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比赛猝死引发的法律纠纷。
林永进律师。
今天接到个咨询是马拉松比赛猝死引发的法律纠纷。林律师以马拉松为例讲一*体下**育比赛中受到人身损害如何维权。
众所周知体育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对抗性强的运动和极限运动。比如足球就属于对抗性强的,受伤流血是家常便饭,骨折也不罕见。
马拉松更是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要求运动员在两三个小时跑完四十多公里,基本这就到了人体的极限了。熟悉马拉松历史的人也知道第一个跑完全马的叫菲迪,人家可是跑完了马拉松就活活累死了,就是为了纪念他才有了马拉松这个运动项目。

马拉松比赛在我们国家一般是政府牵头组织的公安体育医疗、环卫等多个部门参与。如果这些部门负责的工作出了问题,找组织者维权,但是如果他们没有过错而是运动员身体自身出了情况,比如中暑、高原反应、猝死等等,一般是走保险的。常见的保险有猝死险、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险公众责任险等等。
比赛报名的时候组委会要求提供体检证明来证明参赛者身体健康,不然不让参加比赛。组织者对于保险也有要求,有的组委会要求运动员参赛队伍自行购买保险,报名的时候提交保单或免责声明,有的收报名费,保险费用在报名费里面扣,还有的直接拉个保险公司当赞助商让赞助商买单。如果体检证明或保单存在问题,组委会没有认真审核,没有审核出来会认为组委会存在一定责任,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

另外对于安全保障工作,组委会还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比如外来车辆闯入赛道如何处理,发现运动员受伤、昏迷、如何救护。如果这些工作做得不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因为目前能组织马拉松比赛的最少也得是个地级市举办马拉松比赛的目的是为了彰显城市实力、扩大城市影响,多少都带一点宣传的意思,组委会不希望出现负面消息,所以出了问题也会积极的补救,甚至保险公司赔偿的慢了组委会还会垫钱。如果确定组织者举办方没责任就是由保险公司赔偿了,现实中,让保险公司掏钱是费时费力的工作。林律师也建议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处理。在这里简单的给大家说两点。
·第一如果打官司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这是民诉法解释里面的规定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合同保护的人。就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要看网上说的,只能在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写这东西的要么是复制粘贴的老文章,要么可能是保险公司的托。

·第二一场马拉松比赛报名费成千上万,保险公司基本不太可能面面俱到的进行告知。告知方面很可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对于被保险人不利的条款很多都是可以无效掉的。
今天就讲到这里,如果有错误或不明白之处欢迎留言或私信。我是林永进律师,感谢您的观看,我们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