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仅指明老夫子对饮食的态度,同时也道出了“脍”这一种烹饪方式在中国古代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脍”与“炙”合在一起就是“脍炙人口”,这是两种不同的烹饪方式。脍:《说文》中:“细切肉也”;《汉书.东方朔传》讲:“生肉为脍”。所以,脍是细切的生肉,拌作料食之。炙呢?《说文》解释,从肉,置火上,是炙肉的意思。人类没有搞到火种之前,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自从有了火,先民的生活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先有了烤肉(炙),然后有煮,煨,烩,炖,焖等各种烹饪之法,对于味的追求也愈来愈高。无论从文明的进化还是从卫生的角度来看,煮熟了的肉好过直接吃生肉;但是,“脍”这种饮食习惯仍然保持了下来,尤其在近年,吃鱼生近乎是一种饮食时尚。究其原因,是因为对于味来讲,鲜是很重要的一点,而生食新鲜的鱼,羊,牛肉等,可以品味另一种难得的鲜味。
除了食脍,在其他的烹饪方式中,厨师也非常讲究食材的新鲜。川菜的“开水白菜”,据说一定要选当天离土的白菜,如果用了隔天的,那就真成了“开水煮白菜”。有些厨师对于原材料的要求近乎苛刻。有一年我家办酒席,早上买了一些猪肝,午后厨师动手准备时,发现因放置时间过久,猪肝的颜色已变得不新鲜,一通发火后,干脆弃之不用,晚上的酒席上就少去了猪肝这道菜。
还记得小时候,家里吃炒猪肝,常常是在早餐,这是为何呢?因为在小镇上,只有赶场天才会杀猪供应猪肉。通常在早上四五点钟开始杀猪,放血,烫水,刮毛,剖肚,分割等一系列完成后,差不多刚好赶上天亮卖肉。父亲喜欢吃猪肝,认为肝能补铁,而且那时的价又贱,能吃得起。吃猪肝,就一定要新鲜,如果放置时间超过四五个小时,就不好了。因此,我们也就常常在早餐吃一顿炒猪肝。炒的火候也很重要,按照他的说法,火要猛,油要多,下去划几个来回就要起锅,不然,就不鲜不嫩。
以前,在四川的大江小河,有一种吃鱼的方式,叫“担担鱼”。河鱼捕上来后,即刻剖鱼刮鳞;岸边有人挑着担子,生着炉火,炉子上有一小锅,洗净的鱼放进这锅熬好的汤里。挑着担子,一边走一边炖着鱼,到了某大户人家,正是开宴的时候,刚好鱼也熟了。鱼从江河里打起来,到上宴席,一刻也没有耽误,尽得鱼之鲜。这在解放前只有富人家才能吃到的美食,现在已不足为奇。你看每条靠近城市的江河,哪里没有几艘甚至几十艘的“鱼”船——食鱼之船。当然,这里的鱼不是现捕,是提前捕起来后养在船边的网笼里的,即杀即吃,倒也新鲜。不过,很多地方以养殖鱼充数,就不是那种味啦;另外,到餐馆吃饭,到底没有让人把新鲜的鱼送到府上的那份从容,这样讲还是今不如昔啊。
除了求鱼之鲜,对于虾蟹一样要新鲜味才美,一种炮制活虾的方法就是醉虾。醉虾古已有之。袁枚《随园食单》中“醉虾”一条:“带壳用酒炙黄捞起,加清酱,米醋煨之,用碗闷之。临食放盘中,其壳俱酥。”看来,当时的醉虾是炮制中加酒而已,非生食也。但今人为求鲜,所作的醉虾已全变样。通常取活的河虾,不能太大,清水中放养上两三天,待清空脏腑,临吃时捞出放入大碗中,加酒,加作料,盖住少许时间。上桌揭开盖子,仍会见有小虾挣扎,吃进口里,有新鲜虾肉的清脆感。醉虾固鲜,可未免有些残忍,有人是不吃的。
为了求鲜,人们的手段愈来愈多,也愈来愈不择手段。传说中,有“活取猪肝”,“活鸡取脯”,就为获取一块新鲜的食材。据说驼峰、熊掌也要取其鲜活,不知是否确有其实。但史上有一些记载,倒可以看到人类的另一面。
电视剧《雍正王朝》中,年羹尧在赶往杭州任职的路上,有一餐饮食准备的情景,就是显现古代的“豚脯”食用方式。把一头猪赶到一个院子,各人手持木棍不停的棒打奔逃的猪。直到猪被打得奄奄一息,然后快速的用刀活活地从猪的脊背取下两条里脊肉,说是因为没有失血的肉,活肉,口感更鲜美细嫩!
