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作不易,麻烦您在观看之前点个“关注”,可以每天及时看到其他的法律案件分析!
中午的一瓶啤酒,晚上竟然在不同路段一小时内被同一支队的交警查两次酒驾。
第一次酒驾被查
2022年的夏夜,湖南长沙开福区,在栖凤路凤舞路口查酒驾的开福交警八中队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的司机周某神色慌张,于是招呼其停下。
一摇下车窗,交警队就闻到的酒气,而周某面对检测仪依旧躲闪,两次吹气都轻轻一口,十分不配合。

而周某的拒绝理由是,自己中午只喝了一瓶啤酒,现在已经晚上了应该不会属于酒驾的。见状,交警只好把周某带去医院进行了血液检测。
抽血检查后,显示周某的酒精含量已经到达72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因此,交警按规定暂扣其驾驶证就让其离开现场。
并且离开时民警嘱咐周某不要再驾车,并将钥匙交给周某妻子,由其妻子驾车搭乘周某在内的三人离开现场。
第二次酒驾被查
过了一个小时,开福交警八中依照晚上的计划更换执勤地点,不料,一辆熟悉的红色轿车又一次驶来。
驾驶座上依旧是周某,这次周某安安分分吹了酒精检测仪,检测数据是56mg/100ml,依旧大于20mg/100ml,依旧构成酒后驾驶。
周某对于第二次被查也内心觉得有些无奈,他说妻子觉得身体不舒服也觉得自己状态越来越好于是又坐上了驾驶座。

民警表示,周某的处理结果由第一次血检决定,两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面临从重处罚的情形。
我国法律关于酒后驾驶的相关问题是从2004年开始的,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所列明,明令禁止酒驾,但并没有入刑,仅是进行行政拘留,扣12分,暂扣驾照,罚款。

随着人民生活指数的不断提高,有车一族的数量逐渐增加,因此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国家关于酒驾的法律规定在2011年5月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有所体现。
《修八》第二十二条中规定要求驾驶者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法定标准,不要求情节恶劣及造成危害后果就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规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本案中,周某的两次检测结果都大于20毫克但你不超过80毫克,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等级则更高,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因此本案中的周某属于酒后驾驶,不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根据专业数据可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而人体一般每小时理论上可以代谢10-15g酒精,但是实际效果总是因人而异,实际估算人体消耗酒精的时间大约为10-20个小时之间。
所以,本案中的周某在一个小时内以为自己状态渐好就又坐上驾驶座是没有关于人体代谢酒精的常识,并且是否真的只喝了一瓶啤酒也不得而知。
为了广大司机朋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一旦喝酒,保险的方式是24小时之内不要开车。也可避免本案中被查出两次酒驾要面临加重处罚的情形。
并且,第二次的周某因为驾驶证被暂扣依旧开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属于无证驾驶,可能还会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周某遭到的两次处罚也不属于“一事不再罚”的情形,关于这种情形我国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虽然周某是同一晚上的两次酒驾被查,但是周某在第一次走出医院后让妻子开车随后又以妻子不舒服等理由又重新坐上驾驶座,属于进行了第二次酒驾的行为。
因此两次被查的“运气不好”的现实情况也合情合理,交警队对其的加重处罚也不属于违反规定。
在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公正和完整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体系,所以广大网友们喝酒之后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要记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真理,防止因为酒后驾驶给自己的履历中增加污点,甚至影响后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