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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怎么死的英文,我是咋死的

我是怎么死的(7)

16:00-20:00

在冬日惨淡的夕阳中,洛逆光站着,像一朵镶着金边的乌云。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另一只手擎着一支烟,两只脚百无聊赖地来回倒替。

“嗨!”每次见到他,我都有点放不开,虽然此刻很想一把抱住他。

“嗨!”他循声扭过头来,那微笑像是破云而出的第一道阳光。

“走吧。”我扯了扯他的衣袖,他顺势拉住我的手,笑得更厉害了。

我受到传染,跟着傻笑起来,问道:“笑什么?”

“看见你就高兴喽。”

我抬起头看着他,这件黑色毛呢风衣就跟画框似的,把他衬得格外英俊,“你是不是长个儿了?”

“我这岁数只可能抽抽。”

“那就是穿内增高了?”我调侃道。

“随你怎么说吧。”他深深吸了一口,很享受地仰头将烟雾喷出。松开我的手走出几步,将烟头在垃圾桶上揿灭扔进去。回来后把我搂得更紧,亲亲热热地说:“嘿,想吃什么?”

“我感冒了,清淡一点吧。”我发现今天的他眼睛里闪烁着一股不一样的光彩,压抑不住的兴奋劲儿。

“对哦,好点了吗?吃药了吗?”他低头关切地问。

“就喝了一杯阿司匹林泡腾片。”

“几点喝的?”

“大概一点吧。”

“对了,你带药了吗?”他显得有些焦急。

“没……”

“我已经给你买好了。”他拍拍大衣口袋,“还有哪儿不舒服吗?”

“还好,就是头有点痛。”隔了一会儿,我忍不住问道,“你好像特别高兴似的,是不是有什么好事?”

一阵尖锐又突兀的汽车喇叭声将这个话题岔开了,我们同时朝机动车道望去,一白一黑两辆小轿车正在较劲。金属躯壳放大了人们的愤怒和恶意,双方互相别来别去,摇下车窗破口大骂,仿佛有着血海深仇,恨不得弄死对方。

“吃寿司怎么样?我知道一家不错的馆子。”一片嘈杂中,洛尽量提高音量。

“没意见。远吗?”

“两个站,打车还是搭地铁?”

“地铁吧,晚高峰快来了。”

风推着便道上的一只空饮料盒子走走停停,一个残破的黑色塑料袋不甘寂寞地绕着圈,似乎想跟上来,又犹豫不决。头顶之上,悬铃木的枝杈将天空分割成不规则的图形。我将手揣在他的大衣口袋里,身体斜倚过去,下巴刚好搁在他的肩膀上。

迎面走来一位推婴儿车的少妇,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大,好像要从脸上冲出去似的,富有野性的美感,让人过目难忘。躺在里面的小孩昏昏欲睡,手中牵着一只玫红色心型氢气球。尽管孩子闭着眼睛,仍能看得出和母亲相似度极高,不过小了几号。我不禁想,这孩子父亲的基因还真是弱势啊!就在与我们擦肩而过的瞬间,气球突然挣脱束缚悠悠然升上空中。洛来不及思索,本能地跳起来伸手一抓,牵引线瞬间绷得笔直,改变了气球的运行轨迹。少妇惊呼一声,连连抚掌道谢。看到这一幕的路人也啧啧称奇,“好巧!”

“算英雄救美吗?”我打趣道。

“算。”接受着人们的注目礼,洛有些得意,脸色也更红润了,“至少改变了一只气球的命运。”

“要是我不在,没准还能成就一段佳话。”

“这话题的趋势有点危险呐!”洛始终挂着笑意。

“骚瑞!”何必总要拿话试探他呢,我生起自己的气来。

说话间,地铁的蓝色标志已出现在眼前。

闷热的车厢里人不算多,我感到喉咙发紧,鼻子也齉齉的。大部分人都直勾勾地盯着手机,在若干个app间来回切换,碎片化信息彻底摧毁了人的注意力。几个中老年人手里攥着三无保健品公司赠送的尼龙口袋,爱死盯着人看,空虚无聊的神态和动物类似。车门旁的移动电视常年循环*放播**粘土动画片《小羊肖恩》,正在上演的这一集讲述了农场绵羊们假扮成人进城买披萨的故事。洛看得津津有味,不时解颐一笑。虽然我已经看了不下10遍,但跟他一起看却别有一番趣味,宛若童年——真实的童年远不及此刻幸福。

