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市哪些干部被查处?

●天津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李庆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 李庆生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天津市纪委监委)

●天津市宁河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文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宁河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区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李文军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天津市纪委监委)

●天津市东丽区*钟金**街道原*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袁忠林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东丽区*钟金**街道原*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袁忠林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东丽区纪委监委)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吴少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吴少波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津南区纪委监委)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金波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金波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津南区纪委监委)

●天津市大毕庄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建军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大毕庄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副总经理 王建军 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来源:东丽区监委)

●天津市宁河区残疾人联合会干部李艳接受监察调查

天津市宁河区残疾人联合会干部 李艳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来源:宁河区监委)

天津市通报5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蔡培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4年10月至2021年3月,蔡培林多次在某私营企业主经营的餐厅接受宴请,并在该公司内部场所进行消遣娱乐。2016年至2020年底,蔡培林多次收受下属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黄金饰品、名牌服饰等礼品礼金,共计折合23.08万元。蔡培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2月,蔡培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津南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工程师刁欣龙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刁欣龙先后多次收受某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茶叶、海参和茅台酒等礼品,并先后两次接受其在饭店安排的宴请,上述礼品等共计折合4万元。2019年4月30日至5月3日,刁欣龙接受某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外地游玩,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该私营企业主及其朋友支付。刁欣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刁欣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022年3月,刁欣龙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东丽区水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凤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至2020年,赵凤宽历任天津市华昌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东丽区水务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在中秋节、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海参等礼品,共计折合3.2万元;2015年3月、2019年9月,赵凤宽借母亲去世、儿子结婚之机,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赵凤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7月,赵凤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静海区台头镇卫生院原院长王军、工会主席张*革文**等人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9月、2019年6月,经王军提议,台头镇卫生院以工会名义先后组织职工到河北保定白石山风景区、野三坡风景区旅游,两次行程均为两日,为在形式上符合相关规定,伪造一日游活动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入账报销,违规支付金额共计0.83万元。王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12月,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革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合同部经理张晓斌公车私用问题。

2021年3月某晚,张晓斌驾驶单位公车与他人到某饭店吃饭,其饮酒后驾驶该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拦检,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0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张晓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8月,张晓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海河清风)

滨海新区通报3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杭天明等人组织用公款支付高消费活动问题。

2017年6月,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公司)*党**委书记杭天明等人以集体决策方式违规决定举办茶艺培训、企业司歌创作、宣传片拍摄制作等,共涉及金额29.96万余元;2018年1月、2020年1月,土地公司2次违规举办品牌年会,共计花费54.58万余元。同时,杭天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21年12月,杭天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氢能事业部原副部长刘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

2020年4月至2021年2月,刘伟在入职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共计参与并接受参股单位、意向合作单位等业务关联方宴请20余次。同时,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22年1月,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供销合作社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李兆富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李兆富在担任汉沽供销合作社*党**总支书记期间,与其他班子成员以集体研究方式,借发放临时劳动补助、服装费、通讯费、考核先进奖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李兆富退休后,汉沽供销合作社仍延续发放至2020年8月,共涉及金额38.21万余元(其中李兆富等3位班子成员领取9.36万余元)。同时,李兆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21年11月,李兆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均已上交。

(来源:滨海清风)

河西区通报2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河西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景观管理科四级调研员高洪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5年至2021年,高洪庆多次在春节、中秋期间收受他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40余万元。高洪庆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2年3月,高洪庆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河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四大队干部牛英杰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9月,牛英杰在原稽查执法队工作期间,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收受白酒两瓶。 2022年4月,牛英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廉洁河西)

河东区通报3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阎培芬违规宴请公职人员,为其亲属谋取利益问题。

2020年8月,阎培芬宴请河东区城管委下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为其亲属违规租赁的篮球馆装修和经营提供帮助。此外,阎培芬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通过打招呼的方式,为其亲属违规签订租赁协议经营篮球馆提供帮助。 2021年9月,阎培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修缮部部长孙良钧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孙良钧任河东区李公楼房管站站长期间,违规向已休年休假的干部发放年休假补贴,累计18人次,共计人民币95353.7元。 2021年12月,孙良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王刚担任原区卫生局、原区卫计委财务基建科科长,负责基建和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期间,利用年节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10次,共计价值9400元。此外,王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1年12月,王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廉洁河东)

西青区通报3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西青区物资回收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经理王少武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5年,王少武操办亲属住院、丧事期间,分别收受曾承揽该公司工程的韩某和承租该公司土地的戴某向其赠送的礼金共计3.1万元。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王少武个人决定使用该公司账外资金违规向职工发放补助、福利共计10.15万元。此外,王少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王少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已收缴,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张家窝镇环保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杨长运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礼金问题。

2018年10月,杨长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由向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索要财物,后2家企业向其赠送0.5万元、1.5万元,共计2万元。 杨长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

◆大寺镇大寺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焦国政违规组织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

2014至2015年,大寺村先后2次通过旅行社组织本村老年人赴外省旅游,焦国政均借机指派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村务工作人员,以照顾老人名义全程参与旅游,相关费用由村委会支付,共计4.5万余元。此外,焦国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焦国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廉韵西青)

