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人类在*器武**研发方面成果斐然,也造就了一大批大规模*伤杀**性*器武**的问世。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联合国在1991年就颁布了687号决议,禁止各国在战争中使用核*器武**与生化*器武**。然而,在数十年里,集束*弹炸**(也被称为“子母弹”)却成为历次战争和地区军事冲突中的常客,夺走无数人的生命。特别是美军使用的GBU-87/B型集束*弹炸**等,由于被多次滥用,引起了国际舆论的一致谴责。2008年,全球111个国家在爱尔兰都柏林签署了《国际禁止集束*弹炸**公约》。不过,出于不同的考虑,五常国家中广大中美俄均拒绝签字。

作为大规模*伤杀**性*器武**,“母弹”+“*弹子**”的攻击模式,确立了集束*弹炸**恐怖的*伤杀**力。一般来说,集束*弹炸**可以由陆军的火炮、火箭炮或空军的飞机进行放射,一发集束*弹炸**可以携带数十到数百枚不等的“子*弹炸**”,其*伤杀**范围通常都能覆盖一个标准足球场的大小。最早使用集束*弹炸**的国家是二战时期的英国。当时,为了抵御德军强大的装甲部队,英国皇家空军首次使用了集束*弹炸**。这种*弹炸**在空中爆炸后会以“天女散花”的形式发射出数百枚小型“子*弹炸**”。尽管每个“子*弹炸**”仅有8厘米大小,但其接触地面目标就会产生巨大的*伤杀**力,足以击穿125毫米厚的坦克装甲。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子*弹炸**”采用的是类似于撞击式*雷手**的触动引爆装置,在一些复杂的地形环境中,会有少部分“子*弹炸**”成为暂时的“哑弹”。然而,正是这些暂时没有引爆的“哑弹”,在战争结束后依然存在危险性,对平民带来持续不断的伤害,其危害性不亚于地雷。

特别是在伊拉克战争和阿富汗战争时期,美军为了减少自身伤亡速战速决,在和当地*政府反**武装的战斗中,经常大规模使用集束*弹炸**。不过,由于中东地区普遍存在的沙漠地形,这些集束*弹炸**除了在交战中大显神威之外,也留下了太多的隐患。因为众多“子*弹炸**”没有保障,并且这些“子*弹炸**”外表十分鲜亮,形状很奇特,常常被当地的儿童误以为是某种“玩具”。因此,近年来,当地儿童以及一些平民被“子*弹炸**”炸死炸残的事件频频发生。在国际社会舆论的推动下,100多个国家最终相聚在一起,缔结了《国际禁止集束*弹炸**公约》,公约于2010年正式生效。当然,包括中美俄,以及印度、以色列等多个国家并没有在公约上签字。首先对于世界头号军事强国美国来说,尽管他们宣布不会加入公约,但却提出了将尊重人道主义精神,对现有的集束*药弹**进行技术升级。根据美军高层的介绍,未来美军将逐步降低集束*弹炸**“子*弹炸**”不爆炸的概率,并且新增自毁装置等,尽可能减少误伤平民的事件发生。

同样没有在公约上签字的中国,更多的是出于国防战略的考虑。因为我国一直坚持和平自主的外交政策和积极防御的战略思想,在不主动发起战争的同时,我们也一直在不断强化自身的国防力量。特别是在集束*弹炸**的研发方面,早已度过了最早的引进和仿制阶段,已经完全具备了自主研发和生产应用的能力。据悉,目前包括250-3型航空反坦克子母弹、新型航空温压*弹炸**、石墨碳纤维*弹炸**等特种集束*弹炸**都已经完成了列装。当然,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精神,中国绝不会轻易动用这些大规模*伤杀**性*器武**。但是对于任何妄图侵略我们的敌人,我们的回答也只有一句话: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