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贵都二中队在都匀西查获一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康伟的妻子范某阻碍民警执法,被移交都匀市公安局绿茵湖派出所处理,康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10日。
据黔南交管局通报:10月31日,贵都二中队民警杨洋、许家吉带辅警江大俊在都匀西执法站开展预警拦截工作,对都匀西执法站过往的车辆进行查缉登记,上午10时,从都匀市区方向驶来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雪佛兰黑色SUV,正快速往都匀西收费站方向驶来,民警杨洋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时坦承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以及该车辆进行控制,核查中发现该车辆为康伟刚刚购买的二手车,准备和妻子驾车回贵阳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临时号牌为贵JCN299,在有效期内。

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情绪相对平静,到11时30分许,民警许家吉发现驾驶员没有在现场,其妻子告知交警康伟其路口等人来帮他开车,民警便告知其通知康伟到现场处理,该车辆要依法暂扣,范某便阻挡在动车临时号牌为贵JCN299号雪佛兰黑色SUV车前,并说自己联系不上康伟,也听不懂你们讲的什么意思,情绪激动,阻碍民警执法,造成过路群众围观,过程持续有快10分钟,民警经过几次警告无效后电话呼叫都匀市公安交增援。

随即范某便离开车前到执法站门口采取激动自残的行为用头猛烈撞击3下,并用执法站旁边的垃圾铲往自己头部砸,民警便告知范某这样冲动的行为自己要负责任的,民警在采取语言控制的过程中,范某随即转身向道路中间奔跑,差一点被刚刚出站的车辆发生碰撞,民警见状后,便第一时间同辅警江大俊一起徒手将范某控制在道路中间以确保范某的人生安全,控制大约5分钟后,都匀市公安交绿茵湖派出所增援警力到位后,便将范某带到绿茵湖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相关取证,11月6日,康伟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康伟的妻子范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已经移交都匀市公安交绿茵湖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许家吉 贵阳晚报融媒体记者 张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