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若是感觉你有实力和我玩,能聊小组不介意奉陪到底。
文:小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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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良辰”因为一段“霸道总裁”式的聊天记录火了之后,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用第三人称开头的“良辰体”造句铺面而来。



叶良辰显然不是使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的第一人,尔康更不是。叶良辰在网络上的走红主要是三个原因:
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现实生活中比较少见。
这种极其浮夸的语句和宿舍做值日的巨大反差。
这些天没什么正经新闻。
书面语和诗句当中提到自己的名字一般没有什么违和感。
“备在河北,何其孤零!”(刘备在关羽杀了颜良之后,向袁绍控诉自己被陷害)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暗上踏歌声。”
周天子赐给齐桓公腊肉,齐桓公马上自称自己的名字“小白”,“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
连名带姓的报上,往往有战场上恐吓敌手的遗痕,比如:“吾乃常山赵子龙也!”“吾乃燕人张翼德也!”张辽杀入敌阵的时候,只是喊:“张辽!张辽!”
偶像剧里的女主角用自己名字称呼自己则给人一种“萌萌哒”的感觉(但是萌过头了容易被人说作)
比如“志玲真得觉得,前方50米,要进辅路哦……志玲觉得你错过了耶。”
在英雄时代,人们离氏族部落不远,还有的喜欢提自己的爸爸的名字:
“阿特柔斯之子……”
“神一般的阿喀琉斯的儿子啊。”
在《冰与火之歌》里,作者马丁也恶搞这种表达方式,那几个打劫的自称多夫之子夏嘎、提魅之子提魅,小恶魔提利昂入乡随俗,介绍自己是泰温之子提利昂。
但是到了现代,再喜欢在说话中用自己名字称呼自己的,往往被认为是“自大狂”。比如下面这些。
霸道总裁的专利
正在角逐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国人更喜欢称呼他为“川普”)一直陶醉在第三人称中无法自拔。

“在打击ISIS的立场上,没有人比唐纳德·特朗普更坚定。”
“如果不是唐纳德·特朗普,你们甚至连‘移民’都没听说过。”
“特朗普有能力做成一些事情。我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这没关系。因为我不太关注那个问题。”
这些话并不来自特朗普的新闻发言人,而是出自他自己。
特朗普“地产之王”拥有纽约、新泽西州、佛罗里达州等地黄金地段的房地产,创建了“特朗普梭运航空”,还是新泽西州“将军”职业足球队老板。
在宣布角逐共和*党**候选人时,普普就毫不掩饰的表示:“我真的很有钱。”(难道不应该说川普真的很有钱吗?)

此前在由他主办的“环球小姐”选美大赛中,普普还说过“以前,你已经得到的就是你所拥有的。现如今要经过特朗普的认真遴选。这样差别就大了。”(真的不是在给自己选美女吗?)
简直就是霸道总裁文的形象来源。
早前,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参加脱口秀节目曾吐槽特朗普头发似雪糕。
替普良辰代拟一个回答:
我是本地的,我可以有一百种方式让你待不下去。

领军者们的最爱
使用自己名字代替“我”来称呼自己的讲话者,一般都掌握财富、权力,更早的则是领军作战,都是有力量的男性。这也是“叶良辰”会和“做值日”有反差的关键所在。
《我是间谍》里埃迪•莫菲饰演的拳王凯利•罗宾森常常会使用这样的台词:凯利•罗宾森是这样的,凯利•罗宾森不应该是那样的,凯利•罗宾森绝对不会那么早到现场......
有人认为这种称呼方式不仅将自己与世界隔离起来,也将自己孤立起来。用消除自身对自身内在亲密性的方式,保持一种冷静的判断力和决策力。

罗马帝国的缔造者恺撒在描述自己担任高卢行省省长时遭遇到种种事件的随记《高卢战记》一书中,就处处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恺撒是一个标准霸道总裁,据说他认识手下全部的三万将士,如果属实,他很可能是一个片儿警穿越到了古代。

