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2日,平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名男子称在珠海平沙镇平沙一中门口被四人用刀砍伤。

四个人
还有刀
人已经被砍伤?
天啊!
民警接报后火速赶往现场,可当民警来到报警人说的地点时......
现场空无一人!
(如此诡异,小编都有点怕怕了)
民警又走访了周围群众,都说没有看到有人打架,更别说持刀砍人了。
赶紧找报警人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回拨电话却早已关机。
喂喂喂,你是报假警了吗?
果不其然,这已经是平沙派出所第三次接到类似的报警电话了,而且还是同一天内。
这种恶意占用公共警力资源的行为引起了平沙派出所的高度重视,民警认真梳理近期警情,发现自9月份以来,这类报警打架的警情多达6起,而且地点均在平沙一中门口或者某酒吧门口,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接处警秩序。
经调查走访,办案民警发现辖区一名陈姓男子有嫌疑,当晚20时许,陈某在平沙镇某村被警方抓获。
经调查,陈某(男,29岁,珠海平沙镇人)近期6次使用手机谎报警情。
浪费警力,胡编乱造,无中生有。
你为什么这么做?
据陈某陈述,2017年4月,其也因多次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其谎报警情的原因是“感觉刺激、好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陈某被行政拘留。

民警抓获陈某时情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做一个
成年人应该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