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后感
情人,单看书名,就引人遐想。在西方的辞典中,“情人”是lover,是有感情的人,有爱的人,是两情相悦,是无关婚姻和承诺。情人,浸润着美好、勇敢与世俗的挑战。杜拉斯以她特有的写作方式,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不入俗的,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故事。
读完此书有三点体会:
一、爱情。既然是爱情故事,就“爱情”本身应该是美好的,愉悦的。但是本书自始至终给我的感觉都是现实的悲凉和未来的无望。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因物质和情感上的双重馈乏,把自己“耽于逸乐的面孔”,在穷困的生存面前,变成了讨要生活的*器武**。清纯的少女,打扮成了“小娼妇”的模样,标新立异,招摇过市。母亲因为贫困,没有干预,实际上是默认。
于是,一个少女的身,装下了一颗成*女熟**人的魂。她站在甲板的围栏上看风景,车里的男人透过车窗也把她当成了风景。她看似被动,实则早已将猎物掌控于心。按照她所设想的情景,步步为营,在少女的启发,默许,诱导之下,他们相互索取。试想一个家徒四壁,却血统高贵的白人少女,与一个身份低微,却经济富足的中国男人,彼此接受,意味着什么,心知肚明。
是爱情吗?我想那中国男人,对这白人少女是一见钟情的,*欲情**之下夹杂着忐忑、懦弱、胆怯和种族上的自卑。而白人少女因着她的种族、理智、冷淡、悲伤、也享受着生活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抚慰。在频繁的交往中,日久生情,她们相互慰籍,各有所取,同时也收获了一场没有未来的爱情。但是,他们在相互吸引中仍无力摆脱来自种族、社会阶层、还有家庭的阻力,他们没有能力去对抗社会藩篱,只能在绝望和爱情中无奈挣扎。人是社会的人,无论是白人少女,中国男人,还是中国男人的父亲,或是白人少女的母亲,还是要回到社会,回到现实,中国少爷要听从父亲的安排,与十年前订下的门当户对的抚顺少女成婚,尽管“珠翠满头,金玉满身”,又有多少爱情呢?生活必竟要继续。白人少女也要服从母亲的安排,回到法国,回归于她的家庭。“有情人难成眷属”,这就是他们的爱情,没有童话般的结局,只有末日来临前的放纵。多么美好,多么短暂,只因短暂才变成了永恒。值得一生回味…..
二、书写方式。此书的写作手法非常独特,看似杂乱无章,时空混淆,语言颠三倒四,情节时断时续。却能让人在这种错综混乱的空间中,开启思维的碎片化整理,引起对特定时间、空间、人、物的无限遐想。这也许就是作者的作品气质或者说是写作风格吧。让人印象深刻地记住了,杜拉斯式的叙述…..帽子、鞋子、孤独、愤恨、无奈、悲伤、*欲情**,作者通过这些词汇,将一些违反传统、不合常规的感情写得合理而自然。让人感到少女虽生活的悲苦之中,仍在寻找美好的希望。开篇引人入胜(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想起了叶芝的诗歌:“当你老了,多少人爱你风韵妩媚的时光,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有异曲同工之妙;结尾消除了迷茫(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前呼后应,刻骨铭心,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的,也是幸福的。
三、作者。生活中的杜拉斯无疑是女人中的另类,欣赏她那种离经叛道、不流于俗的生活态度。她说:“我的一生都在和异于常人的感觉做斗争”。“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她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年青时,她有与中国男人的骇世初恋,老媪时她有27岁的大学生,杨.安德烈亚的忘年之恋。她就是为爱而生,至死不渝。她也是幸福的,敢问:世上有几人能在暮年与初恋重逢。又有几人能让远方的情人记卦一生。纵然是老了,还能听到电话那头的他说,“我仍就爱你”!
人们歌颂爱情,罗密欧与朱丽叶为爱共死,普希金为爱去决斗,希斯克利夫因爱生恨等等。在爱情与理性、激情与倦怠,二元对立的今天及今后,那种至死不渝的爱情,还会有吗?有多少…
如果有爱,请深爱,爱到不能再爱的那一天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