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比赛监督管理办法
2023-03-23 13:23 中国田径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路跑赛事及活动的竞赛组织工作,更好地落实《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各项相关要求,中国田径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田协)将根据各赛事具体情况向全国路跑赛事及活动选派比赛监督。
第二条 比赛监督是负责对各路跑赛事及活动组织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的人员。
第三条 只有获得中国田协路跑比赛监督培训合格证书,且通过每年年审,进入中国路跑比赛监督人才库中的人选,才可作为比赛监督向赛区选派。
第二章 比赛监督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参与中国田协竞赛组织方面的政策研究。
第五条 协助中国田协、省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进行赛事组织的检查、指导和督导。
第六条 赛中对赛事陈述汇报方案、尤其是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七条 赛后根据赛事实际情况,提交赛后总结。
第八条 条件符合者,可兼任赛事的技术代表,承担技术代表工作。在组委会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下,与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安排完全符合《世界田联技术规则》和《世界田联田径场地设施标准手册》的规定。
第三章 选派赛事范围
第九条 中国田协负责向 A 类(包括 A1、A2 类)赛事选派比赛监督。
第十条 原则上,B、C 类赛事由省级田径协会或省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选派比赛监督,中国田协根据赛事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派。
第四章 比赛监督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在赛事筹备阶段对组委会的相关竞赛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协助赛事组委会落实《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组织标准》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比赛举办期间,按照《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进行督导。
第十三条 各组委会应向比赛监督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技术、交通、接待等)。
第十四条 具体工作如下:
(一)赛前
1.与省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代表共同考察赛事,并提交考察报告;
2.指导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审核赛事组织方案(包括仪式活动) ,协助组委会制定竞赛组织工作手册;
3.协助制定裁判员、志愿者岗位及指导岗前培训工作;
4.与赛事总监沟通,听取汇报,优化竞赛组织方案;
(二)赛时
5.对竞赛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记录竞赛组织工作计划、标准执行情况,对比赛的突发事件及处理过程记录详尽;
(三)赛后
7.完成比赛监督工作总结。
第五章 选派原则
第十五条 中国田协本着异地选派的原则向 A 类(B、C 类视情) 赛事组委会选派 1 名比赛监督。
第十六条 全国锦标赛或世界田联标牌赛事可选派名 1-2 比赛监督。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工作表现突出者优先选派。
第十八条 对违反纪律、工作失职者给予批评,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比赛监督资格并全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