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地铁5号线二标最后一个出入口顶管始发,由中铁一局桥梁公司承建的武汉地铁5号线二标江民路站3号出入口矩形顶管顺利始发,这是二标最后一个出入口,武汉地铁5号线二标预计在今年5月底完工。本次施工的3号出入口为过街出入口,下穿107国道,通过顶管法施工与车站主体相连接,该连接通道顶管长度59.2米,由40环管节组成,其中38环管节尺寸为4.9*6.9*1.5米,2环管节尺寸为4.9*6.9*1.1米。 该施工区域处于长江I级阶地,与周边酒店、民房最小净距仅为7.63米,与下穿的白沙洲大道高架桥桥墩最近处水平净距约26.1米,该区域电力、电信、信息光纤、给排水、燃气管道、箱涵密布,其中一根直径1.2米的污水管还从顶管通道第30环穿过,周边环境复杂,施工风险大。 项目部高度重视此次顶管始发工作,施工前精心准备,在总结4号出入口施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并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工程技术人员24小时现场盯控,确保始发顺利。

中铁一局桥梁公司承建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第二标段土建施工任务,线路全长3.750千米,包含2站3区间的施工任务。其中高架段总长0.406千米,明挖段总长0.431千米,盾构段总长(左右双线)4.737千米。

目前,该工程的主体结构江民路车站、武金堤公路站均已完成,两个车站共计7个附属结构,已完成5个,剩余未完工的是3号和4号出入口。4号出入口于2020年12月17日顺利始发,剩余工程预计在今年4月31日完工,3号出入口顶管预计在今年4月10日贯通,武汉地铁5号线二标剩余工程预计在今年5月底全部完工。

2 烽火路武梁路至杨泗港快速段施工?经洪山建投公司工作人员核实,3月15日,洪山建投公司工作人员与留言人联系,现场处置,具体结果如下:烽火路(江楚大街-江国北巷)工程道路工程红线内有110KV电力线路和DN1600自来水管道,需迁改完成后才能进行道路施工。施工单位于2019年9月进场施工,于2020年1月完成道路西半幅路基处理,提交管线迁改施工断面,并协调自来水公司进场进行管道施工,目前已完成自来水管道施工,自来水公司正在进行停水碰头施工事宜;110KV电力迁改正在进行土建施工。

3武泰闸饮料三厂宿舍何时有改造或*迁拆**计划?该房屋并未房改,房屋老旧且有加盖,请问何时可以改造或进行*迁拆**?
邮电社区已将该小区作为老旧社区改造计划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申报,但目前还未有具体实施计划的通知,如有下一步计划的通知,街道将及时通知相关居民。该处暂无改造及征收相关计划的通知。

4新湾四路断头路何时开工?几年前就规划打通新湾四路断头路,向南延伸,连通汉口火车站北广场,现汉口火车站北广场已开工建设,然而新湾四路延长线未见开工迹象,请问有关部门什么时候开工啊?
经查,新湾四路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拟将新湾四路(常青一路—红旗渠路)工程纳入城建计划。

5长江首座双层公路过江隧道最深开挖近50米二七路过江通道入地工程开建
长江上首座双层双向6车道过江隧道——武汉二七路过江通道(解放大道-沿江大道段)工程的地下防护部分——地连墙开工建设,标志着该工程深基坑围护结构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虽然天下着大雨,但是项目上仍在照常作业,成槽机和铣槽机配合作业,正在开挖槽段,要在地下开挖一段深47.7米、宽1.5米的沟槽出来。后续再放入钢筋笼浇筑混凝土,形成一道地下的“防护墙”,为地下盾构作业提供安全支撑。

二七路过江通道位于武汉长江二桥和二七长江大桥之间,过江隧道采取单洞上下双层公路,盾构外径15.5米,这是国内在建直径最大的盾构隧道。
全长约5公里,衔接汉口二七片区与武昌杨园片区,二七路过江通道工程由武汉城投集团负责投资建设,武汉桥建集团代建,正在施工的解放大道-沿江大道段由武汉市市政集团和武汉市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负责施工。
通道工程西起江岸区二七路与工农兵路交汇处,沿二七路向东,穿越长江,与武昌区铁机路相连,止于铁机路与友谊大道路口,线路全长约5.4公里,其中隧道长度4390米。

