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近期建设规划 (咸宁规划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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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2016咸宁国际温泉马拉松赛还有1

《健康咸宁规划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规划、参与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现将《健康咸宁规划建设指引》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4日至15日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①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

②邮箱邮件:411434866@qq.com

③信件寄往:咸宁市双鹤路28号 咸宁市城乡规划局;邮编:437100 (信封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④联系电话:(0715)8066594

2023健康规划纲要,咸宁项目建设规划

健康咸宁建设内容

健康咸宁的规划建设要达到“四有”标准:

完善的体育健身场所

良好的医疗卫生设施

美好的城乡居住环境

绿色的健康产业

1、体育健身场所

规划目标:规划至203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完善种类齐全的体育健身设施,人均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镇(乡)、村庄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形成15分钟社区健身圈,构建“市级—区级—社区级”三级城市型健身场所体系。

(1)市级体育健身场所

①咸宁生态体育中心

规划按照《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在咸宁旅游新城范围内规划建设一个能承办省级以上运动会的生态体育中心,包含一个综合性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含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一个标准游泳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标准网球中心、足球训练场等竞技体育场馆。

依托王家寨自然山体和生态体育中心,打造一个以户外登山、轮滑、单车、酷跑等户外体育休闲运动为主,服务设施完善的体育小镇。

②市级公园体育化建设

加块十六潭公园、潜山森林公园、孝子山公园等城市公园体育化建设(改造),根据不同年龄段体育健身需求,增设健身广场、健康慢道(具备脚底按摩功能的铺装道路)、登山步道、轮滑场、健身路径、骑行绿道、羽毛球场、草地门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户外健身设施。

城市公园体育化建设(改造),应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

③市级绿道网建设

一是制定完成《咸宁市绿道系统建设规划》,规划布局咸宁主城区内及咸宁主城区与各(县、市)城区、市内主要旅游景区间的绿道,构建主城区网格化绿道与放射性郊野绿道相结合的全市域绿道系统,满足城乡居民骑行、跑步等健身需求。二是规划通过对咸宁主城区内桂乡大道、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香城大道、泉都大道、嫦娥大道、长安大道、太乙大道、长安大道、十六潭路、马柏大道、南外环路等城市主干道的非机动车道改造利用,建设网格化的城市绿道系统。三是加快建设咸宁主城区至富水湖、九宫山、葛仙山、陆水湖、黄袍山、三湖连江、大幕山等市域旅游景区的市域绿道。

近期重点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骑行绿道,环斧头湖和西凉湖的滨湖骑行绿道,梓山湖生态绿道等,并配建完善绿道沿线休息驿站、公厕、标示牌等服务设施。

(2)区级健身场所

①咸安区区级健身场所

两个中型全民健身中心。规划在温泉、永安两个城区各建设一个建筑面积4000-8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两片社会标准足球场。规划将咸宁市体育中心和桂花广场的两片运动场改建为免费向社会开放的标准足球场。

综合体育馆。规划将温泉城区的金叶体育馆和永安城区的巨宁体育馆改造成综合体育馆。

游泳馆。规划在温泉、永安两个城区各建设一座包含50m×25m标准泳池和面积不小于10m×10m的儿童戏水池的游泳馆。

②市管新城(园区)健身场所

市管新城(园区)应结合相关规划和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建设健身场所,市高新区和梓山湖生态新城应分别在横沟桥片区、贺胜桥片区设置一个建筑面积4000-8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的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片社会标准足球场、一座游泳馆。

(3)县级健身场所

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建成一片标准社会足球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座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

(4)乡镇体育设施

应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建设一座小型全民建设中心、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个户外体育健身广场、一条健身路径。

(5)居住区(社区)、中心村体育设施

①街道体育设施

规划应结合街头绿地、小游园建设小型户外体育设施,应包含一块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的健身小广场(用于陀螺、舞蹈、太极拳、健身操等健身活动),一条健身路径,一块三人制篮球场(14*15米)。在场地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置一块网球场。

②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体育健身设施

新建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下同)应结合公共绿地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且室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室外健身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体育健身设施应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和侵占。

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应结合棚户区改造,优先配建完善全民健身设施。

2023健康规划纲要,咸宁项目建设规划

养老型社区或以老年人居住为主区应考虑老年人的健身需求配置文体健身设施,包含门球场、气排球场、健身广场(用于太极拳、舞蹈、陀螺、木兰扇)、健身路径、健康步道、棋牌室、乒乓球室、休息凉亭等文体健身设施。

③中心村(含农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

中心村(含农村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外篮球场、两个室外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一条健身路径。

2、医疗卫生设施

(1)市、县(市、区)级医疗卫生设施

①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咸宁中心城区和县(市、区)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确定的区域和面积预留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用地,并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预留用地的区位和界线。

②市、县(市、区)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大型医疗设施设置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执行。