津南区通报2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津南区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原书记吴宝成、村委会原主任武庆石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2013年至2018年7月,经时任葛沽镇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吴宝成、村委会主任武庆石同意,三合村使用公款吃喝共计70余万元;违规发放村干部加班费、值班费共计1.8万元;公款购买烟酒等支出共计10余万元。此外,吴宝成、武庆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11月,吴宝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武庆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津南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综合实践部教师杜生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7年至2019年,杜生平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万元;2021年9月,经主管领导同意,杜生平违规向部分教师发放猪肉等食材,共计0.5万余元,在履行报销手续时被组织发现并及时制止。此外,杜生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22年4月,杜生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相关主管领导受到相应处理。

(来源:津南廉播)

武清区通报3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四级调研员高启生违规借用下属企业公务用车问题。

2013年7月,时任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高启生同意由下属企业绿化工程队出资58万元购买大众迈特威牌商务车一辆(排气量为2.0T),供局机关使用。同时,高启生长期借用该下属企业出资61.8万元购买的丰田霸道牌越野车一辆(排气量为4.0),供其本人公务使用。在2013年公务用车清理整治、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原区林业局均作出自查零报告,该两辆车未予上报或清退,直至2018年7月下属企业将该两辆车拍卖。高启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22年3月,高启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四级主任科员齐建栋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7年至2019年,齐建栋在担任梅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并多次使用“小金库”内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吃喝、赠送礼品礼金、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等补贴、公款旅游等,共计16.39万元,其中,齐建栋个人领取0.45万元。齐建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2021年3月,齐建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武清区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科科长范欣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

2020年1月,范欣任区政务服务办建交城管科科长期间,在参加对某建设项目相关方案进行审核的评审会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夹放在上交材料中的现金红包人民币1000元,后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 2022年4月,范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

(来源:清风武清)

宝坻区通报3起

违*中反**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王志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问题。

2013年至2021年,王志强借春节、中秋等年节或为相关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推荐律师等时机,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律师等11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消费卡、烟酒等财物共计折合11.58万元。 2021年12月,王志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区司法局原调研员杨福恒(已退休)受他人请托违规送礼品礼金问题。

杨福恒在帮助某公司办理土地收储等事宜期间,于2018年春节、2019年春节和中秋节,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托,先后送予区土地整理中心相关人员(另案处理)现金1万元、五粮液白酒2箱和茅台镇杞酱牌白酒2箱。 2021年12月,杨福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安镇大赵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云对村内占用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

2017年,新安镇大赵庄村一村民在其承包的地块上占用72平米基本农田建设房屋,被区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后由区、镇相关执法部门对占用基本农田部分房屋进行了拆除。张云作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对村民违规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情况,不监管、不上报,对村内违建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 2021年12月,张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宝坻)

东丽区通报4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一级调研员杨宝祥解决企业困难不及时问题。

2018年12月,滨达公司(系原区旅游局管理的国有企业)因故无法按时缴纳文化创意园电费。时任滨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时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宝祥汇报,但杨宝祥对下级单位汇报的问题未足够重视,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企业困难不及时,致使文化创意园被停止供电,园区内暖气管道冻裂,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对园区内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12月,杨宝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立街道原泥窝村妇联主任耿玉梅管理村民信息不力问题。

2015年,耿玉梅在管理泥窝村村民档案期间,未严格按照规定保管档案资料,致使其弟(某劳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私自翻阅泥窝村村民档案并用手机拍照。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该公司先后盗用泥窝村16名村民信息用于员工减免个人所得税。 2021年7月,耿玉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万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洪宝管理借调人员不到位问题。

2012年7月至2017年11月,区妇儿中心工作人员闫某某借调至无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调期间,闫某某以生病为由未按时上班,仅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技术指导和解决问题。时任无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洪宝对借调人员疏于管理,未要求闫某某履行请假手续,放任其长期不上班。 2021年6月,张洪宝受到诫勉处理。

●金桥街道原郭家台村村委会主任任仲良违规出租集体土地问题。

2006年2月,任仲良代表郭家台村村委会与刘某某(个体经营者)签订协议,约定其可以在承包的农用地上建设厂房。后刘某某在该地违法建设厂房。2007年10月,刘某某违法建设被强制拆除,后经诉讼于2019年12月赔付刘某某759万元。任仲良作为村委会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违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承租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 2021年10月,任仲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风东丽)

津南区通报3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津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海河教育园废弃物转运中心负责人付建国、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刘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2021年1月,区环卫所海河教育园区废弃物转运中心司机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要求,发生一起车辆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160万元经济损失。付建国作为该中心负责人,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刘飞作为区环卫所所长,对现场安全管理以及安全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021年4月,付建国受到记过处分,刘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津南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科员杨光皓对人才落户经办工作把关不严问题。

2020年7月至10月,杨光皓在审批来津落户人员申报材料中,存在部分申报人员佐证材料丢失情况,被市有关部门抽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杨光皓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审批工作流于形式。 2021年7月,杨光皓受到记过处分。

●津南区双桥河镇财政所原会计赵芙霞、双桥河镇综治办原主任李庆云、双桥河镇财政所原负责人李东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2015年至2020年9月,双桥河镇综治办出纳刘世俊(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90余万元。时任镇综治办主管会计赵芙霞,履行财务核算监督工作职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镇综治办主任李庆云,未认真履行部门财务“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镇财政所负责人李东明,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落实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1年7月,赵芙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庆云、李东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津南廉播)

编辑 | 王秉文

二审 | 杨春治

三审 | 高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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