分数查询等环节使用。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至9月28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4日10:3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考生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审核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相关审核单位;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审核单位联系询问。
报名资格初审由普洱市负责,其中:报考市属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县(区)事业单位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时限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0年9月24日9:00至28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4日10:30期间,登陆普洱市人民政府网打印准考证。
温馨提示:1.缴费过程中,考生确认银行卡扣费成功即为缴费成功,因银行系统会有一段时间的延迟情况,请考生适当延后查询报名系统缴费情况。
2. 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招聘计划裁减
1.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岗位的开考。
2. 紧缺急需岗位未达1:3比例的,须按程序报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3. 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不进行岗位调剂,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由系统自动为考生办理退费。
4.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0年10月10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