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批复
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相应的资金证明文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土地使用证
7、*迁拆**补偿安置协议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
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5、中标通知书
16、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17、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18、见证员证书
19、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2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可使用文件
21、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22、电梯安装工程监督登记表及监督站出具的电梯准用证
23、燃气工程验收文件
2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25、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7、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28、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29、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3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1、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3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4、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3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单独组卷)
另一部分,由施工单位(乙方)提供给建设单位(甲方)。由建设单位同城建档案馆(室)报送的有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执照,开工报告。
2.各专业施工图会审记录(土建、水暖、电气、通风等)。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往来的联系单。
5.工程定位测量及放线记录。
6.地基承载力复查记录(或打桩记录)。
7.建筑物、构建物的沉降变形观测记录。
8.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及检验报告。
9.钢材出厂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
10.金属焊接试验报告及采用焊条证明。
11.红砖出场证明及试验报告(抗压试验及抗冻试验)。
12.砂、浆强度试验报告。
13.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及强度试验报告。
14.防水、保温材料出场证明、试验报告。
15.采用构件配件出厂证明。
16.隐蔽(吊装)工程验收记录。
17.水暖、设备管道试调、试压记录。
18.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验记录。
1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20.分不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2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2.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23.工程交工验收证明。
24.工程竣工图。原施工图变更不大,不影响工程质量。有变更说明、变更图纸、施工单位在图纸封面上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