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的规定 (公司章程必须记载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管条款的设计

普通的章程条款: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在正式了解公司章程中有关经理条款设计的问题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公司的经理。这里说到的公司的经理不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理,是法律意义上的经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经常会设有什么部门经理、销售经理、业务经理等等,为了跟他们区分,会将公司负责整体经营管理的最高管理者称为“总经理”、“总裁”、“CEO”等等,这些被称为“总经理”、“总裁”、“CEO”的人实际上就是我们公司法意义上的经理。

我们还是先来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从以上的法条中有关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经理就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有关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可以看出来,公司的经理还是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他完全可以成为最高权力的拥有者的,所以对于担任公司经理的人选、资格、条件都因该有所特殊考虑。

首先,从对经理的设立、聘任、解聘方面来说。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不是必须设立的,仅仅是可以设立,但是现在普遍的做法是都会设立一个经理职位,不管是不是会涉及到被大股东将执行董事、经理一起兼任,都会有这么一个职位的设立。对于股东公司来说呢,则是必须设立的。

公司里面设有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以及决定公司经理的报酬事项,公司的经理需要对董事会负责;如果没有设立董事会,仅仅设立了一个执行董事的,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以及决定公司经理的报酬事项,公司的经理度执行董事负责。这里可以特别说明一下,即便公司的经理没有什么过错,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也是有权利无理由解聘公司经理的,因为这个是他们的法定权利。当然,如果涉及到劳动合同纠纷问题需要另行处理,但是经理的职务是必须尊重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决定的。

其次,来看看经理的任期。

对于经理的任期,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常规的做法是将经理的任期和董事会、执行董事的任期保持一致,因为产生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这样有利于决定的操作;但是考虑到有关公司控制权以及其他的因素可以在章程里面进行特殊的设计。

再次,看看经理的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公司经理的7条具体职权,还有授权了董事会对经理职权的另行授权;也就是说董事会将部分权利授予给经理,由经理具体执行和操作;但是这种授权是有一定的范围的,法律规定必须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可能随意授权,不然就成了董事会通过对经理的授权变相剥夺了股东会的权利从而损害股东权利或者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对于法定的董事会的权利也是不能随意授权给经理的,同意也是会剥夺董事的权利的。所以说,董事会的授权可以是一些具体的管理性事务,应该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授权行为。

我们可以在公司章程里面明确一些批准合同签署的权利,比如xx万元以下的合同可以直接由经理批准即可;还可以授权对内部其他管理人员的考核等权利。

公司章程关于股东的规定,公司章程特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