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人队又输球了,这次主场96-110输给詹姆斯的老东家热火。
热火一堆伤兵里面,就有吉米·巴特勒,但巴特勒有一个替身叫海梅·哈克斯。今天他主防詹姆斯,结果老詹全场18中6,三分球6中0只得12分。
而这个哈克斯,要球权没球权,在场上也只是第四第五得分点,通常在左底角蹲坑。但他除了防守和投三分,不放过篮下任何一次机会,打着打着又在拉开比分的第四节拿了7分,全场16分,正负值高达+24,全队最高。
湖人全场不过百,除了斯波教练善用联防,暴露湖人三分奇差(30中4)的缺陷,哈克斯不遗余力的防守也是重要原因。此外,他还有8个助攻,居然是全队最高。而热火队都是哈克斯这样高球商的球员,上场8个人得分全部上双。
这个留着小胡子、一头长发的哈克斯,是加州本地人,今年湖人队在首轮第17位放过了他,被热火在第18位捡到,即插即用。 这个赛季打到现在,西部新人最出色的是切特和文班,东部属哈克斯最抢眼,总得分最高,平均得分仅次于布兰顿·米勒,这么打下去,新秀一阵没跑。

其实在很多方面,他和湖人队的里夫斯都有相似之处。
哈克斯祖上是墨西哥人,他爷爷从墨西哥到美国就是来打篮球的,爸爸妈妈也都是在大学里打篮球。他在UCLA打球,妹妹也在UCLA打女篮,他还有一个弟弟打橄榄球。打篮球这份工作,跟遗传有相当大的关系,除了身体还有天赋和经验,所以打篮球听妈妈的话没有什么问题。
哈克斯和里夫斯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种人,里夫斯是阿肯色州农村出来的纯正的白人,祖上是德国血统,身高1米96,打123号位控球。哈克斯是拉丁裔,妈妈那一族有挪威血统,身高1米98,打34号位前锋。
但 他们两人有非常共同的特点:第一是打球聪明,适应能力很强;第二是在大学打的时间久,球场经验比较丰富。 哈克斯在UCLA打了四年,里夫斯在大学打了三年,因为转学还停了一年,实际上也是四年。
在大学里打久了,适应能力强,各种角色都愿意打,也都能胜任。他们都是从无到有打到了现在的地位:哈克斯在大学一开始因为受伤打得少,慢慢从角色球员打成了UCLA头号球星、“太平洋12区”最佳球员,也就是美国西海岸最佳,在热火队巴特勒因为各种受伤休战,哈克斯获得了很多机会,打成了东部最耀眼的新秀之一;里夫斯则是落选秀,从双向合同打起,先当无球3D,慢慢打成替补控卫,然后成了詹姆斯身边最可靠的持球人。

哈克斯在加州出生、成长、出名,是典型的加州男孩,但作为拉丁裔球员,哈克斯的身份还是挺特别的。
从中美洲、加勒比海到南美洲,除了巴西之外基本上都说西班牙语,他们称为拉丁裔、西班牙语裔,俗称老墨。在西班牙语里,“J”发音相当于“H”,“Z”相当于“S”,所以Jaime Jaquez可以念成“海梅·哈克斯”,如果用网络上的汉语拼音翻译法,就会变成“杰米·贾克兹”。
据NBA在2021年的统计,整个联盟黑人球员占73%,白人球员占不到17%。在剩下的其他族裔中,拉丁裔只占3.1%。假设同时在NBA打球的有500人,那么拉丁裔只有15人。墨西哥的NBA球员更少,哈克斯只是在NBA打球的第六位墨西哥裔,其他还有当年大郅在小牛队的队友纳胡拉,后来比较出名的有中锋艾永、勇士队前锋托斯卡诺-安德森。哈克斯拥有墨西哥和美国双重国籍,打国家队代表墨西哥。
加州拥有庞大的拉丁裔族群,西班牙语是这里第一大外语,所以在大学里哈克斯就非常出名,是球迷眼中的宠儿。
尽管从小就是湖人和科比球迷,但哈克斯打完四年大学参加NBA选秀,却并不希望被湖人队选中,他说: 我从小到大都一直在加州生活、上学,但不希望一辈子在这里,我希望走出舒适圈,到外面去闯一闯。
本来以哈克斯的名气,选秀顺位还可以更高一点,但一路滑到了乐透之外。湖人拥有第17号签,当时管理层有人建议佩林卡选择哈克斯,球技成熟,还可以吸引票房,但是佩林卡左思右想,觉得他成长空间有限,于是选了小两岁的胡德-什菲诺,终于实现了哈克斯不在家乡打球的“梦想”。