(2)镇(乡、办事处)医疗卫生设施

每个镇、街道办事处应设置一所中心卫生院,床位不少于20张,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乡中心卫生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设床位或设置20张以下床位,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居住区(社区)、中心村医疗卫生设施

①居住区(含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医疗卫生设施

人口规模达15000人及以上的居住区,应配置独立社区医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应配置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人口规模3000人以下的居住组团,应配置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居住人口介于居住区、小区和组团人口规模分级之间时,宜按上一级要求配建医疗服务设施。

②中心村(行政村)医疗卫生设施

每个中心村(行政村)应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50平方米。

3、城乡居住环境

(1)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①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构建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实现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乡和村庄的生活污水宜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藻类池塘、生物滤池、人工湿地、净化沼气池、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和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等等方式分散处理生活污水。

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个村湾要配建垃圾收集屋,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至2020年完成全市200个农村中心村(社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③城市(镇)街道应沿道路每隔500—8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按60-80平方米计。居住区应结合公共绿地或公共服务设施,每1000户左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

④风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应沿主要游览路线每隔300-5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

(2)居住环境绿化美化

①制定出台《咸宁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编制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绿线,防止挤占、侵占城市绿地的情况发生。

②咸宁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5%以上。一是规划建设一批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规划在现有城市公园基础上,加快建设双龙山公园、孝子山公园、青龙山公园(二期)、浮山公园、甘鲁公园、杨下公园、山水公园、潜山植物园等公园绿地;二是要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规划布局一批街头小游园、划定用地边界;三是加快城市林荫道建设,要充分利用城市主干道人行道较宽的特征,种植双排行道树,形成网格状城市林荫道。

各县(市)要加强城市综合公园、街头小游园等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主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1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至2020年,各县市要建成一座以上综合性城市公园、三条以上林荫大道和一批街头绿地。

③城市型社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布置社区公园(集中公共绿地),其中居住区级居住区公园面积按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居住小区游园按人均不少于1.0平方米,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居住组团集中绿地按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

④加块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至2020年,完成全市200个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等“四旁”绿化为重点,努力建设“村在林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宜居村庄。

4、绿色健康产业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利用咸宁市区位、生态、资源等优势,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各地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产业领域,引导健康运动、健康旅游、健康养老、健康医药、健康服务等“五大健康”产业规范发展。

(1)加快发展健康运动产业

重点培育发展山地健康运动项目和水上健康运动项目。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结合旅游景点、郊野公园建设汽车露营地,规划建设一批户外山地运动主题公园。近期重点规划建设黑山茶厂汽车露营地、梓山湖汽车露营地。

规划建设斧头湖水上运动中心,打造环斧头湖、西凉湖水上运动休闲发展带。

加快梓山湖大健康产业园规划建设,引导体育器械、运动服饰、运动食品、运动饮料等健康运动产业集聚发展。

(2)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产业

以健康旅游小镇创建为抓手,推动健康、旅游融合发展,鼓励优质医疗机构、旅游服务机构和旅游休闲基地(目的地)的合作,积极开发温泉养生、森林养生、避暑养生、文化养生、中药养生、茶叶养生、美食养生等特色健康旅游产品,加快建设温泉养生小镇、贺胜中华鸡汤小镇、向阳湖湖鲜小镇、黄袍山药养小镇、羊楼洞茶香小镇、高铁岭果香小镇等一批健康旅游小镇,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旅游产业。

(3)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以梓山湖生态养生示范区和旅游新城养老服务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支持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大型医疗机构与社会合作,发展健康养老、健康养生、医疗保健等产业,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拓展社区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大力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

规划新建的普通居住区(含小区、组团)应同步建设小型养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不小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并且不得小于100平方米。

为老年人养老养生提供服务的养老型社区,要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安全、社交等层面的需求,分类设置医疗保健、生活服务、康体健身、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养老服务设施。1000人以下的小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养老服务设施;1000-3000人的中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5%配置养老服务设施;3000-6000人的大型养老社区应按照社区总建筑面积的10%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各县(市、区)应选择2至3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发展壮大健康养老产业。

(4)加快发展健康医药产业

规划打造幕阜山特色中药材产业带和山地养生旅游带。依托现代农业的发展,支持南部通城、崇阳、通山三县利用幕阜山自然生态优势,与花卉苗木套种桔梗、甘草、茴香、当归、*党**参等特色中药材,发展中药材加工产业。

创新发展生物医药,加大保健酒、保健茶、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引导医疗用材集聚发展,重点打造咸宁高新区医药产业园,崇阳卫材产业园等。

(5)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依托智慧咸宁,加快推进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医疗、护理、康复、膳食、娱乐、文化、信息查询等健康服务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康复医院、护理中心、中医类专科医院,满足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

2023健康规划纲要,咸宁项目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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