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合肥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23年中考和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解读,以下内容,考生和家长可以关注一下。
1、考试总分值
与去年保持一致,满分750分。即: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10分。
2、考试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为6月14日-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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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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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 |
08:30-11:00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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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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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08:30-10:3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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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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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08:30-10:30 |
外语 |
3、2023年中考政策性加分
1)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台湾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6)军人子女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增加20分/10分投档。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增加5分投档。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9)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是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加分。具体申报、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
2023年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5%。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5、自主招生
加强自主招生管理,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招生录取名单须向社会公布。
6、志愿设置。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7、从2024年开始,取消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取消原因:
一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以来,把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充分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我市积极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加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建设,通过丰富学校选修课程、培育学校优势学科,努力打造学校办学特色,推动学校由分层发展转向分类发展,更好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取消联招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合理选择适合就读的普通高中。
二是缓解家庭照顾的压力。2024年,合肥一中淝河校区、合肥八中运河新城校区预计投入使用;2025年,合肥六中新桥校区预计投入使用。随着合肥社会经济的发展,未来两年,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将演化为三校多区的形态,学校分布在合肥市各个区域,相距较远,均衡摇号可能导致部分家庭的通勤时间过长或造成家庭陪读经济成本增加。此外,二孩、三孩政策放开后,很多家长需要同时兼顾多孩,易造成家庭诸多不便。
8、强基实验班
为落实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时考虑到政策延续性,今年“强基实验班”招生学校不变,招生计划各减少25%,从2024年开始,取消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
9、完全中学直升生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借鉴南京、杭州、长沙等地做法,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合肥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合教〔2021〕50号)已明确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取消完全中学招收本校初中部的直升生。在校生按照“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0%”的规定,逐步降低直升比例和人数。因此,2023年是实行完全中学直升生政策的最后一年,涉及学校直升生总数不得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2024年开始停止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