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犯法,人人都知道,在工作岗位上,在众目睽睽的监控下,竟然公然*力暴**殴打女同事,这是一个怎样的工作环境,由此看来,这邮政银行内部管理有多混乱,我深深感觉邮政储蓄银行的管理太乱了,经常去邮政储蓄银行办事气的都无语了。这个打同事的男人严重有损银行形象,对行凶打人者,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谁给他的底气这么猖狂,不能简单开除了事,对打人者行拘进入黑名单永不录用。



上海邮政还说这是肢体冲突,怎么可能,从视频中看,男的身强体壮,频频出手,女的步步后退,不断被推搡被击打,就这个视频,这男的行政拘留是够了。一个大男人揪女人的头发,绝对不算肢体冲突,谁的头发会与手有肢体冲突?对同事都这样,对客户会好吗?停职太轻了,打人就是犯法的应该抓到牢房里!工作分歧就至于要动手,我真不信,可能是挨打的女孩子动了他的蛋糕,或者伤及到他的利益了,工作可以有意见、可以有分岐,但打人总归不对,还打得那么狠,是你的同事呀,有时同事之间一起的时间都比与家人一起的时间长呢……这种人在单位如此蛮横难道单位领导就没有责任了吗?全国邮政早该整顿了,从上到下,清查害群之马,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女人在外做事儿就记住一件事儿,当你遭受*力暴**言语或行为时第一时间报警或请周围的人帮着报警,一定要报警!只是停职远远不够,这种情况还调查啥,证据这么清晰,应该直接拘留,辞退,他太嚣张了!

对于这样的小领导必须公之于众,让法律去惩治这不尊重员工,蔑视法律的小人!如果有保护伞也应一查到底,不能让此类无素质的人占居重要岗位!
如果继续用这名男职工那就只有两点,一是该职工背景深厚,二是该职工对公司的上层领导进行了贿赂。都是有保护傘的,这是第二次打自己的员工了,如果没有保护伞,打第一次就可能被开除了。
上次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领导殴打工作人员(退休反聘已超六十岁)法院判是职务行为,由经法院调解,由单位赔医药费结案。不知这打人是否属职务行为?像这种事,其实去派出所处理,拘留都不够格!更别提判刑多少年了,但是不管结果怎么样,遇到这种人渣不管什么原因,应该先报警抓起来,再作调查。真是无法无天了光天化日在办公室打人,是谁给你的权利如此施暴,真的没有法律可控制这种暴徒吗!岂有此理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