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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财经《经济与法》)都说足球要从娃娃抓起。北京的杨先生有两个娃娃,杨先生从小就把他们都送到了足球训练班,可没想到,杨先生的这个选择却让他摊上了人生的第一场官司。
2016年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杨先生要求与足球培训班解除合同的案子。
事情还得从杨先生的两个孩子说起,杨先生的大女儿今年上小学四年级,和其他同龄的女孩儿不同,杨先生从小就把她送进了北京市银潮少儿足球俱乐部,看着女儿身体健康,身高也比同龄的孩子高,2013年,他又给才5岁的小儿子东东报了名,跟姐姐进入同一个足球俱乐部进行训练。姐弟俩都在这个俱乐部的兴趣班学习踢足球。
杨先生给儿子报足球班,除了让孩子锻炼身体,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觉得自己的儿子东东在足球方面还是有潜能的。
经过一年的训练,东东所在的足球队,在2014年6月北京市百队杯足球赛幼儿组比赛中,获得了冠军。俱乐部也觉得东东表现优秀,就和杨先生商量着,想让东东转到长训队。在这个俱乐部里,有兴趣班和长训队两种训练形式。据俱乐部的负责人介绍,兴趣班,属于刚入门阶段,每周训练两次,也不用签什么培训协议。而长训队,都是从兴趣班中挑选的优秀孩子,有一定的基础和水平,是俱乐部想重点培养的孩子,所以一周训练四次,还得签订一个九年的培训协议。不能随便离开。
此时的东东,年仅6岁。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杨先生觉得,孩子这么小,不仅有踢足球的兴趣,还有天赋,还拿了北京市的奖,要是能进长训队进行进一步的训练和提升,也是好事。于是就跟北京市银潮少儿足球俱乐部签署了委托培训协议书,同时交纳一万元的保证金,协议规定,东东在九年内不能离开,可仅仅过去了一年的时间,双方怎么就对簿公堂了呢?
高潮是北京市银潮少儿足球俱乐部负责人及教练。2014年年底的一天,杨先生接到高教练的电话,说东东现在的水平不行,把东东调整到了兴趣班。
杨先生很纳闷,签协议的时候明明说是长训队,为什么要把孩子调整到兴趣班呢?可是既然教练都这么说了,杨先生说自己也只能暂时答应下来。
尽管当时同意把孩子从长训队调整到兴趣班,但是两个班毕竟有区别,时间长了,杨先生就不乐意了。
除了经验水平上的差距,长训队是一周练四次,而兴趣班是一周练两次。杨先生担心,时间长了,东东和长训队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再回到长训队基本不可能了。所以他向教练提出要终止合同,以后不让东东在这里踢了。
对此事,高教练有不同的看法,他说杨先生找这么多理由,其实背后另有原因。那么高教练所说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杨先生的孩子又为什么会被调出长训队呢?
高教练说,东东那段时间在训练的时候,总是抢不到球,加上孩子们年龄都小,时间长了难免会埋怨东东,这让东东的状态变得更不理想了,东东的情绪也变得很低落。正是基于这样的情况,教练才把他调到了兴趣班,家长在当时也是同意的。
高教练说,东东回到兴趣班后,很多比赛都以他为主,这样对提升东东的自信有很大帮助,时间长了,自然他也敢上场拼抢,还有回到长训队的机会,而且这样的调整也是对东东的保护。
高教练说,之所以不同意杨先生解除协议的要求,还有一个原因,是杨先生方面自己不来训练的,这就违反了协议的规定。而且他还曾经提出让东东在两个不同的队里参加训练,就是为了保证孩子的训练时间。
但是对于高教练的说法,杨先生当场否定,说足球班给自己的孩子调班,是另有原因!杨先生说,俱乐部在2014年底的时候,请来一个外教。杨先生认为正是这件事让他和俱乐部的关系发生了转变。
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说,请外教是俱乐部的一项尝试,为期三个月,当时长训队的费用是训练一个半小时30块钱,而外教班是一个半小时的训练加半小时语言沟通,一共65块钱。当时有几位家长不赞同这个做法,杨先生便是其中一位。
杨先生坚持认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支持俱乐部请外教的决定,所以把自己的孩子从长训队转到兴趣班,他这才想着解除合同。针对这一说法,高教练说,那只是杨先生的一个借口,其实他们之间的矛盾,是另有隐情。
高教练说,杨先生带东东离开俱乐部,是因为他们要转学到西城区的回民小学上学。高教练说,当初东东在丰台区的小学入学的时候,正是利用了俱乐部和小学的合作关系,才能顺利的跨片区入学,如今杨先生的儿子已经转入了北京市西城区的一所小学,并且是以足球特长生的身份进去的,也是得益于俱乐部长期的培训。
高教练说,当初帮杨先生的儿子跨片区上了小学,又培养了他两年,所以当杨先生提出解除培训协议的时候,高教练很生气。当初,那份协议一签就是九年,九年对于一个才6岁多的孩子来说,有太多的可能性。那高教练的俱乐部为什么还要跟杨先生签定9年的培训协议呢?
高教练说,他的俱乐部成立至今已经20年了,跟长训队孩子们的协议之所以一签就是九年,也是被现实所迫。经常有一些孩子,在俱乐部训练了一段时间以后,又被其他的俱乐部看上了,他们就会想各种办法离开。正是为了想留住人才,俱乐部才挑选了一些表现优秀的孩子组建了长训队,并且和这些孩子签订培训协议,由他们代表俱乐部参加比赛。并且时间规定为九年。对于这一时间限制,参加培训的家长是如何看待的呢?
杨先生认为,用9年的协议绑住一个孩子不合理。他说,根据从200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青少年足球运动管理试行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训练单位吸收运动员时,应与运动员本人或运动员法定监护人签定训练、比赛协议书, 对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协议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但是就北京市目前的青少年足球培训市场来说,并没有相关的文件。各个培训学校都在用自己的办法进行管理。
就这样,杨先生认为俱乐部把孩子调到兴趣班,违约了,想解除合同,高教练认为是杨先生因为给孩子转学,为了不承担违约责任,才找的借口,交涉了几次,都没有结果,反而越说越急。
2016年1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双方辩论结束之后,法庭试图对双方进行当庭调解。
法官提出了一个方案,基于孩子现在比较小,培训的时间也不是很长。如果说双方协议解除合同,高教练放弃主张违约金,杨先生也不再主张一万块钱的纪律保证金。
对于这样的方案,杨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说纪律保证金退多退少可以商量,但是必须要退,因为这是一个谁有理的问题。
2016年2月2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本案中,委托培训协议书的乙方指代的是杨先生的儿子,杨先生的签字,只是作为监护人签字。杨先生作为原告起诉,主体有误,顾驳回杨先生的起诉。杨先生表示,会重新起诉。
足球要从娃娃抓起,其实何止是足球,我们未来的希望都在娃娃们身上。如今,为了迎合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市场上各种培训班越来越多,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一下家长朋友们,在给孩子们报培训班、代替孩子们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协议的具体条款,想明白这些条款是否真的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同时,也提醒家长朋友们,在替孩子们签订和履行这些协议的时候,也要具备法律常识,因为作为合同的协议,一旦自愿签字生效,就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不仅仅家长们麻烦,也会影响孩子的培训和学习。
六岁男孩,一纸协议,签下九年足球培训。调班、转学,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起因?敬请收看央视财经频道3月9日晚20:00播出的《经济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