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索尔·贝娄在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大奖。瑞典皇室学院在颁奖典礼上对他的长篇小说《抓住时日》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它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当代著作”。

贝娄在其作品中,以一种客观的笔触和反映了犹太民族近代化的“旅行”。里奇蒙相信,与之相比,以前出版过的那些与贝娄的其它著作相对照的批评家们,应该更好地将它当作一本单独的著作加以分析。
对于《抓住时日》这一单独的著作,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其所表现出的“父子”之情和“男主角”之道德抉择等问题的关注较多。
张军等人则从文本中发现了一种“二元的父子关系”;祝平把男主角最后的行为视为一种“亲社会”的抉择,并把他视为一种潜在的“活跃的社会生命”。
而贝娄的“犹太性”、“新旧秩序”的紧张关系、“受虐狂”心理以及“施勒密尔的意象”与“二战”中的“纳粹”的关系,都是对其“纳粹主义”的解读。
文章拟从“现代主义”与“犹太教”两个角度来解读作品题目的深层意蕴,并从“现代主义”“宏大叙事”下折断的“时间之矢”入手,结合犹太人“失根”的痛苦,来探讨“犹太教”向“现代主义”转变的意义。

一、关于“抓住时日”的内涵
本文从贝娄60余年来所著14篇长篇小说,其题目以名词性词组为主,而《抓住时日》的题目却采用了比较常见的“祈使句子”形式。
首先,把“抓住时机”作为一项重大的文艺课题。艾布拉姆斯和其他一些人在《文学术语汇编》中这样说明:一个题材,尤其是在抒情诗歌中,它突出了人生的短促和时间的流逝,并告诫观众,尤其是那些不愿去改变自己真实状况的年轻女子,要去欣赏真实的人生。
《抓住时日》所反映的是英国美国文学和意识形态中的“珍惜现在,忘记过去”的“对现在的热爱,对现在的热爱,对过去的怀念”,“抓住时日”所反映的不仅是对犹太启蒙时期“哈斯卡拉”时期的现代精神,更是对现代精神的一种诠释。

在“过去、现在、将来”组成的一个时间顺序里,唯我独尊地对待“现在”。正像犹太的“心理诗人”特莫金在书中所说的那样:“我要使人注意到现在。这个世界很真实。
这一刻。历史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
前途一片光明。这是现实,这是现在,这是现在。
此外,贝娄还实践了一种“三一律”的“三一律”,这是一种“将威尔赫姆大半生的人生经验压缩到每一天的特定行为之中”,也就是说,他捕捉到了托米一生中的某一“时日”,从而窥见了犹太人在现代社会漫长的“旅行”过程。无怪乎,批评家们都公认此书是最有创意的一部。

二、瓦解的“时间之矢”
近代学界一般将犹太民族近代化的“旅行”归结为“哈斯卡拉”,这一时期犹太民族由传统走向近代的一个重要节点。
在“宏大叙事”的现代世界里,犹太教中原本以“过去、现在、将来”为核心的流动的“时间之矢”,在“现在”和当下被抬高之后,与“过去”这一象征着犹太的传统相分离。
随着基督教在欧洲占据主导位置,“流散”的犹太教徒成为欧洲仅存的非基督教族群,居住于“个都”之中。
他们是“不在诸民族之列”的“独居的民”,“其心智与心灵亦只是沉浸于《塔木德》的传统知识的陈腐框框之中”。
几百年来,作为“局外人”,“异类”,“劣等民族”,他们被定期地*害迫**,流放,甚至被*杀屠**。残酷的现实迫使犹太教在持续地进行着自我反省和改变。

18世纪,由“马斯基尔”这个对希伯来文明很有研究的学者领导的犹太教“哈斯卡拉”这个概念的启蒙,其意思是“虔诚的先驱者”。
欧洲启蒙运动点亮了“哈斯卡拉”,其近代性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谱。它提倡的是个人主义和瞬间化的时间观,“寻求与过去的断裂,并将这种断裂作为自己的出发点”,“不要有因袭的负担,不要让过去变成现在的‘承负’,而是要放下包袱,轻装前行”。
“哈斯卡拉”之后,大量的犹太人离开了“隔都”,并前往遥远的美国,为他们的“启蒙”理念进行了一次近代化的“旅行”,为他们的“启蒙”理念相桥。
犹太人从欧洲逃到美国后,终于脱离了犹太教信仰。在这个新的世界里,他们抛弃了自己的犹太化,转向了现代化,将自己的“作犹太人”变成了“作犹太人”,以迎合当代社会的需求。

长篇小说《抓住时日》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的纽约,一个被视为现代“铁笼”的城市。在百老汇大街上,现代的犹太人也开始露面了:
理性,成功的个人主义家:艾德勒,一位已经退休的博士,一位“抓住时日”和“过去”划清界限的心理诗人,一位名叫特莫金的“不懂学问的”汤姆,一位为了个人自由而改名的“不懂学问的”汤姆。
他们受到“知识型”现代性的“规训”,违背了犹太教所描述的“过去”。艾德勒博士在作品中表现出对现代性所宣扬的理性认识和个性价值的认同,从而使“美国梦”得以实现。
他抛弃自己的宗教,抛弃犹太教的家族道德,最终与自己的妻子儿女形同陌路,以求融入美国社会,获得自我实现。