震耳欲聋的噪音营造了某种特殊的气氛,我凝视着洛无忧无虑的面庞,心中那扇尘封已久的大门簌簌抖动着,努力想要拓开一道缝隙。

到站的提示音响起,洛眷恋地将目光从屏幕上挪开,发现我在观察他,自嘲地笑了笑。我们并肩跨出车厢,站台里的人群正在做无规则布朗运动,个个像战士似的一脸严肃。我的思维又开始信马由缰,如果情绪可以转化成有形的文字悬挂在每个人头顶该多好玩。放眼望去,空中漂浮着愉悦、痛苦、无聊、绝望、恐惧、愤怒、伤心……她饱受厌食症的困扰,今日晚餐为半杯无糖酸奶和一个鸡蛋清;目光涣散精神萎靡的矮个儿男人昨夜跟老婆吵架,一宿未眠;手拎公文包身穿西服的基金公司小伙儿刚刚接到裁员通知;牵着放学儿子的手的家庭主妇再也无法忍受眼下的生活,准备今晚向丈夫提出离婚;他一脸沮丧,因为吃午饭时咬到嘴唇同一个地方两次,明天铁定会发展成口腔溃疡;她假装专注地听着男友的高谈阔论,频频点头赞同,心中默背到了π小数点后第23位;她的手提袋里装着胃镜活检病理报告单,上面提示癌症;他在一周后将与形婚对象举行婚礼,现任男友担任伴郎。

这就是生活。

洛没有看站台指示,径直朝右侧出口走去,应该对这一带颇为熟悉。我们立在通向地面的高高的台阶下面,两边是一上一下倾斜的滚梯,人们密密麻麻立在上头,台阶上则人迹罕至。

“我们走上去吧,还能消耗个几大卡。”洛提议道。

“好啊。”我极赞成利用碎片时间尽可能多动。

从下车后我们就各走各的,没再牵手。话音刚落,洛便一个箭步迈上楼梯,一步两阶,手臂高高扬起配合着脚步,动作协调敏捷,大衣下摆像只黑鸟似的扑打翅膀。我看着他年轻的后脑勺,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头发茬摸上去应该很有手感吧。他一向在意自己的身材,除了抽烟这个坏习惯,大多数时候相当自律,这也是他魅力的一部分。还记得有一次在酒吧,我抱怨30岁以后小肚子怎么都消不下去,向洛讨教保持体形的秘诀。他抓过一支笔在餐巾纸上划拉了几个字后折了两折,神秘兮兮地递给我,说:“这五字箴言要回到家才能打开看,否则就不灵了。”我知道他在逗我玩,不过还是相当配合。回家之后展开一看,上书——少吃多运动。

洛在楼梯的第一个平台略作停留,回身对我勾勾手,我才上到三分之一。加快脚步,明显感觉到心率上升,身体热起来的同时又虚飘飘的。这种讨厌的情形总会提醒我自己的年龄,真怀念18岁的不知疲倦和新陈代谢。

洛缩小的身影伫立于尽头的光亮中,居高临下地望着我。

“有奖竞猜,刚才走了多少级台阶?”我刚刚在他身边站定,他便上赶着问道。

“61。”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有点吓到我了。”洛目瞪口呆。

“奖品呢?”我手心向上伸到他面前,“我有计数强迫症。”

洛牵着我往路边挪开几步,停在一家面包店的橱窗外面,透过落地玻璃可以看到一排排胖胖的、金灿灿的面包。洛踌躇了片刻,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巧的白盒子,“本想一会儿再送你的。”

我有些意外地接过来,打开,一股清冽的冷香扑鼻而来。

Déjà vu,似曾相识。

“它的名字叫‘荒漠孤魂’,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很适合你。”他顿了顿,继续说,“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不知道你可否有过这样的体验,往昔的某个片段突然闪回,如此亲切熟悉,但却记不清何时何地出现过。

一定是在梦境里闻过这个味道。

见我一直不说话,洛不自在起来,抬手挠挠头,又蹭蹭鼻子,有些失望地说:“不喜欢吗?”

