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大家肯定知道,但是足球特区还是首次听到。近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召开创建足球特区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为梅州市创建中国足球特区、推动足球振兴当好“先行者”和“探路者”。

梅州是中国足球运动开展较早的地区之一。早在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德(国)瑞(士)巴色教会到五华传教,在五华长布的元坑设教堂,创办新式学校——元坑中书馆起,就开始有现代体育活动,将近代足球技术传授进来;而梅县地区则是“中国足球之乡”。

梅县区为了促进创建中国足球特区,决定出台《梅县区创建足球特区发展足球产业奖励扶持办法》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为以下几点:
招商引资奖励
凡新引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部企业或区域性总部企业,并且在梅县区登记注册后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梅县区纳税总额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足球制造、零售、服务等足球相关产业企业,区政府连续三年给予每年人民币10万元奖励;纳税总额达人民币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万元奖励;纳税总额达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每年30万元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凡在梅县区范围内兴办足球俱乐部、足球小镇、足球基地、足球学校、足球综合体等,应先取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且固定资产投资金额达人民币1亿元以上,按投资金额的5%进行奖励,即投资人民币1亿元,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

足球场地建设补助
五人制足球场补助10万元/块;七人制足球场补助30万元/块;十一人制足球场补助50万元/块。同时受补助的球场每天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4小时以上,每年累计免费开放300天以上;获得补助后的球场开放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0年。

足球办学奖励
凡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省级以上足协部门备案在梅县区兴办足球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人数超过3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万元;凡在梅县区兴办足球学院(专科),人数超过400人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万元;凡在梅县区兴办足球学院(本科),人数超过500人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万元。

获评省级以上足球训练基地奖励
凡被评为国家级(含部门)足球训练基地,如中国足协青训基地、教育部足球训练基地等,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万元;凡被评为省级(含部门)足球训练基地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奖励
在中国足协的注册地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并主场设在梅县区及参加中乙、中甲或中超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对首次参加中乙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一次性人民币300万元扶持资金;对首次参加中甲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人民币1000万元扶持资金;首次参加中超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给予人民币2000万元扶持资金。

足球比赛及足球人才培养输送奖励
对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足球比赛获得名次的奖励标准由最低的5千元至20万元不等;对梅县区范围内体校足球队、学校教练及各足球训练机构输送运动员奖励标准由每输送1人最低600元/每名至2万元/每名不等。

对于该办法公告的最终解析权归梅县区体育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具体内容可以登录梅县区人民政府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