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深圳市第42届市民长跑日活动暨2021年全民健身活动月启动仪式在莲花山公园举办。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每年11月为全民健身活动月,11月1日为市民长跑日。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积极推进深圳市全民健身工作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深圳市将在全民健身活动月举办丰富的体育活动,满足广大群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曾相莱、副巡视员王志强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市委会场及各区也陆续举办了长跑活动。

王志强主持启动仪式,他在讲话中表示,全民健身活动月是我国第一个以立法形式确定的健身活动,同时,市民长跑日是深圳一项持续坚持了42年的活动,见证了深圳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是落实和宣传《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1999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若干规定》,成为全国第一个全民健身的地方法规。2015年1月1日,我市正式实施《深圳市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并于2018年、2019年两次修正。该条例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深圳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工作,以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推动群众身边的组织和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民健身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深圳市民健身权益。

今年第四次参加市民长跑日活动的赵东表示:“我在1997年来到深圳,当时没有那么多人喜欢跑步。经过这些年发展,大家生活水平提高,健身意识也随之提高,深圳体育事业越来越受关注,参与跑步和其他健身运动的市民越来越多。现在很多体育场馆都免费或者优惠向市民开放,学校里的体育场地也适度向市民开放,进一步激发了大家运动的热情。”


市民卢思奇第一次参加市民长跑日,她认为这个活动能起到引领作用:“我和一些同事平时也有跑步的习惯,一开始也是受到环境的感染,慢慢喜欢上运动的,培养出了运动健身的习惯。”

今年全民健身活动月各项群体活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当减少线下活动参加人数,鼓励开展线上体育活动,实现全市联动。在整个11月还将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系列群体活动,包括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棋类、极限运动等比赛以及国民体测与健身指导等。同时,全市各区共41个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全市60个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将免费为全市市民提供健身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健身运动的需求。




深圳晚报记者 林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