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公司接连开出两张罚单,分别给到了,广东男篮的外援马尚布鲁克斯,和*疆新**队的队员齐麟。
马尚布鲁克斯,被重罚50万元,未追加禁赛。

齐麟被罚15万元,追加禁赛两场。
还原一下罚款原因,*疆新**队与上海队比赛进行到第四节,*疆新**球员齐麟,在本方半场,遭遇到上海队球员包夹,由于动作相对较大,导致齐麟摔倒,明眼人都看出,那确实是一个犯规,但是裁判并未做出判罚,(并不是网上所说的,哨给慢了)。齐麟坐在地上,情绪失控,把球重重的砸到裁判脚上。随即,当值主裁回看比赛,将齐麟罚出场外。

裁判代表的是篮协,在场上应该是绝对权威的,齐麟直接攻击裁判,就相当于挑战权威,这无疑要重罚的。
小编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以前见过骂的,打的第一次见。

果然,罚单很快被公布出来,齐麟罚款15万禁赛两场,这也无可厚非,毕竟问题严重。
可是,紧接着,广东队的马尚也被处罚了,理由是佩戴一个什么首饰,就是赞助商竞争企业的一个什么首饰。
罚款50万!那么问题来了,打裁判的罚15万,损害赞助商利益的罚50万。明显赞助商的利益高于一切啊。
球员利益<篮协利益<赞助商利益,是这样吗?

cba全明星搞笑大赛,第一次听说这个有补办的,无非是,全明星赛赞助的钱收了,不办就得退钱。
病毒当道,各队球员很多人被感染,甚至有的队只将将够一个首发阵容,联赛不停,带病也得打,置球员健康于不顾。
由于球员身体原因,比赛质量大幅度下降,严重影响球迷观感,联赛也不停。

是不是我可以理解成,球员的健康,球迷的观感都不如赞助商的利益或者是。。的利益。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谁才是cba联赛的主体,谁的利益应该被放到第一位?
本人声明,并没有针对任何人,以上纯属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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