湖人队不要的哈克斯,被热火捡到了宝,因为他们拥有第18号签,毫不犹豫就下了手。
成熟的强队一般不愿意选打了四年的大学球员,因为年龄大,成长空间有限,一时也用不上,不如选那些年轻、成长性高的小孩。
但帕特·莱利和斯波教练不这么看,他们首先看这个球员打球聪不聪明,球商高不高。只打了一年的大学球员资历浅,背景薄,很难做十拿九稳的判断,而打了四年的哈克斯不一样,他有足够长的经历供热火队研究。斯波教练说:
“我们发现,他在大学第一年就不得不接受角色球员的身份,靠拼抢和努力去争取机会,并取得了成功。在第二年,他在队里也只是第三第四选择,又毫无怨言地接受,结果在后面的淘汰赛打得很出色。他每一年都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到了四年级,他已经成为球队的招牌人物。”
热火和NBA其他球队不一样,他们不突出球星个人,讲究团队,擅长挖掘每一个球员身上的潜力,哪怕名气不大,顺位很低,甚至落选。以哈克斯在大学的名气和经历,天赋比一般的草根球员高得多,所以融入热火非常顺利。巴特勒什么时候缺席,他就顶上,打过的34场比赛已经有10次首发。

哈克斯刚刚进热火队,就急不可耐地翻看赛程,先看什么时候回洛杉矶打比赛,再看NBA有没有排热火打圣诞大战。
他出生在加州的尔湾,虽然在洛杉矶东南挺远的地方,但也算洛杉矶人。一年只到洛杉矶打两个客场,哈克斯非常兴奋,第一天打快船,他自己花钱订了两个包厢,这是父母第一次看他打NBA比赛。
热火对快船没有赢,哈克斯得了15分,拿下湖人他得16分。哈克斯得分非常平稳,只经过7场得分个位数,就让自己的得分稳定在两位数。从11月8日至今,哈克斯在27场比赛中有24场两位数得分,平均15.8分,三分命中率38.8%。他在热火队不是“重点人”,主要在左路等待机会,但他拥有出色的持球攻筐技术,三分稳定,尤其是他1米98的身高、臂展达到2米08,体格强壮,可以防守场上任何一个位置。
而哈克斯最出色的一场比赛,正是他盼望已久的圣诞大战。对手76人尽管没有恩比德,但哈克斯在场上要轮流防守4号位的哈里斯和3号位的乌布雷,这一场他15中11拿下31分,而且有10个篮板,创下个人最高。

哈克斯也不是一开始就留着小胡子,一头长发,刚打大学篮球时,他跟大郅的队友纳胡拉一样,脸上干干净净,非常清秀。
但因为他祖上来自墨西哥,老墨球迷就给他取了一个绰号“胡安·维克”(Juan Wick),这个“维克”是电影《极速追杀》里面男主角的名字,由基努·里夫斯扮演。电影中的里夫斯留着一脸胡子,长发飘飘,却是个杀手。
NBA球员除了打球好,还要给自己的扮相创造一点特征,让更多的人记住,于是先是留起了胡子,然后头发越留越长。
但我相信,从今以后人们记住海梅·哈克斯,不是因为他的胡子和长发,而是因为球技和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