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最近网络圈似乎有点不太平
先是某度踩雷,吧站大封
后医疗虚假信息大肆发布
整个网络圈子可以说被闹得不要不要的

小编都担心哪天被卷进去车珠子了
(括弧君:说的好像你要英勇就义一样,老实交代,最近是不是偷吃了!)
俺才没呢,本宝宝说的是
深圳开罚2.6亿,快播不服再上诉

(括弧君:罚款2.6亿,那不是14年的事吗,怎么现在又上诉了?)

小伙伴们都吓呆了
小编开始还以为穿越回14年了

看样子将会是一样世界大战
小编表示爆米花都准备好了!
下面先看看博友怎么说的
博友乐评


简直是一边倒有木有!
要是窝,肯定要设一个下注点
然后大声吼一句:小子们,要大还是要小!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9点公开开庭审理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作为原审第三人参加庭审。
案情简介
2014年3月18日,腾讯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称,快播公司侵害了其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2014年3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2014年5月2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快播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提出听证申请。2014年6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听证会,快播公司、腾讯公司各自委托律师参加并陈述意见。
2014年6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深市监稽罚字[2014]1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币。上述处理决定书加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专用章(011)”。快播公司不服上述处理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广东省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2014年9月11日,广东省版权局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年11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深中法知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
快播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事项无行政处罚职权、行政程序违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不足、行政处罚的数额不当等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相关解读
据悉,本次上诉起因是腾讯认为快播存在主观故意侵权,但是快播坚持自己提供的是搜索服务,符合避风港和技术中立原则。
故,在腾讯提供的侵权盗版证据的情况下,快播认为自己已经根据国家版权局的通知整改,要从轻处罚,罚2.6亿人民币太多。
感觉有点不打不相识的感觉!
一件从14年的案子一直延续到现在
快播简直是要走完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乐视去哪了?

(括弧君:要报警了,你这个老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