澳大利亚著名女作家考琳•麦卡洛的著作《恺撒大传:十月马》一书中是这样评价凯撒使用第三人称的心理动机的:
“在记忆中,这几年他似乎已经习惯用第三人称来思考问题,这可是他自然的天性和人格的严重分裂。因为如果用第一人称来思考问题,那么现实中的种种残酷、苦涩和无奈,那些永远无法洗雪的耻辱,都会活生生地在内心中涌现出来,并无休止地折磨自己。”
“因此他常把思考的主体看成是第三人称的恺撒,当思考的每件事都带着一层与自己毫无利益关系的面纱后,第一人称的“我”就不存在了;痛苦也就失去依附的主体而自行消亡了。”
美国陆军五星上将道格拉斯·麦克阿瑟桀骜不驯,一生都在军营中度过,是著名的军事将领。但他的很多同僚对他有意见,其中就包括麦克阿瑟使用“第三人称”指称自己这个“小毛病”。
他异常自负、高傲自大这一点为大多数人所承认,就连对他深为崇敬的艾森豪威尔也回忆说,只要麦克阿瑟感到有人对他不够尊敬,他就“大发脾气,破口大骂人家好耍权术,不懂礼貌,乱出主意,出尔反尔,狂妄自大,违反宪法,神经迟钝,麻木不仁,如今世道真是见鬼,等等”。除了他之外,“决不能见到天上还有另一个太阳”。当时的麦克阿瑟谈到他自己,已经用第三人称了。
在美国著名记者大卫·哈伯斯塔母笔下,麦克阿瑟似乎拥有表演型人格特征。“麦克阿瑟无时无刻不在演戏,这一点人尽皆知。”而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也是为了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20世纪30年代,艾森豪威尔是麦克阿瑟在菲律宾期间的第一助理。当他听到麦克阿瑟常常说诸如此类的话:“好了,麦克阿瑟要去见参议员了……”
哈伯斯塔母写道,“在那段日子里,他一直以这个国家的历史伟人自居,而且也始终在扮演着这一角色。能够得到他的接见,仿佛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而觐见者的任务就是把他奉若神明、顶礼膜拜。这些似乎已经变成了某种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则,人人都必须遵守。”

除了第三人称之外,麦克阿瑟还有另外一个领袖标志:裤腰很高。
使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会在潜意识里带给使用者一种“重要感”,促进自我膨胀。并且,这也是他们促进个人崇拜,神化自我的手段。
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在讲话中就经常说“萨达姆如何如何”。

在《第三次海湾战争:全方位解读美国“倒萨”历程》一书中这样写道:萨达姆并不讳言追求个人崇拜,在演讲中,他很少用“我”,从来都对自己直呼其名,好让这几个字更加富有象征意义。萨达姆一直自比当年大胜十字军的民族英雄萨拉丁,他的名字在阿拉伯语中并不多见,意思恰是“坚定不移的斗士”。著名的阅兵广场上高举阿拉伯长刀的手腕就是仿照他的双手塑造,连指纹都印刻的一模一样。
说到底,这是个存在感的问题
不是霸道总裁就不能用第三人称了吗?放心吧,第三人称的专利权还没有被批准。
一个人如果频繁的使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他/她可能仅仅是想得到重视。
张杰在参加“快乐男声”时海选之前,已经是“我型我秀”的冠军了。一个选秀的总冠军又去参加另一个平民选秀的海选,按他自己的话来说是为了音乐。
张杰在“快乐男声”的台上发言总是“张杰如何如何”,“张杰今天站在这里就是想让大家怎样怎样……”
就是想让大家记住自己,记住“张杰”这个人名。
就像那个关于人名的段子:
“我未必会是最聪明的,我未必会是最优秀的,我未必会是最勤奋的。请大家记住我的名字魏碧慧!”
还有一种人喜欢用第三人称自称,一般是媒体:
隔壁老王告诉财X杂志……
刘德华先生告诉《博X天下》……
这是传统媒体,新媒体还在后面加括号,多可恨!
“能聊小组(微信号talkable)评出了十个最爱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的……”
他们只是在别的单位转载的时候,防备他们不给署名。

小朋友自带第三人称属性
小朋友由于身份意识不强,很容易跟随大人的叫法来称呼自己。
“妈咪,多多想要那个小羊羊。”
“爸比,Kimi要吃奶奶。”
许多动画片为了贴合小朋友的心理,方便区分角色,也会设定动画片人物使用第三人称。
“妈妈,图图想吃巧克力!”

儿童是为了加强自我意识,用称呼自己的名字来赋予存在感。在某种程度上,成人也是一样的。
童话大王郑渊洁老师在博客里也喜欢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志玲姐也常出现这样的句子:加油加油加油哦!志玲要给你一个幸福的拥抱!(“拥”字一定要读第三声)

本宝宝就是要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怎么办?
转述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时可以使用第三人称。例如当二狗说:“宝宝是个小公举。”,转述的时候如果说:“二狗说我是个小公举。”就会引起歧义:到底宝宝是小公举还是二狗是小公举?这个时候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就会语意思鲜明:“二狗说本宝宝是个小公举。”
再有就是自嘲或者自夸的时候使用第三人称会降低别人认为你过度自卑,自负的印象值。“二狗一点也没有兔兔可爱。”、“二狗是全宇宙最帅气的人。”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以装可爱为目的,请集体使用,大量排比,例句:
本宝宝不嗨森,本宝宝要抱抱!
本宝宝好无聊,本宝宝要摘月亮!
本宝宝好饿饿,本宝宝要吃小鱼干!
本宝宝不管不管,本宝宝要当总统!
本宝宝超有钱哒!
使用的时候,记得把本宝宝换成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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