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女子坐动车因水杯被碰翻 向前排乘客泼开水”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女子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无独有偶,今天我们也来说一起高铁上因为调整座椅引发的一起不该发生的故事。

一、事件回放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湖南省某医院的放射科医生W某带着5岁的女儿,自湖南株洲登上G276次高铁列车前往青岛旅游。下午2时许,29岁的山东某高校教师K某,在蚌埠南站登上这趟列车,坐在W某的前座。列车很快启动了,K某嫌前面的空档太小,就按动座位调节按钮把座椅向后移动,此时W某抱着女儿正在小桌上兴致勃勃地玩着平板电脑,前座的举动令他非常不满。
W某抬手拍打了一下椅背没好气地说:“你把座位调回去,我这边太挤了还有小孩呢。”K某回头看了看W某,没说什么但还是把座椅向前移了一下,不久后再次将座椅向后调整。由此二人争吵起来,行动上也由互相推搡最终变成了大打出手……

二、后悔不已
经鉴定,K某右上唇贯通伤构成了轻伤二级,这就意味着原本一起普通的打架斗殴事件已经转变为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案件,W某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三天后,已经被取保候审的W某在派出所的主持调解下,一次性向K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及修复面部等费用45000元。双方在“刑事和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我很后悔。”W某在供述了案发经过后又忏悔说,真不该因一时头脑发热而铸成大错。“我也很后悔。”K某向检察官表示:其实自己也有错,也希望检察院对W某能够宽大处理,并对给公安和检察机关添了许多麻烦而表示歉意……
检察机关本着依照法律、注重事实和化解矛盾的原则,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终对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并按照程序进行了检察宣告,侦查机关当庭表示无异议,被不起诉人表示服从检察院的决定。

(检察官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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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察官有话说

本案中,W某是一名三甲医院的医生,K某是国内名牌大学的教师,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却因一时的怄气和冲动大打出手。案件进入检察院诉讼环节后,二人对于之前所犯的过错有了清醒地认识,并且一再表示在今后生活中要学法守法、礼让他人。检察官在此温馨提示各位旅客:旅行时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在与他人发生争执时,切记保持冷静和理智;双方难以解决争议时,可请列车员或者乘警予以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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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铁路检察(sdtjf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