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旅游游客事件 (菲律宾旅游遇险)

碧海蓝天,上海游客参加菲律宾旅游团,独自展开浮潜之旅,却不幸身亡。

是疏忽大意还是存在更深层次的问题?

本案关键词:上海游客、旅行社、菲律宾、浮潜。我们一起来看看。

菲律宾旅游遇险,菲律宾旅游团事件

案情回顾

上海游客小闫报名参加A组团社菲律宾5天7晚旅游团,A组团社将游客的旅行安排交由B旅行社。入团时,旅行团领队发出入团须知。

2018年2月5日,小闫和当地潜水指导员在度假村潜水。下午1:30左右,小闫在离海岸线约3米的地方独自浮潜。

1:40左右,潜水指导员及度假村其他客人看到小闫浮在水面上,不省人事。其余游客迅速实施了心肺复苏,并将小闫抬上船送至急救中心,后经医院宣布小闫到院前已死亡。

判决结果

A旅行社承担60%责任,赔偿965810.52元。

小闫家属自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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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理由

小闫向A旅行社支付了旅游款项,与A旅行社之间已达成旅行合同。A旅行社应依约为小闫提供旅游服务的义务,包括对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尽安全保障义务,对可能涉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有履行告知、警示的义务。A组团社虽在出发前由领队发出出团通知,该通知中载明有安全提示内容的文字,但 在具体实施浮潜项目时,亦应进一步加强安全提示,并逐一进行安全措施指导等 ,A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B旅行社在实际组织此次旅游中有过错,A组团社支付赔偿款后,可向其追偿。

小闫系成年人,对浮潜危险性应有一定认知 ,即在没有专业人员陪同情况下擅自进行浮潜具有相当的危险性。

风险警示

本案中,小闫的死亡赔偿金高达百万!因为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为: 58987.96元/年(2017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20年=1179759.2元!

众所周知, 北上广深的年平均收入水平较高,因此人身损害赔偿更高,所需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额就需要更高!

且本次是出境游,不可预知的危险更多,浮潜又是高风险运动,发生事故的概率更大!一旦受伤/身故,赔偿的金额也更高!

保鱼儿提醒: 人身保额要根据多场景考虑:①客源地、②目的地、③高风险运动......都必须考虑在内,这样才能将风险引发的损失降到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