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

百姓满意度是最好的“试金石”,随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持续深入开展。连日来,皋兰法院广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实打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以真诚付出换来群众的真诚点赞,用实干担当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发挥“头雁引领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皋兰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事项。为了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抓好重点工作,带头办好民生实事, 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干警树标杆、作示范,切实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庭室负责人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开展调研,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先后组织召开2次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律师、人民陪审员、服务对象等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梳理征集“办实事”项目清单,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把“等群众上门”变为“送服务上门”。领导带头是无声的示范,在“关键少数”的“头雁引领效应”带动下,广大干警更加坚定了信仰,呈现出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气神,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得到充分彰显。

推出“十大便民措施”,以担当作为落实司法为民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皋兰法院迅速行动、广泛参与,统筹推进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等环节工作,有力推动了教育整顿深入开展。为更好体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集中推出了“十大便民措施”。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一件件好事、一桩桩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文明高效立案。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即立案;对材料不完整的案件,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坚决杜绝限号立案、拖延立案、限制网上立案等现象发生。

优化一站式服务。 通过配置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机、律师自主阅卷终端机、智能诉状自助终端机和智能材料收转柜等自助设备,并通过提供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开通移动微法院和12386热线等服务,让涉诉群众一站式完成庭审以外的诉讼事务,切实减轻涉诉群众诉累。

诉讼档案公开。 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直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案件庭审实况、生效裁判文书、执行案件信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法院查阅、摘抄相关的诉讼档案材料。

开展巡回审判。 深入村社,主动到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处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侵权等纠纷,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既方便群众,又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官组团”志愿活动,参与校园普法,对青少年进行防毒、防骗、防恐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组织开展进社区志愿活动,对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普法,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能力。

开通绿色通道。 对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对象提供优先调处、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服务。为精准扶贫脱贫户以及特困弱势群体主动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并及时调处审结案件。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涉营商环境案件投诉,及时转办督办非公企业的涉诉投诉举报。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着力提高企业经营风险防范能力,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诉风险。

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医疗、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基本生活,传递司法温度。

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回访帮教。 通过联合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回访,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从犯罪根源、理智处事、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感化教育,鼓励帮助其积极回归社会。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以回应关切提升民生温度

为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皋兰法院坚持*意民**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着眼长效常治,想群众之所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忧群众之所忧,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急群众之所求,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广大干警与人民群众“零距离” 沟通,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切实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开庭促调解,天各一方尽欢颜。 3月30日,皋兰法院西岔法庭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帮助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办案人员添加了被告微信,视频接通后,被告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可,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原被告“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法官上门解纠纷,司法为民减诉累。 4月1日,皋兰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办案人员前往兰州市西固区,为一位年事已高、不便出门的当事人提供了上门调解服务。自被告席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后,这件原本可以判决结案的案件最终以各方当事人较为满意的方式达成了一致,得以妥善解决。办案人员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他们以在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能为“老百姓”解决燃眉之急感到欣慰。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速裁促调解,便民又利民。 4月1日,皋兰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成功调解十三起原告与被告浙江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法官多方做工作调解,被告公司于2021年3月底付清了剩余被告的全部货款,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

为民服务办实事,群众感谢送锦旗。 今年3月,李先生与宋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忠和法庭立案,虽然该案标的额不大,但是因李先生家庭困难,为索要该笔款项付出较多精力,多年一直未能讨回。为了尽快办好李先生这件案子,法庭工作人员多方查证终于联系到了宋某,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组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宋某信守承诺,在协议期内按时返还李先生1万元。失而复得的1万元到账后,李先生激动不已,遂将前述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为民办实事,普法在行动。 3月19日起,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共同开设《民法典·法官说法》栏目,针对婚姻家庭、买卖合同、侵权责任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加以解读。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3月19日,皋兰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深入皋兰县三川口社区三厂家属院、兰州国资利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结合我院审理的康某某诉梁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份一案及兰州某某公司诉梁某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讲解,并重点就民法典中相邻关系、高空坠物、物业管理、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当天,为中小学生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如何防止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提高了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群众法治思维,取得群众一致好评。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动漫解析“一站式”建设,开通便民“绿色通道”。 皋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放播**“一站式”建设系列动漫视频,视频以简洁通俗的语言介绍“一站式”建设基本情况及各平台的操作流程和服务功能,旨在让更多群众了解“一站式”建设成效,熟悉并掌握运用各个诉讼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延伸审判职能,贴心服务群众。 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期内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情况,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巩固审判效果,帮助缓刑人员尽快回归、融入社会,预防其重新犯罪,经前期主动联系,3月25日,皋兰县法院会同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举办“我为群众办实事”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回访帮教活动,2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当天的座谈会,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回访金融企业,深耕司法服务。 3月31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边泽三带队,组织商事审判团队全体干警前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金融企业回访座谈。座谈会上,双方相互通报了近年来各自工作情况,并围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与会干警表示,对农信社提出的意见建议吸纳改进,提升工作质效,让意见建议有回音、能落地、见实效,以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更有力的理解和支持。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服务助发展,送法进企业。 4月22日,皋兰县法院以庆祝第58个“世界法律日”为契机,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边泽三带队,组织商事审判和执行部门干警走进皋兰宏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送法进企业”活动。“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活动中,干警们在企业负责人的引导下参观了公司厂区,了解了产品生产流程,并与企业负责人及骨干员工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双方各抒己见,企业充分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干警也针对企业在涉诉涉执案件中突出集中的问题进行了释明和指导。同时,根据企业员工个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咨询,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并给出专业建议。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强制措施显威力,善意执行解纷争。 2017年,田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在兰州新区杨某某承包的工地上拉运土方,因运费长期未结清,田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于2020年将杨某某诉至皋兰法院,案件经调解后,杨某某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田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某能够主动缴纳部分案件款,其申请解冻微信支付宝账户、解除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到外地追讨欠款,履行本案义务,依法解除对杨某某的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也更有利于及时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遂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讲明相关政策和利害关系,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解冻了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解除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被执行人顺利到外地追讨欠款,并及时将拖欠田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的剩余款项支付到法院账户。5月14日,田某某、李某某、张某某到法院办理了领取案件款手续,拖欠近四年的运费终于拿到手,三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与法同行,护佑成长。 5月21日上午,邀请魏家庄小学师生了解法院工作,在法院审判庭“零距离”开展以“杜绝欺凌,青春自护--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皋兰法院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将关心关爱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将更多“法”的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中,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果,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基层法院为民办实事,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经验做法成果

皋兰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的举措,把办实事、解民忧贯穿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全过程,截至目前,累计为民办实事44件;召开座谈会2场次,征求意见建议48条,发放征求意见表79份;开展法治宣传17场次,参与干警90余人次;优化营商环境进企业2次,为企业提供帮助2次;进校园、进社区(村)8次;录播《民法典·法官说法》栏目14期,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阶段性时效,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来源:皋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