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检察院受理多起通过砸毁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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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杜某某,曾多次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20年8月29日出狱后,在保定市某酒吧打工。本应珍惜这次工作机会,但2020年10月1日前后,杜某某再次财迷心窍,想到人们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免不了在车上多备一些现金或贵重礼品。杜某某心中贪念再起,10月1日凌晨,在高新区一街道边砸车数辆,从车中盗窃人民币、香烟、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就这样,刚刚出狱三十多天的杜某某再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高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并且,由于杜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另外,杜某某行为属于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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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是砸车盗窃案件的高发期。又到年终岁末,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在车辆内放置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不要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偏僻场所,尤其是夜晚,避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检察官也郑重提醒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劳而获只会让人失去自由,只有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换来真正的幸福。
供稿|高新区检察院 李永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