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魁(1934——2021)

北京人,运动健将。1953年入选国家足球队。曾任中国足球协会教练委员会常委,天津体工队足球班副主任,天津女子足球队领队兼教练。

李元魁(1934——2021)

李元魁自幼喜爱足球,上学时踢小皮球,后考入北京三十一中学,蒙徐琪老师栽培,常看成人比赛,对足球有了一点认识。1952年入选北京青年队,在翟家均先生培养下,1953年参加了全国青年锦标赛,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当年10月又被选入国家队。1954年被派往匈牙利学习一年,在匈牙利安培尓 约瑟夫教练的指导下,技战术有了长足的进步,期间经常观摩欧洲高水平的比赛,大开眼界,这段学习使其提高了足球技术的运用意识,提高了战术素养,并影响决定了其以后的球风和当教练之后的指导思想。回国后,多次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逐步形成了个人的独特风格:踢球爱动脑筋,讲究集体配合,重视观察,视野宽阔,传接球技术较好,右脚强于左脚,防守抢断意识强,善补位、选位,比赛心理较稳定,球风正。

李元魁(1934——2021)

1961年开始走上教练岗位,搞了三年青年队的训练工作,体会到:青年队员好胜要强,重视比赛胜负,而往往放松对足球基础(基本技术、基本战术修养、基本专项身体素质)的要求,如果教练头脑不清楚,就会造成人才的浪费。

1964年李元魁开始在河北省担任甲级队教练,甲级联赛是国内最高层次的比赛,通过率队参赛,他认识到:教练员应善于发现队员的特点,并通过战术手段予以组织发挥。如蔺新江的远射,他发现后一是加强个别训练,二是比赛中用战术配合其得以发挥。又比如,刘俊洪技术全面,战术意识强,比赛中常是对方防守的重点,据此他与刘俊洪研究,共同制定了一套具体的打法。

1976年以后,除两年多到毛里塔尼亚伊斯兰共和国做援外教练之外,还做过天津队领队兼教练工作。多年治队,他深感教练之间的团结、民主与集中的管理、深入细致地思想工作,这三条极为重要。

1981年任天津足球二队教练,该队由乙级队晋升甲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

1983年任天津足球队领队兼教练员,因天津队在第5届全运会比赛中获得第3名,而荣立集体三等功。

李元魁(1934——2021)

李元魁认为中国足球,应当有扎实全面的基本技术,强烈的足球竞争意识,敏捷的思维能力,突出的个人特点,加上相应的体能条件。

杨立声/文