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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刑到无罪释放”,案犯及其家属历经16年不断的申诉,经过16年的铁窗生涯,本文的主人公徐辉终于迎来了自由。

徐辉案报道
在2014年以后,司法纠正的34起重大冤假错案中,徐辉杀人强奸案(以下简称徐辉案)不同于其他案件,在这34起案件中真凶落网所占比例较大(呼格案和聂树斌案),徐辉案却是一个没有出现新的证据而纠正的案件,是一件司法不断进步的典型案例。
一、水沟惊现赤身女尸,警犬寻踪擒凶手
严芳(化名),是珠海小林镇出了名的“小镇之花”,年满19岁的严芳长相出众,因此有不少的追求者向严芳表达爱慕之情。然而就在1998年,正值花季之年的严芳却将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9岁。

被害人严某(图片源于网络)
1998年8月25日的清晨,正当珠海小林镇的居民开始一天忙碌的时候,小巷中出现的一具赤身女尸轰动了整个小镇。
年仅19岁的“小镇之花”严芳赤身躺在了水沟之中,内衣外套则被扔在了一边。经过现场勘察,发现严芳头部遭到钝器击打,脖颈处有明显勒痕,初步判断是遭人性侵后窒息而亡。

案发现场
由于死亡时间很近,加上小巷里并没有什么人流动,很快警方调来了三只警犬协助办案。三只警犬嗅了嗅地上的气味,便带着办案人员开始寻找凶手。
警犬一路顺着气味寻踪,将办案人员带到了小林镇劳动服务站,并在服务站二楼发现了时年39岁的副站长徐辉。

徐辉
随即警方将徐辉的一双鞋带走做进一步的气味鉴定,经过鉴定鞋上的气味和现场的气味一致,加上严芳体内留有的体液DNA和徐辉“相同”。
1998年9月17日,徐辉作为重大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二、证据遗失遭质疑,法官存疑判死缓
落网后的徐辉随后做了四次有罪供述,根据当时发布的案件通告称:1998年8月28日凌晨,徐辉见严芳一人在夜间行走,遂生歹念,尾随严芳,将其砸晕后实施强奸,严芳苏醒后随即呼救,害怕事情败露于是将严芳灭口。
很快徐辉案便迎来了审判,在庭审现场警方提供了该案的证据:
(1)被害人严芳体内留有的两种体液,经过DNA鉴定,不排除徐辉作案的可能。〖另一种体液是死者男友的,因有不在场证明而被排除作案可能〗
(2)根据警犬在现场嗅到的气味和在徐辉家中提取的气味鉴定后,认为两种气味相同。
而在警方提供的口供中,还出现了两个证据:
(1)现场找到的徐辉用于勒死死者的电线上存在一根毛发,经过鉴定不属于徐辉和死者。
(2)现场发现用于铺垫地面的编织袋上留有血渍,因含量太少无法提取。而这个证据在保管期间灭失。
(3)现场用于砸晕死者的砖头由于现场砖头太多,并未发现有血渍的砖头。
在法庭询问徐辉的时候,徐辉当庭表示自己是遭到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做的有罪供述,然而当法官问道口供中哪一点是经过诱供而作出的供述时,徐辉却说不上来。
关于徐辉所述遭到刑讯逼供和诱供,检察人员和督察人员特地就此事做过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徐辉曾经遭受过刑讯逼供和诱供。
不知是道听途说还是其他什么的,徐辉的供述与现场高度吻合,这让整个案件扑朔离迷。
法院在庭议的时候,产生了分歧和质疑,认为该案存在疑点,但是法官的质疑并不能改变有罪判决的结果,但是法官们还是再三权衡决定留一线生机,随即便以强奸杀人罪判处徐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徐辉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2月,广东高法经过审理,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徐辉上诉。
三、服刑期间不认罪,申诉最高检得转机
到了监狱,徐辉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杀人了。每个月,徐辉都会写一封信给自己的哥哥,请自己的哥哥相信自己没有杀人,并请求哥哥帮自己申诉。
就像徐辉哥哥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徐辉在信中说,如果自己杀人了自己就一个人承担了,没有必要再让哥哥白花冤枉钱帮自己申冤!”。
徐辉哥哥于是找到了当时曾为自己弟弟作无罪辩护的律师,二人便开始了帮助徐辉申诉的漫漫之路。

徐辉和辩护律师
2007年1月,申诉终于迎来了转机,最高检正式受理了徐辉案的申诉。
宋女士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带着对申诉人负责任的态度,宋检察官详细的翻阅徐辉案的裁定书。
对于法律专业的从业者,宋检察官早已是对各种法律熟读于心。宋检察官在翻阅了解完整个案件后也对法院裁定书产生了质疑:
- 裁定书中出现的“警犬嗅味鉴定书”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表现形式,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 死者体内体液的DNA鉴定只有4个点位的鉴定和同时存在两人的体液,于是认定裁定书中的原DNA鉴定不具备排他性和唯一性。
宋检察官将自己的意见向领导汇报后,专门组织了会议研究徐辉案后认可了宋检察官的意见,并将此案列为最高检重点督办案件。

宋检察官分析案情(左一)
四、检察意见得纠正,徐辉无罪获赔偿
2007年,最高检向广东检察机关发函要求对徐辉案进行复查,广东检察机关通过仔细复查认为该案确实存在疑点并于2008年向广东高法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就徐辉案进入重审程序。
此时的徐辉已经在铁窗下等待了近10年终于迎来了转机,而就在这一年徐辉的母亲带着遗憾离开了,最终也没能看见自己的儿子重获清白。

徐辉
2012年,珠海中院终于重新对徐辉案进行重审。这时候案件已经过去了14年,而此时DNA的科学鉴定也有质的飞跃。新的法官特地咨询了相关专家得到回复:DNA鉴定只做4个点位,鉴定结果比验血型高不了多少。
知识小科普:人的DNA存在46条染色体。例如:在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一般要做20个点位以上的对比,如果出现3个以上的等位不同,则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出现3个以内的不同,可能存在基因突变,则需要继续加作点位的对比。
重审法官认为,警犬存在不确定性,《警犬嗅味鉴定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原审判决书中的DNA鉴定精度不高,不具备唯一性,不能直接认定徐辉就是凶手。同时,重审法官又对徐辉口供进行了仔细分析,认为口供中存在多处矛盾。
2014年,最高检通过广东检察机关再次对珠海中院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尽快纠正徐辉案。

徐辉重获自由
2014年,依据“疑罪从无和有利被告人”的原则,珠海中院最终作出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采纳辩护人无罪的意见。
时隔16年重获自由,徐辉喜极而泣并在当年得到了相应的赔偿157万元。
16年的申诉16年的等待,从死刑到无罪释放,徐辉和哥哥还有律师的不懈努力没有白费,通过众多司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徐辉案终于得到了纠正,重获自由。

徐辉兄弟两人
科学的进步不断推动司法的进步,司法也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疑罪从无和有利被告人的原则正是在这种进步中孕育而生的,对于科学的认知也是需要循序鉴定不断提高的。
徐辉案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和重点督办案件具有现实性的社会意义。
注:本文题材源自今日说法栏目《警犬嗅出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