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7月11日)一大早,城区小学预报名正式开启,家里有适龄学童的家长们又要忙起来了,许多市民的朋友圈也被一股“报名热潮”刷屏!

据悉,八步龙山小学、建设路小学等部分城区小学从昨日凌晨3点左右就有学生家长在排队等候报名,早上学校还没开门等候报名的队伍已经在校门口排成了长龙。

贺州市建设路小学报名区域内有不少家长们已经拿到号牌在教室外等候,虽然天气炎热,但是报名现场秩序井然。

此次城区中小学预报名时间为7月11日~13日,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或校区预报名,城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居住地所属范围内的学区(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贺州市建设路小学副校长廖英表示:每年预报名登记的第一天都会出现家长扎堆的情况,主要是家长们在理解上存在着误区,家长们或许会认为排队快录取就快, 其实不是这样的,预报名仅仅是一个登记摸底工作。今年的预报名时间比往年增加了一天,家长们不必过于着急。
在八步龙山小学,家长们也是排起了长队。为了帮助家长们尽快完善报名材料,学校设置了一个咨询室,随时解答家长们的疑惑。

八步龙山小学副校长罗爱球表示:很多家长担心迟报名就没书读,其实这个是误区!我们已经按照规定区域来招生报名,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招生方案条件的学生,都会录取!

今年,八步区公办小学一年级预计招生14895人,其中城区小学计划招生3190人,乡镇农村小学计划招生11705。初中七年级预计招生10250人,其中城区初中学校(含市实验中学)计划招生2505人,乡镇初中学校计划招生7745人。
预报名登记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核查,在7月25日前上报审定,7月29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下面这些注意事项请各位家长收好!
报名对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18年八步区小学毕业生。
预报名时间、地点
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11日-13日,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实验小学、建设路小学、龙山小学)或校区预报名。
八步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11日-13日,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范围内的初中学校预报名。
城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预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11日-13日,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公布的学校招生范围,到居住地所属范围内的学区(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预报名提交材料
八步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读小学需提供材料:
一是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要与父母(第一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户籍不在八步城区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属市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属于烈士子女的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和本人与烈士关系证明;属于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现役军官士兵证;属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是居住证明。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二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三是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集资房证明、房屋*迁拆**安置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政策性住房证明等),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交付入住的房屋。
八步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学需提供材料:
一是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要与父母(第一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户籍不在八步城区的中央直属、自治区直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监护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工作调动函或任职文件等复印件);属市七类重点引进人才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贺州市引进人才子女入托入学申请表;属于烈士子女的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和本人与烈士关系的证明;属于驻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及现役军官士兵证;属于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是居住证明。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一是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二是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三是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集资房证明、房屋*迁拆**安置协议、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政策性住房证明等),上述各情形的住房必须为已交付入住的房屋。
城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以下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一是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限于户籍为市辖区外的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提供)。
三是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已交付入住)、房屋租赁证明(含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房产查询证明和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是监护人进城务工证明(满一年):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八步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和监护人双方的进城务工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存续状态)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请带齐所有材料哦!
学区划分(小学)
实验小学学区(含实小校区、前进路校区、新兴南路校区、实小江南分部、三加小学校区):1.东起新兴北路延长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2.江南片区;3.潇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的三加村区域。
建设路小学学区(含建设路校区、新宁路校区):新兴北路以东至龙山路,回转建设路与鞍山路口,再沿平安西路以南区域。
龙山小学学区(含龙山校区、太白路校区和灵凤小学校区):1.贺州大道以西,北至将军山,南至江北中路;西起龙山路至建设中路,沿建设中路往西至平安西路路口,沿平安西路往东南方向至星光路交汇处,再往南至江北中路区域;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八达东路(往莲塘方向路段)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含灵凤村,不含新燕村)。

学区划分(初中)
贺州市实验中学:1.灵峰南路以东至贺州大道,建设路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2.贺州大道以东至桂粤湘大道(原工业大道),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南至江北中路区域。
八步区实验初级中学:1.灵峰南路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建设路以南至贺江边区域;2.江南片区。
八步区第一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延长至姑婆山大道以西至潇贺大道(原二级路)区域;2.潇贺大道(原二级路)以西区域。
八步区第三初级中学:1.新兴北路以东至将军山,建设东路以北区域;2.太白路往东方向的延长线以北至将军山区域。

2018说干就干,干就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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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综合自:贺州日报,贺州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