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家住8楼,没有电梯,事发当时,男子点了一份外卖,万万没想到,外卖小哥竟然以没电梯为由,不断的辱骂男子,并表示家里没电梯,就不配点外卖,男子被气的连饭都没有吃,随后便投诉到了外卖平台。 刘先生的家住在八楼,因为老旧小区的缘故,自始至终都没有电梯,事发当天晚上,刘先生感觉到饥肠辘辘,就从外卖平台点了一份外卖。 由于点外卖的手机即将没电,刘先生就在备注里面备注了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外卖送到以后,一个备注名为骑手的男子突然加刘先生的微信。 刘先生通过以后,对方先询问刘先生是不是点了一份外卖,刘先生回复后,对方竟然开始肆意的辱骂刘先生,反正就是嫌刘先生不加电梯,还点外卖,言语中处处甚至透漏出,自己在外卖里添加了不明液体,让刘先生车别吃的太香。 点个外卖被对方一顿骂,也担心对方在外卖上动手脚,刘先生点到的外卖也一口没吃。 目前,刘先生已经向外卖平台进行了投诉,外卖平台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以案普法 】 1、从聊天记录来看,外卖小哥显然是恶意满满,诚然,对于辛苦了一天的外卖小哥来讲,步梯八楼确实很累,但累显然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 事实上,从刘先生支付配送费起,刘先生就与外卖达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即外卖平台要按照刘先生的要求,将外卖送到指定的地点。 需要注意的是,在双方达成的这个服务合同里,并未区分步梯、电梯之分,现在外卖小哥却因为刘先生的是步梯,大放厥词,实则是没有一点契约精神,涉嫌严重的违约。 2、辱骂他人,看似无所谓,实则会触犯法律,从二人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外卖小哥可谓是污言秽语骂了个遍,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辱侮**他人。 对于*辱侮**他人的行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本案中,外卖小哥只是通过微信一对一的辱骂,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却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如果后续刘先生选择报警的话,外卖小哥将面临行政拘留外加罚款的处罚。 3、如果外卖小哥真的在外卖中添加了不明液体,则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关于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刘先生与外卖小哥并无其他民事纠纷,可是外卖小哥却无端的惹事生非,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之前一位外卖小哥,在顾客点的麻辣烫中尿尿,被以寻衅滋事拘留14天。 最后,生活中不容易的人有很多,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容易,就迁怒于无辜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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