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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几天之内,第二次推送有关排骨的菜品。
我想说,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排骨和虾了。
最简单,也最常见,但是却能做出最多的花样,而且,很少有人能对这两样食材表示出深恶痛绝来。
小的时候,喜欢吃鸡腿,因为我的父亲喜欢吃鸡腿,很小很小的时候,记忆尤其深刻,他和别人开玩笑,说自己最爱吃的就是鸡腿,因为那是活肉啊。鸡身上最好的纤维。别的所有的都不好使。接着他又对自己那时已经脂肪肝和啤酒肚的肚子开起了玩笑。
父亲那个时代,应该都是溜达鸡!现在的鸡,都是在笼子里伸个脖子出来叨食的。
记得上初中的时候,在物理课上看着黑板发呆,物理老师是个慈祥的阿姨,虽然我的物理成绩只有25分,但是丝毫不影响我跟老师的关系要好。因为她知道我根本就不是这块料,成不了牛顿成不了爱因斯坦甚至也不能发现引力波。所以平时别的学生做题的时候,我会和老师探讨一些深奥的,有关哲学的,人性的问题。毕竟我是那个坐在讲台边上的同学。班上擦黑板最快最有经验的人总是有些特权。
那天,老师问我在发什么呆,我说老师,我在想我要中了五百万该怎么花呢,哎呀,我已经花了十多万了。毕竟在十多年前,五百万可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的钱。那时候北京三环边上的房子也就三四千块钱。我买一大套,带院子,带泳池的,也不过一百来万。
老师饶有兴趣的问我,那你这钱怎么花的,花了十多万了。
就那么花的呗,想买啥买啥。换个随身听,买个索尼最贵的cd。买辆捷安特。买一套耐克,还上什么学啊。我都准备去做互联网了,b2b,o2o,c2c,创业,拉风投,拍电影,融资,去纳斯达克敲钟。。(好吧,这几句是吹牛逼)
那你第一笔钱准备怎么花啊?
我,我,我......
直到现在,我都为我接下来说出那句回答而感到羞愧。
我,当然是等会儿回家路上买个鸡腿儿一边啃一边走了!
买个鸡腿儿!
个鸡腿儿!
鸡腿儿!
腿儿!
儿!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后边那谁谁谁,别说话了。好好自习!
从此。老师再也没有和我进行过这么深刻的人性分析。
可能,大抵,哀大莫过于心死吧!
说了一大堆。今天的推送依然是排骨。

排骨的做法很多。这次依然是净肋,斩小块。焯水。变色捞出洗净。

香叶一片,大料一枚,肉桂两厘米长,一厘米宽一块。和排骨一起下锅煮。
开锅后盖盖小火焖。
接下里,蒜香小排的主角登场。

蒜半头,剥皮切碎。米粒大小。



调碗汁:
冰糖十粒,磨碎。如果你嫌麻烦,直接用一勺白砂糖好咯!
陈醋两勺
生抽一勺
蚝油一勺
黑胡椒食盐适量(嗯,适量你又来了。)
搅啊搅,搅啊搅,搅啊搅,一个方向搅啊搅,反正锅里的排骨还没熟,搅到糖化了为止。
排骨煮到肉紧缩,每一段骨头两头已经露出来,捞出,捡去香料。肉汤留一碗备用。

热锅凉油,蒜末下锅,加红辣椒。翻炒,炒到蒜末微微变黄,干枯。

下入排骨,翻炒,让每一块排骨都被蒜包裹住。如果你会掂勺,那就是极好的。
倒入刚才的碗汁。继续翻炒。翻炒到汤汁微微粘稠。
倒入肉汤。刚刚和排骨一样高度即可。
盖盖中火焖烧五分钟。

等排骨颜色变得微红,与酱汁开始缠绵之时,大火收汁。收到你感觉气泡都是粘稠的时候关火。

撒上葱花,白芝麻。上桌。
不算刺激的蒜香背后有酸和甜在拥抱,因为辣,你的口腔里又多了一丝不安。到最后的最后,剩下的还是肉的香。因为那才是本来的味道。
可能需要两瓶啤酒吧,因为总是有浓浓的酱汁。里面都是浓的化不开的孤独和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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