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适应职业足球联赛发展需要,维护职业联赛的公平公正,提高裁判员判罚的准确性,中国足协在2017赛季中超联赛进行视频助理裁判试点,并计划于2018年在中超联赛全面引进国际足联视频助理裁判系统。

VAR是什么?
Video Assistant Referee有两层意思:
①是视频助理裁判员,他(们)和位于边线的助理裁判、位于中线的第四官员一样,都是协助主裁判进行判罚的比赛官员;
②是包括视频助理裁判员和配套装备、流程、规范等在内的一整套辅助判罚系统,旨在通过高科技的力量尽可能实现精准判罚,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和门线技术(GLT)、电子表现跟踪系统(EPTS)一样,都是利用科技追求完美比赛的手段。(后两者已经在国际比赛中得到了普遍应用,反响良好)
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IFAB)对VAR的宗旨提炼为
“minimum interference – maximum benefit”
最小的干扰,最大的益处
当然目前看来,益处肯定是有,但干扰好像不是最小,尤其是观看录像回放时候的中断,对于比赛的流程和连贯还是很具破坏性的。

VAR什么时候用
1、进球得分/无效——排除可能的犯规行为(比如越位、犯规、故意手球或者其他违规动作),确保进球准确无误。
2、球点球——准确核实犯规地点与犯规行为、不漏过一个点球,也不“创造”一个点球。
3、直接红牌——准确核实直接红牌的犯规动作。
4、错误判罚——当裁判员的红黄牌发错人了,或者不确定发给谁(常见于人多手杂的群体纠纷)时
当出现上述四种(重大)事件时,视频助理裁判须予以协助。
VAR怎么用
1、当上述需要视频助理裁判员协助的情况发生时,裁判员通知VAR或者VAR通知裁判员判罚需要核实。
2、视频助理裁判员通过多角度的视频系统迅速综合制作出回放内容。
3、裁判员:①在场边裁判席观看由视频助理裁判员提供的相关视频信息,之后做出相关决定;②根据视频助理裁判的建议,(不看回放)直接做出相关决定。
从上面的流程可以看出,VAR说到底其实还是定义在助理裁判的范畴里面,看与不看、判与不判的最终决定权还是在主裁判那里。
作为近两年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主推的高科技手段,VAR(视频助理裁判技术)在2016年3月的第130届年度会员大会上得到试用批准,旋即开展了紧锣密鼓的推进工作,并于2016年底在日本世俱杯上首次亮相(于高水平世界级赛事),今年又分别在韩国U20世界杯和俄罗斯联合会杯上全面推广。

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目前在赛场上的“副作用”,集中体现为过多过长的中断时间对比赛的流畅性和球员竞技状态的稳定性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干扰。
为了让VAR尽快更好的为比赛服务,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后续又推出了该项技术的基本原则与使用指南↓
十大基本原则
(一)目标不是为了达到所有决定的100%准确,否则会摧毁足球必备的流畅性和观感。
(二)视频辅助仅适用于改变比赛的关键情形(进球,点球,直接红牌,遗漏的判罚)和严重的漏判情况。
(三)裁判将做出最终决定(包括“不犯规”的判罚),除非经过回放显示该决定明显有误。
(四)视频助理裁判属于比赛官员 。
(五)只有裁判员可以启动观看回放程序;视频助理裁判和其他比赛官员可以建议观看视频回放 。
(六)在观看回放的过程中裁判员应始终处于“可视”状态以确保程序的公开与透明。
(七)最终的决定将由裁判员做出。
(八)在观看回放期间没有时间要求——精确性比速度更重要 。
(九)比赛结果不会因为如下情况无效:①视频助理裁判技术发生故障(同门线技术);②涉及视频助理裁判员的错误决定(因为视频助理裁判员也是比赛官员);③不观看视频回放的决定。
(十)比赛必须使用由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制定的全套视频助理裁判协议——“一个协议 – 全体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