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场中超比赛,我就不提具体球队了。说两个问题:
第一,“卧草”现象。
比赛进程中,当有一方在少一人的情况下,下半场频繁倒地,俗称“卧草”。然后主持人说这叫比赛“经验”。我觉得对于(卧草)这件事呢,从教练员,到队员,再到主持人,就不要把这种事情用来*辱侮**“经验”这两个字了。对于普通人来讲,这种事情叫价值观问题;对于竞技体育的职业球员来讲,这叫职业素养问题。跟“经验”不仅毫无关系可言,而且还在*辱侮**自己的职业,*辱侮**球迷的观感。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件件都需要用“规则”甚至是“法律”来界定。有些事情是要道德和自己的内心的权衡去结对对错。比方说“随地吐痰”。并不是说有这种行为的人一定要受到某种严厉的制裁,而是你自己内心衡量下这种行为,以及这种行为下的个人形象到底是好看还是不好看?我想正常人心里都会有数。
对于足球比赛来讲,“卧草”同样不属于必须要用规则界定的范畴。但是作为职业球员,足球是你的职业。除了比赛成绩与排名和收入有关之外,是不是还的有点其它的东西需要自己来维护?
这东西好不好,其实大家都有数,无论你是球员还是球迷。
一帮平均年龄连23岁都不到职业球员,将来球踢得什么水平咱先不说,足球意外的东西继承的的毫无压力。。。自己看着办吧。也许从来都没觉得这是什么事。否则怎么能把这个视作“经验”来看待?
很多时候,并不是别人尊不尊重你,而是你自己做的事办的事值不值得别人尊敬。
第二,裁判员执法尺度问题。
我们的裁判员在把握执法尺度的时候呢,首先你要认识清楚,你执法的是竞技体育项目。在没有明显和主观身体伤害的前提下,比赛中的身体对抗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即是不可避免,甚至还是可以提升比赛观赏性和连续性的。
“摸一下”就倒地;然后就吹哨了;再然后比赛被中断了;球员爬起来再慢一点,抽筋时间再长一点,直接让整个比赛赫然“断裂”。。。这种情况不仅惯坏了球员,在球员脑海中形成国内执法习惯的“惯性”,甚至等到当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时,很难适应国际比赛裁判的执法尺度。这些都是可想而知,并被事实反复证明过的。
大家都看过英超联赛。很多人都承认英超比赛不见得是技术水平最高的,但一定是观赏性最强的。这里面除了球员能力的问题,就没点执法水平的问题么?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
就是当裁判员在面对赛场上某些所谓“老队员”满嘴粗俗措辞且喋喋不休的时候,一定要坚定维护自己的职责与尊严。首先你自己心里要足够坚定。因为你本身就是比赛的执法者。事实清楚,理由充分,自己还握有执法权,该怎么处理就应该依法办事。作为比赛执法者,你自己都维护不住自己的尊严,还怎么指望维护住球场的情绪走向?
行了,就说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