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li韬韬今天又上微博榜了,关键词是“黄子韬被告上法庭”!吃瓜群众纷纷惊呆:韬韬你这又是闹哪出??
其实这场官司也不是新鲜事了,其实就是黄子韬在2015年代言了某品牌食品,被老东家SM公司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告,尽管一审SM败诉,但其不服仍继续上诉,官司简直打不停了(不明白老东家为什么一直扯着wuli韬韬不放呢?)!

昨天(8月17日)下午,上海一中法院又就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原告SM公司方面强调,黄子韬于2010年与该经纪公司签署《专属协议》,协议约定:黄子韬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全权委托韩国某经纪公司处理,时间自2012年4月起至2022年4月止。但2015年7月,黄子韬却擅自授权美国知名食品企业上海销售公司在产品宣传及推广过程中使用其姓名、肖像,属于侵权。 因此,韩国SM公司要求黄子韬及该食品品牌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近600万元。
什么?还在强调2015的案子?千真万确,亲们没有听错!

而2015年的这个案子,SM在北京和上海都向当地法院起诉了,结果则双双败诉。
最初是因为在2015年4月,黄子韬单方面宣布和SM公司解约,脱离EXO组合,自己回国单飞发展的消息,引发了大量舆论关注。同年八月,黄子韬方面称,已经正式通过自己的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与SM公司解除专属合约。
但万万没想到啊,SM公司在2015年9月的时候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黄子韬,认为黄子韬在中国的演艺行为侵犯了其公司的“专属经纪权”。最终,SM公司对黄子韬的两个起诉,都以SM公司的诉讼主张的“专属经纪权”,在中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而被驳回。

到了这里,吃瓜群众们本以为黄子韬和SM公司的解约纠纷案就结束了,但就在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的第二天,韩国首尔的法院却做出了黄子韬败诉的判决!
韩国首尔中央支法民事合议42部作出了判决,对黄子韬起诉与SM专属合约效力不存在一案,法院方面表示:“驳回原告(黄子韬)所要求的事项。”这一判决,即表示黄子韬败诉了。随后,黄子韬方面迅速表示:“对于今日韩国首尔地方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我们绝不接受,并做好一切准备,继续上诉!感谢各位的关心!”

然后,就是现如今双方各种撕扯戏码继续轮番上演……其实,说到这里事实已经清楚了,正是因为中韩两国法院前后做出的不同判决,才导致黄子韬与SM公司的关系僵持到如今还不能缓解。近几年,国外籍艺人因为不满韩国经纪公司的不人性化,军事化管理的矛盾而频频发生撕逼,单方面解约的事例。黄子韬当年也自称是不满意韩国SM的管理,就连受伤也要带上表演的残酷剥削,无奈之下才选择的单方面解约。小编估计这次SM公司就是要拿黄子韬的事例作为反面教材告诉旗下艺人,只要有损公司的利益,公司不管相隔多少时间都会追责到底!

小编还是始终希望,SM公司和WULI韬韬最终可以解决这个矛盾。韩国方面经纪公司也可以对自己长久以来对艺人不人性化的管理作出改善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