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国红牛回应,被禁止生产销售系谣言,是网络水军又一次大规模造谣引流、恶意抹黑中国红牛。中国红牛表示,将及时取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中国红牛生产和销售一切正常。#红牛#
这一消息出自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泰国天丝收到的由吉林高院于2022年10月31日做出的一审判决,判令中国红牛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并赔偿泰国天丝3000万元。但这一判决还没有生效,中国红牛表示将上诉。

关于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也就是泰国红牛)之间还是有很长的渊源的,这里简单概括一下:
1、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之间的主要争议是合作期限是20年还是50年,以及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
2、泰国红牛认为中国红牛的商标授权已于2014年到期,要求其停止使用红牛商标,并赔偿损失。
3、中国红牛认为自己与泰国红牛签订了50年的合作协议,有权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并要求泰国红牛承担广告宣传费。
4、双方自2016年以来在法庭上打了多起官司,目前尚未有最终判决。

具体拓展开来是这样的情况:
红牛饮料是一款源自泰国的功能饮料,由泰籍华人许书标于1975年创立。1995年,许书标与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合作,在中国成立了中国红牛公司和品牌。双方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他方在获得书面许可或同意前均不得销售。协议有效期为50年。
然而,在许书标于2012年去世后,双方的合作关系出现了裂痕。泰国天丝是许书标家族控制的公司,拥有全球范围内的“红牛”系列注册商标。泰国天丝认为,中国红牛与其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只有20年的有效期,已于2014年10月到期。因此,泰国天丝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商标,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中国红牛则坚持认为,双方签订的是50年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中国红牛表示,自己在20年内向泰国天丝支付了近40亿的品牌使用费,并承担了所有的广告宣传费用。因此,中国红牛要求法院确认其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利。因此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自2016年以来在法庭上打了多起官司,目前尚未有最终判决。
关于20年还是50年的争议,主要由于虽然双方签订了一份50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但由于当时政策限制,只登记了20年的商标许可协议。后续中国红牛一直没有提供50年期限协议的原价,直到22年2月底中国红牛宣称找到了原价并提供给了深圳前海法院。

2022年12月29日,深圳前海法院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泰国天丝)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泰国天丝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法院驳回了泰国天丝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要求中国红牛停止使用“红牛”商标、赔偿经济损失等。法院认为,“50年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虽然该协议书未经商标局备案,但不影响其在双方之间的效力。法院还指出,泰国天丝在中国境内注册了多个“红牛”系列商标,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与中国红牛同类的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目前持续7年的法律拉锯战还没有最终判决,后续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