在《希伯来圣经》中,犹太人都是从家族开始的。所以犹太教把家族和爱情看得很重要。这就需要所有的犹太人在长大成人之后都要成家,这是一种神圣的责任,为了讨上帝的欢心。若男人敬爱他的老婆,上帝就会赐予他和平。
“上帝把你的妻子赐给你,就是为了让你和她在一起,达成一个伟大的人生目标。别让她难过,因为上帝看见了她的泪水。”
在犹太民族中,孩子被看作是他们的荣誉与期望,是他们对孩子的关爱与教育的责任。“一个人的饮食要比他所吃的要少,衣着要合身;养育妻儿更是要付出十二分的心血。
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依赖于他,而他却依赖于神,神是一切事物的创造者。
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作为一个犹太教徒,艾德勒博士对自己的老婆的葬礼无法解释清楚,也不肯花钱修复她坟墓里被毁坏的石头椅子。而且,他把儿女当作“十字架”,死死钉在自己的肩膀上,拒绝给他们任何感情上的安慰与照顾。

三、对“时间之矢”的重新锻造
关于《抓住时日》的结局,哈桑指出:“托米对其玄学符号化的转变过于生硬和突兀,所以这部作品只能算是取得了一半的成就。
作者认为,哈桑对这一理论的认识是不公正的。事实上,托米的这种形而上学的变化,是经过了贝罗的努力才得以实现的。
首先,汤米以崇拜者的“时日”来实现自我反省,忏悔,使他能够向神宽恕。
之后,他在一个强有力的现代性领域里重新找回了对苦难的感觉,并通过这种方式与神和好,宣告了一种约伯的拯救生命的开始。
在被欺骗之后,托米失去了“唯一的希望”,生活在“时日”里陷入了低谷。当他们的精神状态逐渐恶化,接受神的拯救的时间也逐渐成熟。
贝娄以“救赎”、“受难”意识为主线,将“犹太教”这一特定“时日”重新引入到他的视野中。在回归犹太教的过程中,他重新铸造了达到“内在最终需求之顶峰”的“时间之矢”。

在“哈斯卡拉”之后,“埃及和中世纪在犹太人的背后,犹太教的法律在他们面前,而这个(大西洋)的西边则是一个自由灵魂的家园,一个新的救世主。小说中的主角托米,毫无疑问地是一位抛弃了犹太传统,热烈地拥抱着“自由女神”的人物。
不过,在“时间之矢”被斩断的那一刻,他也感受到了一种“失根”的痛苦。
作为一名好莱坞的演员,年幼无知的汤米把艾德勒看作是一个有偏见的民族的标志,而汤米却把它看作是自己的自由的标志。
为此,他毫不犹豫地以自己的真名作为“开价”,来交换在现代性中的个体自由。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汤米·威尔赫姆,而不是威尔赫姆·艾德勒,因为他是一个“失根”的无家可归的人,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

当他步入中年时,他突然意识到,用“自由”的名义去反抗无法改变的事实是多么的鲁莽,多么的愚蠢。很难有什么东西是可以一蹴而就的。
“一个人的肺,他的神经,他的身体,他的天性,他都不能改变。完全不是他能掌控的!”《威尔基出生的权利被托米蒙在鼓里》
海舍尔说:“惭愧是我们自己所不能忍受的惟一的苦难,也是我们自己所能忍受的惟一的工具,惭愧是我们精神得以拯救的一个标志。”后悔,远胜于牺牲。”
与此同时,「觉察到自己的内在被自己的表达所约束,恰恰是得到救赎的标志」。在崇敬之日的“时日”里,汤米认真地反思自己对犹太人身份的抛弃,暗示着神的拯救即将来临:“我以神的名义告诉你,使一个有罪的人忏悔,他就会被原谅。
于是,在深刻的忏悔之后,托米深信,他“可以重新获得他生命中的荣誉,幸福,以及无忧无虑的和平”。他虽然犯了许多错误,但是他可以对这些错误视而不见。
他曾经是个笨蛋,但他能原谅,能宽容,能重新做人。”因此,“未来”就充满了对“过去”的深切反思,并充满了期待。

十字架是犹太教的一种象征。我们可以在《希伯来圣经》中看到,《托拉》和大地,以及来世,都是“通过痛苦的中介而得到的”。
在此期间,「凡有悖于神所施予之恩惠的事物,如邪恶、冷酷、灾祸等,都是神对人恶意的刑罚,以及对人所犯之罪的刑罚。」
这样的处罚和判决,是一种解救的方法,它能激励那些相信他的人,进行深度的反省和自我更新,让自己按照神的意愿,回到神所规定的道路,获得神的解救。”
对犹太民族来说,苦难似乎是一种代代相传的“群体潜意识”,它是一种“群体潜意识”。

结尾部分
自“哈斯卡拉”以来,大量的犹太人突破了犹太教意识形态的“藩篱”,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批判。
但是,华裳以自由和解放的名义,却无法掩饰她“失根”的痛苦,那是因为“现在”和“过去”在“时间之矢”上的折断。
在《抓住时日》一书中,贝娄通过汤米这个“无知识”的人物,揭示了近代犹太人“失根”的痛苦,力图通过“崇拜者”时期“象征意义的形而上转型”,重新肯定犹太传统和历史的意义,呼吁“失根”的犹太人找回被“宏大叙事”所掩盖的“过去”,找回犹太教信仰,融入现代社会。

参考文献
1.《勿失良辰》
2.《只争朝夕》
3.《犹太教的本质》
4.《与时间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