荒漠孤魂,我心中默念着,轻轻拧开黑色的半圆形瓶盖,按压喷头,细密的水雾消散于空气之中。仿佛在雪地的松林中漫步,偶遇一株兰花。

“你说人有灵魂吗?”

“啊?”洛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有吧……有一种说法,灵魂的重量是21克。”

“重量我不知道,但味道一定是它。”我将手中的香水瓶朝他晃了晃,“谢谢,非常喜欢。”

洛放心地长舒一口气,过来拖我的手。我张开双臂揽住他的脖子,飞快地在他嘴唇上啄了一下,他却设法把它变成了法式长吻。我们依偎着朝寿司店走去,仿佛在扮演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这一带尽是热热闹闹的小馆子,马上到饭点了,店员不得不放下手机,强打精神开始做准备。一家老字号饭馆的外卖门脸前排起了一条七八米的长队,最前面的阿姨穿一件快盖到脚面的羽绒服,正为买哪块酱牛肉犹豫不决。服务员咬着后槽牙忍耐着,排在她后面的人则开始骂骂咧咧。不断有新人加入队尾,向前面的人打听:“这儿到底是卖什么的?”回答:“我也不知道,这么多人买准没错。”

我和洛相视而笑,随后向右拐进了一条没有名字的胡同。北京的胡同有一个神奇的功能,不管临街多么喧嚣,只要进入胡同体系,世界顿时安静下来。这里的人们保持着自己的生活节奏,几个耄耋老人沉默地围坐在一起,脚边卧一条老狗,一起享受夕阳的余晖,等待夜晚降临,等待上帝的召唤。在喷涂着“禁止停车”字样的围墙外,几辆私家车好端端地停在那里,冲外面的轮胎全部用三合板遮挡起来,防止狗尿腐蚀。满头卷卷、穿睡衣、趿拉毛窝拖鞋的女人随时都会从其中一扇门里走出来,再消失在另一扇门里。

当看到“蒲静寿司”的招牌时,我有一丝恍惚。自从一年半之前成为赏金猎人,客户都叫我“罗兰”。真名“静”早已湮没在旧时光的尘埃中,连自己都快遗忘了。本来也是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忘了也罢。

掀开浮世绘风格的门帘走进室内,发现空间并不算小,十几张桌子总是有的。精明的店家没在装修上花太多钱,主要靠软装饰撑起日式风格,比如鲤鱼旗、御守、招财猫、和风装饰画、江户风铃之类的。墙壁上贴满了偏旁部首为“鱼”的艺术字,鲵、鲰、鲑、鲋、鳟、鲮……80%我都不认识,原来世界上鱼的种类有这么多啊!

因为是第一拨客人,位子随便挑,我俩不约而同地走向最里面靠窗的桌子。服务员为我们每人斟了一杯温吞吞的大麦茶,放下菜单和点菜卡便走开了。

洛将大衣脱下来搭在旁边的椅背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把菜单递给我。米色衬衫领子从深蓝色针织衫里翻出来,露出一段结实的脖子,下面是宽阔的肩膀和搁在餐桌上自然交叠的两只手。

“想吃什么?”

“我看看。”我的视线越过菜单上方,停留在那双骨感匀称的手上。他像学生时代那样把玩着铅笔,而且左手和右手同样灵活。铅笔仿佛长在他的手上,在每一个指缝间随心所欲地穿梭翻滚,一次都没有失误。

我选了几样印有招牌大拇指的寿司,洛一一把编号写在点菜卡上。

“他家有什么比较特别的?推荐一下。”我将菜单递给他。

洛一面轻车熟路地翻看着,一面征求我的意见。

“差不多了,最后加一个吧,牡丹虾和鹅肝寿司二选一。”

他端起杯子呷了一口茶,忽然站起身,从牛仔裤后兜里掏出那枚硬币。

“长城是牡丹虾,国徽是鹅肝。”说着,硬币在桌面上嗡嗡地旋转起来。

“你想用硬币决定一切?”

