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幼儿园女孩被欺负 (小孩在幼儿园被欺负的真实视频)

如果你家孩子从幼儿园回来之后,发现身上有不明理由的淤青、伤口,肯定会怀疑在幼儿园受到了虐待。毕竟韩国新闻也经常报道,一些幼儿园老师偷偷的把气撒在孩子们身上。虽然这明显属于犯罪行为,但在没良心的老师心里根本不当回事,因为遭到了家长质问,大不了不承认就完事了。虽然幼儿园都有监控录像,但是很多幼儿园不会轻易的给家长看。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孩子在韩国被欺负,上幼儿园被欺负视频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相关的法律。自2015年起,修正的“婴幼儿保护法”要求韩国境内的所有幼儿园必须安装监控录像设备。所以在跟幼儿园要求提供监控录像时,院方说:“我们没有安装。”必然是谎言。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爷爷奶奶等孩子的监护人,在怀疑孩子遭到身体上的虐待时,有权要求幼儿园提供相关的监控录像。如果拒绝提供,需要快速的采取法律措施。

要求幼儿园提供监控录像时,建议填上“监控录像阅览要求书(CCTV영상물 열람 요청서)”提交给幼儿园院长。法律规定,幼儿园园长收到要求书后,在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必须要在十日以内给予答复。“特殊情况”是指,健康设备的90天保管期限已过,无法找回视频,或者事件的程度比侵犯他人隐私权更轻等理由。总之,不管同意不同意都要在十日内给家长决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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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书的样本

收到同意阅览视频的通知书后,家长携带家属关系证明、登录证等证明孩子的家长文件,在决定通知书中约定的时间到访幼儿园就行。但是幼儿园园长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提供监控录像时,其实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法。虽然根据“婴幼儿保护法”,院长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处罚的力度太小,再加上维权的过程中度过90天,很容易抹掉关键的证据。

所以,孩子的家长通过上述的流程向幼儿园要求公开监控录像之后,十日内得不到答案或者被拒绝提供视频时,直接向警察局或检察厅递交控诉状。通常孩子的身上留下明显的伤口时,可以适用“业务上的过失致伤罪(업무상 과실치상죄)”,如果程度严重可以适用儿童虐待犯罪。因此当发现孩子有疑似被虐待的情况时,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伤口拍照等),再走上面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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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点评:

这个主题我从来没有分享过,这对韩国的宝妈们来说非常的关键。曾经也有不少宝妈看到孩子身上有虐待的痕迹后,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现在有了这篇文章的指导,相信大家知道该怎么做了。错过了这篇文章,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写,所以我建议各位韩国的宝妈们,把这篇文章分享到宝妈群,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重要的知识。希望遇到类似事件后不要慌张,按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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