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类(体校组)篮球比赛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教育厅
宜昌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
宜昌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4月9日---14日
地点:宜昌市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U17 五人制篮球
(二)男子 U15 五人制篮球
(三)女子 U17 五人制篮球
(四)女子 U15 五人制篮球
四、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为单位组队参赛。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湖北户籍或在湖北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公民。
(二)运动员代表单位和参赛资格按照《湖北省第十六届
运动会周期(2019—2022 年)青少年儿童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
管理办法》(鄂体〔2020〕35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输送到省直体育(培训)中心、省体职院、武汉体院附属竞技体校(体育运动学校)的运动员,经双重注册后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实行双向计分计牌。
(四)符合年龄的省优秀运动队队员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本周期内必须代表本单位(双重注册除外)参加两个年度不少于两次的全省青少年年度比赛(省优秀运动队队员除外)。
(六)参赛运动员比赛前必须经过文化学习测试,以 2021或 2022 年最近一次全省青少年年度比赛赛前文化测试成绩为准,成绩合格方可参赛。
(七)参赛运动员比赛前必须经过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方
能参赛,具体测试项目和办法另行通知。
(八)省直体育(培训)中心、省体职院、武汉体院附属
竞技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不能组队参赛。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湖北省青少
年儿童体育竞赛运动员注册证参赛。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赛事期间三个月以内有效);同时必须出具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含往返赛区途中)。
六、参加办法
(一)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体育主管部门竞训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各级各类体校参赛统一进行管理和审核,组织报名。
(二)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类(组)别一个大项和一个年龄组的竞赛,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三)每队限报领队 1 名,教练员 2 名,运动员 15 名,赛区确认 12 人比赛名单,预赛、决赛参赛运动员只能在 15 人大名单中调换。各参赛队必须报满规定的参赛人数。
(四)各组别人数和年龄规定
U17 组:2005 年 1 月 1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运动员 6 人,2006 年 1 月 1 日—2006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运动员 6人。
U15 组:2007 年 1 月 1 日—2007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运动员 6 人,2008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的运动员 6人。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国际篮联最新《规则解释》和有关补充通知。
(二)采取预赛制,预赛前七名晋级决赛,预赛不足八队,直接晋级决赛。宜昌市可直接选派 1 支队参加各组别决赛。
(三)各小项正式比赛不足 4 队,则取消该项目竞赛。
(四)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办法另定)。
(五)预赛
1.第一阶段:根据省十五运会青少年篮球比赛成绩,按蛇形排列分 A、B 两组进行单循环比赛。省十五运会青少年篮球比赛未进入前八的代表队,通过抽签进入 A、B 两个小组。
2.第二阶段:获第一阶段小组前两名的队进行单循环比赛决 1—4 名,小组 3—4 名决 5—8 名,其他球队不进行比赛。第一阶段的成绩带入第二阶段(相遇过的球队将不再进行比赛);
第二阶段循环赛后获第七名和第八名的队再进行一场比赛,胜者进入决赛,东道主直接进入决赛。

(六)决赛(1—8 名决赛)
8 支进入决赛的队伍抽签决定比赛序号,宜昌队为 1 号,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采用“贝格尔编排法”单循环赛制决出比赛名次。获得第一阶段 5—8 名的队伍不再比赛,该阶段比赛名次为最终名次。
第二阶段半决赛和决赛,第一阶段 3、4 名的队伍抽签确定与第一阶段 1、2 名队伍的比赛对阵顺序;比赛负者进行三、四名决赛;比赛胜者进行冠亚军决赛。
(七)特殊规定
1.各队 12 名运动员需分为 A、B 两组,每组 6 人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每名运动员必须连续上场满 5 分钟。当第一、二节比赛倒计时钟显示还剩 5′15″后的第一次死球时(可在进球时刻停表),由记录台发出信号,经临场主裁判同意鸣哨后,提示双方同时换人,两队将该组的替补球员替换上场。临场裁判根据换人之前的球权,掷界外球开始比赛,除受伤情况外第一、二节不允许再进行主动替换。
2.比赛开始前,有 12 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节 6人,第二节 6 人;11 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节 6 人,第二节 5 人;10 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节和第二节均5 人;9 人参赛的球队,分为两组,第一节 5 人,第二节 4 人,另一人由对方教练从第 一节参赛队员中挑选。以此类推。第三节、第四节自由组合球员参赛。
八、计分计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小项录取前八名,不足 8 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获得各小项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及其主管教练员(限1 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并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获得四至八名的代表队只颁发获奖证书。
(三)计分计牌办法按省十六运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
九、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有争议的,在运动员报名信息公布 15 天内,由争议单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办法另定)。
(二)比赛期间如需申诉的,应由本队队长在比赛结束 15分钟内,在比赛记录表上队长签名栏签名确认申诉,在比赛结束后 1 小时内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并交纳 1000 元申诉金。如胜诉则退还申诉金,败诉不予退还。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体育道德、参赛纪律的运动队(员),一经查实,将依据《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赛风赛纪管理规定》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一)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赛前必须参加反兴奋剂知识培训,通过教育准入考核后方可参赛。
(二)严格兴奋剂和性别检查。采取赛前、赛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项(具体报名方式见补充通知)
联系单位:湖北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崇亮
电话:027-87937592,18971573344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特一号
邮 箱:49970968@qq.com
(二)报到
比赛监督、技术代表、裁判长于赛前 3 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 2 天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 2 天报到;比赛结束后 1 天离会。

十二、资格审查
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裁判组协助实施。十三、仲裁委员会和技术官员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员等)由省体育局篮球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会同篮球竞委会提出建议名单,报组委会竞赛部批准确定。
十四、服装
各队至少必备 2 套深、浅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
十五、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拥挤管理等隐患问题提前作出周密部署。
(二)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举办地实际和疫情防控级别及防控工作具体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分级精准防控。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十六、其他
本竞赛规程由湖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类(体校组)篮球竞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