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王洪lawyer 以法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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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期待是 依法 和 公正裁判 ,如果能够满足这两点基本要求,一个判决便可以算得上是“好的裁判”。近年来,人们对司法提出了更高的期待,那就是要做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就是“类案裁判规则”。
【背景事件】 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上线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平台以最高院裁判资源为数据依托,包括法律法规、指导案例、类案裁判规则、优秀裁判文书、理论研究及互动交流等板块,旨在为法官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示范指引作用,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法网站)

在司法实践中“类案裁判规则”适用的难点?
1、“类案裁判规则”: 类案检索机制是围绕统一裁判尺度设计的,类案同判的核心在于能够找到一个确定的、统一的裁判规则,在待决案件与类案具有实质相似性的条件下,只需参照这一规则来完成法律适用,裁判尺度才能真正得以统一。
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的案件,若出现迥异的判决结果,容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判’现象,会让当事人在形式上感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又会通过直观的比较发现结果上的不对等。“同案同判”成为了人们用来衡量司法公正的重要判准。
2、最高院实施的诸多举措 :为了让司法机关更有公信力、人民群众更有公平感。最高院近年来建立类案检索、统一法律适用的诸多制度。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了“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机制,要求类案和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同时制作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报告,以确保类案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的统一。至此,类案全面强制检索机制基本得以确立。
2020年7月最高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从实体与程序共同规定了案件承办法官检索类案和制作检索报告的义务,确立案例指导制度,最终目的是统一裁判尺度。
2023年2月14日,最高院上线统一法律适用平台,推进法律适用统一,更好发挥最高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的职能作用。
3、“类案裁判规则”适用难点: 实践中实现类案同判远非这般容易,类案检索机制只有助于帮助法官发现可能的类案。随着大数据应用推广,类案的数量通常并不是单一的,一定数量的类案所蕴含的裁判规则往往也是多元的,尤其是大数量的类案所提供的裁判规则和结果彼此冲突时,稍加检索就能发现大量同案不同判问题。类案检索出现的同案不同判必将致使司法工作人员无所适从,究竟应参照哪个类案裁判就成为了一个难题。
4、理性判断: 司法裁判的不统一,从空间维度看,既有地方区域性的不统一,也有全国性裁判标准不统一;从时间维度讲,先前的案例,与现在及未来裁判所展示出的不一致,甚至同一个法院过去、现在及未来在某个问题上的观点都会前后矛盾。类案检索机制只有助于帮助法官发现可能的类案,真正相似的案件仍需依赖实践者的理性判断,从类案中抽取出作为法律具体化形式的裁判规则,选择最佳解释或相应法律规则的那个类案裁判规则作为参照。
结 语:
霍姆斯认为:“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对时代需要的感知,流行的道德和政治理论,对公共政策的直觉,不管承认与否,甚至法官和他的同胞所共有的偏见对人们决定是否遵守规则所起的作用都远远大于相关理论。”
为了统一裁判尺度,本次最高院上线统一法律适用平台,正是有助于帮助法官发现可能的类案,更好发挥最高院对全国审判工作监督指导、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作者:王 洪 云南恒志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