烤鸭是一道美味,可最早的记录中,烤鸭却是残酷的笼炙鸭。唐人张(不能输入该字:上族下鸟)《朝野佥载》:“周张易之为控鹤监,弟昌宗为秘书监,昌仪为洛阳令,竟为豪侈。易之为大铁笼,置鹅鸭于其内,当中取起炭火,铜盆贮五味汁,鹅鸭绕火走,渴即饮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熟,毛落尽,肉赤烘烘乃死。”明代,谢肇淛《五杂俎》也记载有:“京师大内进御,每以非时之物为珍……至于宰杀牲畜,多以残酷取味。鹅鸭之属,皆以铁笼罩之,炙之以火,饮之椒浆,毛尽脱落,未死而肉已熟矣。”
另有鹅掌菜,其残酷不在其下。《清稗类钞》记:“上海叶忠节公映榴好食鹅掌。以鹅置铁楞上,文火烤炙,鹅跳号不已,以酱油,醋饮之。少焉鹅毙,仅存皮骨,掌大如扇,味美无伦。”因死时全身膏脂都集中于掌,使掌增厚几厘米,所以掌大如扇。此掌据说又嫩又好吃,但全身皮肉反而变臭,要全部丢弃,一盘菜要折磨死十余只鹅。李渔的《闲情偶记》中则有:“昔有一人,善制鹅掌。每豢肥鹅将杀,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鹅足。鹅痛欲绝,则纵入池中,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炮瀹如初。若是者数四,则其为掌也,丰美甘甜,厚可径寸,是食中异品也。”此种吃法,是以沸油活烫鹅掌。
还有一段记载,就不仅此,还显得一些怪异了。《古今怪异集成.中编上》“饮食类”记载:清代道光年间江浦巨室寡妇,嗜驴阳,其法使牝与牡交,俟其酣畅时,断其茎,自牝阴中抽出,烹而食之,嫩美无比。后来为县太爷知道,拘去责打,以正风俗。本来其想法已怪诞;以其一己之力,能做成已属不易;可又为外人知晓,不知是否聊斋。但这种鲜嫩想必是有道理的,这肉是动物最敏感,最细腻的地方,又是在充满血时断下的。
民间流传较广的还有猴脑,也是一种酷吃。相传以前在广东食猴脑,须取一只活猴放在特制的餐桌上,这种餐桌形如枷锁,将猴头枷在里面再合上,桌上只见猴头,用刀剃去猴头顶上的毛,用锤子凿开猴子的天灵盖,食客于是取用活猴的脑髓,据说大补。
呜乎!人类之残忍可见一般。《岭表录》有一则更可证言之:“雷州有养蛇户,每岁五月五日即担蛇入府,只侯取胆。每蛇以软草籍于盘中,盘屈之。将取,则出于地上,用杈拐十数,翻转蛇腹,按约定分寸,于腹内剖出肝胆。胆状若鸭子大。取讫,内肝于腹,以线缝合,担归放之。或言蛇被取胆者,他日捕之,则远远露出腹疮,以明无胆。”蛇知人之可畏,哀求以期逃过一劫。
这些食物是否真的鲜如其言,我没有尝过。但不知这些食客们吃到肚里能受用吗?袁子才言:“至于烈炭以炙活鹅之掌,刮刀以取生鸡之肝,皆君子所不为也。何也?物为人用,使之死可也,使之求死不得不可也。”万物皆有灵,纵然是为人类享用,但我们也不可暴殄之。小时候,听说牛在被宰杀时,不会如猪一般狂叫不止,会流泪,因此说杀牛的人都得是硬心肠,这也许是“君子远疱厨”的原因之一吧。庄子云:“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兽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人类须得循道而为,顺乎自然,更何况饮食。予以为,厨事最能体现天人合一之境界。常言水火不相容,但美味的诞生,最重要的就是做出好汤,掌握好火候。在小小厨房中,你看到五行是如何顺应自然,体现相生的。做一餐饭菜,要有灶(以前的土灶),有柴禾(木),有火,有锅(金)碗盆瓢,有水,缺一不可,相互为之,这不正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吗?
现代科学的一些研究从另一个方面,告诉我们,以上种种方式的求鲜反而适得其反。一个人在情绪上受到刺激的时候,体内会产生大量的毒素;同样地,当动物在受到刺激的时候,体内也会产生大量的毒素。尤其是在即将面对被人宰杀,那种极度恐慌的情况之下,它的体内必定会产生有史以来最大量的毒素。但是当动物死亡之后,它身上所有的排泄功能、解毒功能都停止了。所以这些剧毒就完全被残留在血液以及肌肉组织里面。吃多了这样的食物,人还会好吗?
世事变迁,社会进化,以上种种传言当不再有。今录之,做茶余饭后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