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是招投标全流程中产生结果的关键环节,专家在这一环节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评标专家就像是足球比赛中的裁判,是公平的化身。专家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中标结果,甚至可以说掌握了“生杀大权“。但是在现实的评标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专家”顶着专家的头衔,在评标过程中没有光明的行使自己的权力,在诱惑面前失去自我,突破道德、法律底线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岗位优势践踏评标规则,最终使招投标徒留形式,导致中标结果毫无意义且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此,小编总结了一下专家和“专家”的区别:
专家:
1. 成为评标专家,首先资历上要过关,必须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 和投标人没有任何关系。(1)和投标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亲近**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如有以上情形要主动回避。
3. 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投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务或其他好处。
4. 评标始终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伪专家:
1. 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文件的规定,不予指出。
2. 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
3. 投标文件上做特殊记号,有意给某些人看。
4. 不按时参加评标活动,私自携带电子产品进入评标区。
5. 私下接触投标人,接受他人暗示性意见。
6. 私自将评标资料带离评标场所。
7. 等等不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的行为。
“伪专家“的存在是阻碍招投标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成为孕育腐败的温床,还从根本上瓦解了招投标活动存在的意义,使招投标无法充分发挥激发经济活力的功能。由于部分评标专家的失责,造成的不良后果,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力和公信力。
针对上诉问题,首先要健全考评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监督,以此规范其行为。其次,还需要评标专家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保证严格遵守职业操守,才能无愧于专家的称号,才能使评标工作客观、公正,才能净化招投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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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被人模仿,始终未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