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一个旅游作者怎么关注起这个事儿来呢?首先吧,枫哥因为是旅游作者所以经常外出,这倒也没啥。关键咱还有俩孩子。然后就有一次出去几个月回来,突然发现家里多了一堆莫名其妙的小玩意儿,结果发现原来是闺女和儿子买的那个文具呀,还有迷你世界游戏的盲盒来着。然后最近又总是看到各种相关的app广告,还有这方面的主播,甚至还有偷快递来当盲盒拆,还拍视频的。癫狂秀才我,枫哥,这也是被逼的啊!

盲盒的由来
盲盒,是指消费者不能提前得知具体产品款式的玩具盒子,具有随机属性。只有打开才会知道自己抽到了什么。
盲盒这玩意儿最早出现在日本,起先是福袋的形式,然后慢慢变成了现今的盲盒。但无论是以前的福袋还是后来的盲盒,虽然你并不知道到手最终的产品是哪个,但是是可以明确到手的产品是在哪个范围里,而且产品质量一定是没问题的。然后价值上面讲,其下限起码是等于你付出的货币直接购买产品的价值,然后有一个确定的比例可能获得高于付出货币价值的产品。
比如以普通玩偶的价值进行销售一系列玩偶,这一个系列呢比如是12个不同的造型,其中10个是普通的,平时销售10元,然后有2个是特殊的平时销售20-50元,又或者销售价也是10元但是出现的概率很低。而对应盲盒的销售价为每个5到8元,虽然并不知道具体会购买到哪一个,但有概率获得高价值或者稀缺的玩偶,就算没有获得稀缺玩偶,还有概率用更实惠的价格尽可能集整全系列玩偶,之后剩余的部份再单独购买,比如从其它人手里交换或付费获取,又或者只要消费够多少金额,就一定可以获得那个稀缺品。
只不过呢,以前忙活多是存在于二次元市场,比如什么手办模型之类的。而现在什么美妆,电器,鞋帽等等,几乎无物不可盲盒。
但总之不管有没有系列之类的,正常来说,就是你最终到手的当时的市场价值一定高于你付出的货币成本价值。而且消费结果是在一个既定的期许范围内的。

正常的盲盒
然后在我们中国这种形式其实也很早就有了,不说历史什么的,就说干脆面里的卡片,集各种卡片想集齐一套。你获得单独的卡片本身并不需要额外的付出,但为了获得更多的卡片集齐一套,所以你可能购买更多的干脆面,或者起码同样是买干脆面会选择同一个品牌的。然后如果集齐,可以获得丰厚的奖品,或者自己收藏,又或者没集齐也可以和小伙伴们交换啥的。
这其实都可以算是盲盒。
可以看得出来,这玩意儿有着非常明显的赌的成份在里面,但和*彩博**,比如彩票啥的还不一样,就是你一定有至少等于成本的回报,不会亏,这是从表面的销售形式来看,但实质上还是以小博取大,利用的还是人们的赌徒心理,结果就是往往让更多的人付出了不必要的支出。不过既然规则明确,很多时候也就是周瑜打黄盖。
但问题是什么呢,现在出现的很多盲盒连赌博都不能算了。

现在的盲盒
说是有些清理库存的,这种姑且还好吧,因为这玩意儿的出现,在日本明治时代,本身就是为了处理尾货才有的。关键是有很多那种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无标准或产品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
还有就是概率不公开,或者虚假概率的。甚至有的两者兼备的同时,还打出所谓真盲盒或者纯盲盒的口号,只列出可能获得的一些高价值产品,但并不告诉你实际上购买后可获得的产品范围。先不说那些高价值产品很多时候只是空中阁楼,甚至有一些很恶心的是,就算你获得了看起来价值很高的产品,最终真抽到了却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像上面说的三无,又或者可能是无期的,或者质量存在问题的。
又或者有一些是确实有高价值产品,也看到有人获得。但这些获得者,要么是拍广告的,要么就是类似某些专中彩票的领导一样。
总结一下,总的来说就是违背了一个前面说的核心原则,那就是获得远低于你你付出货币购买力的产品,并往往还伴随着一些违法行为。
如果只是概率问题,那姑且也就是类似彩票,*彩博**,但事实上很多属于销售欺诈,或者干脆就是诈骗。至于背后还有没有更多的东西,比如洗钱啥的,这个咱就不过多研究了。
反正就是,正常的盲盒商家和消费者都是“盲”的,而不正常的盲盒嘛……商家门清,“盲”的只是消费者罢了。

怎么办?
虽然在今年,也就是2021年初,我国中消协就曾提示经营者销售盲盒需要遵守行为规范,消费者要理性购买盲盒。但现在看到的各种专门销售盲盒的app啥玩意儿的,那广告越来越多,包含还有一批批专门开盲盒的主播,甚至还有偷快递然后当盲盒拆的,可以说简直就是一种变态,额,病态的形式了。
其实原本我也不怎么在意这个事儿的,但实在是现在刷到的不管是广告还是相关的视频太多了,神烦。加上闺女之前在我出去拍摄不在家里的几个月,买了一些一块两块的盲盒,烦得我开始关注一下。结果这一关注才发现问题多多。
如果是真盲盒,那属于消费者自愿行为,没啥好说的。但上面说的几种其实就是诈骗了。
更让人郁闷的是什么呢,像这种明明就是诈骗的行为,想要维权却很麻烦。首先因为盲盒的销售性质,你很难用不符合消费预期去告他,就算到手了三无产品,又只能以单独这个产品是三无来举报。而一般这种举报维权,真的是很难很难的。不说别的,我从京东自营买到有问题的产品,然后找315都不能有效维权,更别提别的方式以及其它人了。
在这里,我认为是有缺失的。
我觉得可以引入一个机制,相当于优先级吧。因为消费者维权真的是太消耗精力,成本真的是挺高的一个事儿。所以是不是可以针对同一商家,涉及到三无,涉及到以次充好,涉及到销售欺诈的,在投诉达到一定当量,就升级处理。就是不能只是简单的协调就完事儿了,不能让侵权很容易,而维权很难,犯罪成本太低。
当然这也只是癫狂秀才,枫哥的一点个人意见。如果你也认同我的观点请点点赞,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欢迎评论。记得关注枫哥哦!那么这期就先就这样了,回头有别的话题咱们再接着聊。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