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里“冯巩”之争频上热搜,网友们随之争论不休。其中批评国足比较多的说法是,球员拿着上千万的薪水,国际比赛输得惨不忍睹真不应该。我倒是觉得这里面有个误区。为何如此说呢,听我一一道来,
首先,体育项目,我觉得从根本上讲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了突破人类体能极限,也就是奥林匹克精神所说的“更高更快更强”,例如田径、游泳、速度滑冰等部分冰雪项目;一类是观赏性项目,就是为了娱乐大众,例如各种球类比赛,其中不断创新的各种技战术,目的不外是为了提高项目的观赏性,各种球类比赛服装的变化,专项运动协会给出的理由之一,就是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就是明证。
再说回国足。现代社会是高度商业化的社会,体育也不可避免地走上商业化之路,不同体育项目的商业价值大小,决定了这个项目从业者收入的多少。毋庸讳言,足球的巨大商业价值,决定了足球运动员、足球明星的高收入。决定这个群体收入高低的,不是这些人的技术水平,而是足球本身体现出来的商业价值大小。中国市场规模,使得关注度较高的男足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球员的高收入来自球场内外的广告效应。球员、球队的水平和成绩,只是能影响这个球员、这个球队在这个高收入群体中的位置。国内的联赛等俱乐部的比赛,关系着球员自己的商业价值和俱乐部的商誉,拿钱拼命自然而然,不应诟病。至于管理者不喜欢所谓金元足球,用一系列行政手段对抗市场带来的商业价值,漏洞百出尴尬不已并不意外。再说回来,年薪千万的球员在国家队层面一定能踢好比赛吗?还真不一定。在俱乐部踢球是为了自己的身价,在国家队比赛胸前只有国徽没有广告,是为了荣誉,和千万年薪无关,肯定是不一样的感觉。小岳岳说那些人没有荣誉感,有人很不以为然,言称自己在场上很拼命的,俱乐部的比赛有挺不错的成绩,怎么就没有荣誉感的了呢。我说你错了,俱乐部的比赛关乎你的身价和收入,和荣誉感没有多少关系。国家队的比赛需要荣誉感爆棚你没有表现出来。比赛有输赢,重要的是怎么看输赢的结果。你不承认技不如人,因为那会影响你的身价,又不承认荣誉感缺失没有尽力,那比赛是为什么输了呢?拿着高额的收入却不能尽职尽责地娱乐大众,应该惶恐而不是心底暗念“你行你来啊”。
说到娱乐,小品和足球是有共性可以共情的。巩老师可能没有体会过球场的氛围,无论是群情激奋还是沮丧失望,同样能让你放空心绪。小品和足球,在文化娱乐这个层面,虽然殊途,也能同归。我说呢,公开论人短长本身就不很像君子所为,言辞中在有些负面用语,更显得缺少绅士风度。意气用事于事无补,共同努力娱乐大众才是正事。同意本文说法的请你点个赞,不同意地看了撇撇嘴鄙视一下就行了,闲散老头的闲言碎语不值得批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