“这是我的幸运币。”手掌啪一声扣下来,洛抬起眼睛凝视着我,说道,“我自己创造幸运。”

“噢,鹅肝!”埋头写字。

我本想跟他说,今天早上那笔单子就是受他启发,临时起意用硬币成功地引起对方注意。但隐隐感觉到他很抗拒这个话题,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

“吃完了直接去上班?”我眯缝起眼睛盯着他转笔的手。

“不去了,倒休。”洛举起胳膊向服务员示意,将点菜卡交给对方,突然说,“请问能换换背景音乐吗?”

我这才注意到还有背景音乐这回事,听上去有点像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播送的钢琴曲。

服务员流露出为难的神色,“抱歉,先生……”

“现在又没有别人,再说我是你们家的老客户了。”他在手机上划拉了几下,举起来给服务员看,“用我的手机,只放这一首,可以吗?”脸上摆出讨好、渴望又顺从的表情。

“好吧!”很难有人能够拒绝眼前这只大金毛。

“什么歌啊?”我好奇地问道。

洛不说话,只是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耳朵。

在第一道海胆寿司上桌的同时,一个深沉而悠扬的男低音响起,像上升的海水一样填满了每一寸空间。

这声音直击心灵,仿佛来自天堂。

Desperado, 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You’ve been out ridin' fences for so long now

Oh, you're a hard one

I know that you’ve got your reasons

……

Desperado, why don't you come to your senses?

Come down from your fences, open the gate

It may be rainin', but there's a rainbow above you

You better let somebody love you, before it's too late.

从始至终,洛的右手一直紧紧握着我的左手,陆续上来的寿司填充了桌子的剩余空间。

我以为只有星空和大海值得流泪,而这一次,却是为一首歌。

我别过脸去,用所有的意志力控制着不让泪水滑落,当然是徒劳。那来自遥远深渊来自时光裂隙的力量令人无法抗拒。大颗泪珠笔直地掉落于衣襟,宛若深色吻痕。洛的手微微用了些力,这带着安慰之意的举动反而像个开关,激发了更多的眼泪。

余音像一条轻纱缓缓坠落,最终覆盖茫茫沙漠。洛这才开口道:“Johnny Cash的《Desperado》是我听过的最好版本,甚至超越了老鹰乐队的原唱。”

我仍沉浸在巨大的震动中,用他递来的纸巾挡住眼睛,无法开口。忽然听到他说了声“谢谢”,估计是服务员将手机送还。

“我想喝点酒。”我红着眼睛说着,一面抓起手边的筷子搅动,使绿茸茸的芥末与酱油融为一体。

“梅子酒还是清酒?”洛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温柔嗓音问道。

“梅子酒吧。”

洛抬起手吩咐服务员,并为自己叫了一听苏打水。我知道他滴酒不沾,原因是酒精过敏。一个不喝酒的酒保,这个世界充满着矛盾。

温好的梅子酒兀自散发出清甜的味道,很难不注意到它。洛把苏打水也倒在印着一枚樱花的小酒杯中,我们举杯。

“为了……”我一时词穷。

“为了……”洛的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今天!”

“为了今天!”

酒顺着喉咙拓出一条温暖的道路,这温暖辐射出去,所有的细胞都放松下来。

“今天对我来说太特别了。”我先跟他讲了一番早上那笔单子有多么顺利,又谈起与孟晓隆在咖啡馆的奇遇。

“信息量太大了。”洛也惊讶不已。

“我想起了好多以前的事,就像放电影似的。”海胆非常新鲜,这果然是一家不错的店。我细细地品尝着裹着芥末酱油的寿司,感冒也不能阻拦这份鲜美。喝了一口大麦茶,又说道:“洛,我想让孟晓隆加入。”

洛停止咀嚼,坐直身体放下筷子,突然正色问:“你跟他提起我了吗?”