道规划衔接汉口二七片区与武昌杨园片区,为两岸居民过江出行服务,分流长江二桥和二七大桥的短距离过江交通,与两桥的距离分别为1.9公里和1.4公里。其中,过江通道的汉口段与地铁10号线、14号线地下部分有交叉施工,武昌段与在建的5号线相交。这一段主线起于解放大道东侧,止于沿江大道盾构工作井,包括车站段(车站为1号、10号、14号地铁线的换乘站)、明挖区间段、盾构工作井段等。
汉口段与地铁10号线等项目交叉施工,地下开挖三到五层 工程开挖深度大,地下有三到五层结构,包含地下环路、道路隧道设备层,道路隧道左线、右线,地铁车站区间,最深处约48米,这里将成为一个立体的交通大枢纽。”
二七路过江通道(解放大道—沿江大道段)工程首幅地连墙开工建设,标志着该工程深基坑围护结构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二七路过江通道工程建成后对增强过江通行能力,改善二七、杨园等片区交通环境,加强区域联系,促进“两江四岸”均衡发展,完善路网体系,为两岸居民过江出行服务提供便利具有重要作用。

6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居民参与、尊重*意民**,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建管并重、着眼长远,保护文化、彰显特色的原则,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760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约2713.95万平方米、居民约33.46万户)改造工作,基本解决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共用设施设备破损老化、环境脏乱差、物业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改造范围和内容
(一)改造范围。重点对2000年前建成的配套设施不齐全、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会服务不健全的城镇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已纳入“三旧”(棚户区)改造计划或者征收*迁拆**计划,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在此次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小区内及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其中,小区内改造主要分为3类:
1.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含水、电(含通信)、气、道路、路灯、安防设施、消防设施改造和违法建筑整治、生活垃圾分类、楼道修缮(含楼道照明改造)、绿化美化等11项。
2.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含停车场配建及优化、建筑本体公共部位修缮、加装电梯、功能用房建设等4项。
3.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主要是在有条件的小区同步配套文体活动、养老、智慧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等3项。
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要根据小区现状,拾遗补缺,确保完备;提升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设施改造要结合小区实际、居*意民**愿和改造经费预算等因素综合确定改造项目。同时,要统筹安排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水、电、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结合本辖区老旧小区实际,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科学制订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报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制订改造方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搭建沟通平台,组织社区通过*党**组织引导、召开业主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商,了解居民需求,对照老旧小区现状和改造内容及标准,逐一明确改造内容,制订改造方案并公示。方案应当包括改造内容、设计方案、工程预算、资金筹措、后续管理模式等。支持将有共同改造需求、距离较近的老旧小区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成片改造。各区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应当报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改造项目立项。各区要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向辖区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立项,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将辖区老旧小区分片打包、统一立项。各区要简化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审批。立项完成后,建设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签订工程设计、施工合同。
(四)项目施工和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老旧小区既有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统筹好水、电、气、道路等改造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施工管理,减少扬尘、噪音、围挡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同时,各区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监理和审计单位,同步开展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工作。
(五)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各相关街道要组织区直相关部门、专营单位、居民代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相关移交工作。验收后,各区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要求,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六)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党**员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居民自发参与改造,主动建设、服务、管理、爱护小区。因地制宜选择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逐步推行有偿服务,利用小区公共设施、场地开展经营,为小区公共管理及改造后管理养护提供资金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成立区级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资金筹措、项目实施等具体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营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二)多方筹措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有中央补助资金、市区财政专项资金、居民自筹、专营单位投资、社会资本等。原则上,基本类和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以财政资金为主,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基本类和提升类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除中央补助资金以外部分,由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市财政分担资金数额以核定的竣工财务决算数为准(市人民政府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相关基础设施改造资金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居民、产权单位等社会力量出资,居民出资可通过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出资或者单位捐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落实。积极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养护费用支出可列入各区年度财政预算。
(三)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目标考核机制,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区相关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市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月报、检查督导、通报等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各区要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参与工程监督,实现“*意民**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
(四)统筹整合资源。统筹“三旧”(棚户区)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建设、停车场与充电桩建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社区足球场建设、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等专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整合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文化教育、体育、残疾等事业发展资金和社区惠民项目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养老、抚幼、公共活动场所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运营。
(五)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意义、政策、方法步骤和成效。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发动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全过程监督,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努力提升群众满意率,营造良好改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