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海南省政府网,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指出,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民营企业的需求,引导律师行业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免费“法治体检”活动,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缓减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费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网友认为:对于民营企业确实构成犯罪的,还是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逮捕并不等于就不诉,不判实刑不等于不判刑,可以判缓刑,这些都是在法律规定允许范围之内的,是严格按照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态度保持刑法的迁移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只要犯法就应受法律制裁。
@王干1985:就是民企老板随便来都没有关系,欺骗消费者,生产伪劣假冒产品都可以。
@意大利炮你的二营长呢:我一海南人都懵了,这个《措施》的适行范围有多广?看得迷迷糊糊的我都有点担惊受怕,是不是以后但凡跟民营企业家扯上纠纷,就诉求无果了?有没有更进一步的分析解读?
@爱冲凉的零点壹:民营是民营,犯法是犯法,这都能混为一谈?
@GBASeagull:这个文件会导致海南省投资环境恶化。
@水流不过高山:这么做无异于饮鸩止渴,恢复经济不该以践踏法律为筹码,没有公平法治的环境,何谈长治久安
@番茄2172231538718429:这是海南省政府撰写文件的人,表述水平有待提高吧。这话太有歧义了。
@似睡榴莲:以后别去海南了,被摆摊的企业家把你宰了都没地方说理去
@潜水员84950093:依法治国,应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对 不能搞双重标准,对企业家免刑 海南省这样做违宪了。
@盛京十二72476450:法律和公平正义的*渎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还有网友认为:民营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根本改善,稳定、透明、公平、安全、诚信、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本身就是先进的生产力。民营企业的大部分都是小微企业,经营者涉及的资金规模不大,很多人也不是很懂法律,对犯罪边界的认识比较模糊。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更加注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鼓励创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很有必要的。由于这是一项公开推行的刑事司法政策,标准统一,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所以并没有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精神。 @安徽老王哥:民营企业家为做企业,投入一生全部的资金,精力为企业创造价值,为社会解决就业,为财政贡献力量。民营企业家还要面对巨大的各种风险,太苦太不容易了。
@RTP君成:不要错误曲解海南政府的意思! 非恶意、非涉案金额重大、影响较小的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积极配合处理解决,为什么非要抓?
@崇文幸福大街的足球:不要错误曲解海南政府的意思! 非恶意、非涉案金额重大、影响较小的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积极配合处理解决,为什么非要抓?
@华夏老白:这么喷子都不是做企业的,永远不懂企业的难,为海南能迈出这一步,点赞!
@洒脱白云T5: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