“没有。”

他沉默了几秒钟,气氛变得有些微妙,接着开口道:“他能做些什么呢?”

我将垂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舔了舔嘴唇,“如果有了独立调查的能力,我们就不用再受制于侦探公司。孟可以负责前期调查取证。”

洛若有所思地缓慢咀嚼着,望向窗外淡淡地说:“可以啊,你觉得好就好。”

“他很可靠。”我强调,“明天我们可以一起去见见他。”

“好啊。”洛挤出一个笑容,指指鹅肝寿司,“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特别嫩!”

“嗯……”我发出享受的感叹,油脂包裹的饭粒充满弹性,口腔萦绕着鹅肝浓郁的香气和紫苏特有的味道,不由得让人发出“这才是人生”的感慨。

“这家店以后还得来。”我像花栗鼠似的鼓着腮帮子说。

“那必须。”

我又招呼服务员加了一小碟寿司姜,极薄的粉红色姜片在灯光下变得晶莹剔透。酸甜辛辣的味道刺激着食欲,也引发了我对洛的探求欲。

“别看我们在一起有三个月了,但我发现自己并不了解你。”

“我的人生乏善可陈,写履历表的话三行就能概括。”洛不以为然地说,“因为玩摇滚,大二时从V市理工学院生物系肄业,8年来一直在酒吧混,完。”他挑高眉毛,摊开双手。

“我老家X市离V市开车只要两个小时。”虽然X市与V市隶属于不同的省,但距离还不到200公里。

“我印象中X市的空气中总是漂着黑色浮尘,在室外跟人聊会儿天,门牙都是黑的。”洛回忆道。

“哦?你去过啊!重工业城市可不就是这样,化肥厂附近,路边的树叶没有一片是完整的。你信吗?”

“嗯,小时候去过几次。”他给面前的小碟子里续了点酱油,歪着脑袋看我,“我很好奇你小时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普通小孩呗,还能有三头六臂怎么着?”我抽了抽鼻子,芥末乱蹿。

“我不信。”洛撇撇嘴,“你这个人太不一样了。”

我只是笑笑,或许我一直都是个怪物,甚至懒得掩饰这一点。可此刻,我跟一个思春的小女生又有什么区别呢!我感到有些飘飘然,其实这么点酒并不能把我怎么样,主要原因是主观上想更醉一些。

“一会儿去你家看电影好不好?我*载下**了一部牛逼片子。”洛提议。

“什么片?”这是洛第一次提出去我住的地方,心脏因紧张和兴奋狠狠地挛缩了一下。

“杰克·尼克尔森和摩根·弗里曼主演的。”

“摩根·弗里曼我知道,杰克……那位演过啥?”

“嘿,他可是大咖级的,《飞越疯人院》《闪灵》《母女情深》……”洛侃侃而谈,又说起《闪灵》里的小男孩的演技多么了不得,“他一直念叨着Redrum,Redrum,红色朗姆酒,其实掉过来就是murder!天才的创意。”

洛的爱好那么广泛,音乐、电影、阅读、旅行……他如此珍视它们,一说起来就没玩没了。记得有一次他跟我说,每次读完一本书或是看过一部电影,就像重新活了一次似的。他的生命因为艺术而拓宽了,这令我感到陌生、自惭形秽、难以企及。我是一个没有兴趣爱好的人,除了设计*局骗**,还剩下什么呢?

我们干掉最后一杯,这才注意到,店门口已经有人排号了。夜的寒气从地面泛起,吞噬了这座超级都市。屋檐下一排红彤彤的圆柱形灯笼随风摇来晃去,释放着孤独的温暖。看得久了,所能感受到的也只剩孤独而已。

“每个人都害怕孤独,所以只能去祈求别人施舍陪伴。”我借着一点醉意对洛说。

“当他们连接在一起,孤独便消失了。”他将手覆在我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